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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国家全面推进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工作,“营改增”一时间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纳税企业最关注的是“营改增”对自身的税负影响多大?对企业报表有何影响?本文就全面推进“营改增”后可能产生的新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建议。
关键词:“营改增”;税负影响;会计影响;关注重点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25-000-01
一、前言
深受社会关注的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工作于2016年5月1日开始全面推进,以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这4个行业作为试点,开展“营改增”工作。这是我国继2009年增值税初步转型之后的又一税制重大改革举措,一时间“营改增”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笔者作为一名从事经济类专业教学的教师,对于“营改增”也进行了一番研究。本文即是分享个人的一些心得体会,不足之处,权作抛砖引玉。
二、国家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的原因分析
翻阅各类媒体关于国家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的解读,集中于对其减税方面,依据主要有三,一是在2012年至2015年期间,“营改增”试点累计减税6412亿元。二是预计此次“营改增”推进试点将于2016年减税5000亿元。三是财政部官员在今年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说,实施“营改增”,要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通读下来,各路媒体一片乐观之声,似乎此次改革将是甘露普降,但笔者有不同看法。
“营改增”实施的根本目的,是打通增值税目标的抵扣局限,支持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升级,是供纷呈侧改革的组成部分。全面推进“营改增”,可以鼓励企业延长产业链,推动产业升级。而降低企业税负仅是其目标之一,并不是全部内容。首先,要正确认识到,减少税负并不是行业普降,不是每个纳税人都能够享受到这一待遇,而是一种结构性的、有倾向性的调整。其次,能不能把这一优惠政策拿到手,还需企业认真研读相关规定,调整自身的运营方式,以最有利于税后利益的方式来应对这一新的税制环境,毕竟“营改增”,对企业日后的运营模式、会计处理方法都有着不小的影响。
三、“营改增”对企业会计工作的影响
“营改增”对企业会计工作的影响,将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
1.对税务会计的影响
营业税改为增值税,意味着由价内转为价外计税,应交税金的计算方法改为“购进扣税法”进行计算,如此一来,账户的设置和处理远比营业税要复杂。企业会计要认真通读政策文件,正确开展工作,一是针对已发生的业务,做好新旧法规的链接处理。二是营改增后的涉税事项,要正确计算税额,并及时填报主表附表等资料。
2.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营改增对企业会计工作的影响深远,不仅在于它改变了企业的涉税事项,更改变了企业的财务会计信息。这是因为,在营业税时期,由于价内计税,对于企业的三张报表的影响都能够在报表内体现。而改为增值税后,由于价外计税,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将大不相同。
一是利润表。虽然增值税在利润表中难以反映,但由于是价外计税,对企业的影响由过去单纯的、可以以数值计算的营业税转换成了无形的、间接的影响,这种影响是长期的、全面的,虽然从利润表上未体现这种影响的程度到底有多少,但这种上下游联动的、整体宏观的影响,必然存在。
除了成本方面的隐性影响外,还存在着利润指标方面的直接影响。以建筑业企业为例,“营改增”后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自然年度作为测算纳税期间,那么,企业的营业收入历史数据作为增值税含税收入,成本也同时转为增值税含税成本。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企业由于抵扣,将出现收入与利润同步下降的情况。此外,由于成本不含增值税税额,企业进货时抵扣率下降,利润指标也将出现下滑。
二是资产负债表。由于资产不再含税了,企业为了尽快取得增值税发票用于抵扣税款,就必然要加快支付速度,现金的使用将大大加速,如此一来,企业的现金支出将增大,而负债将呈下降态势,特别是在营业税时代的一些长周期生产行业,其资产负债表中的负债和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流出都将更为明显,比如建筑业。
以某房地产公司为例,该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其当期销售收入30000万元,开发成本10000万元,土地出让金10000万元。其中开发成本可计1000万增值税进项税额,转让不动产销售税额1981.98万元,城建税和教育附加费合计10%。
在此次税改前,该公司要交纳营业税及附加1650万元,扣除开发成本10000万元和土地出让金10000万元,营业利润为8350万元(30000-20000-1650),应交企业所得税2087.5万元,税后利润6262.5万元。
税改后,按有关规定,该企业为一般纳税人,项目销售收入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后余额为销售额。因此,税改后该公司税务计算如下:
应税销售额=(30000-10000)÷1.11=18018.01(万元)
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18018.01×11%=1981.98(万元)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1981.98×10%=198.18(万元)
主营业务成本=20000-1000=19000(万元)
营业利润=18018.01 10000-19000-198.18=8819.83(万元)
应交企业所应交企业所得税=8819.83×25%=2204.9575(万元)
税后利润=8819.83-2204.9575=6614.8725(万元)
“营改增”后,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减少1981.99万元(30000-18018.01-10000)、主营业务成本减少1000万元(20000-19000)、税费附加减少1461.82万元(1650-198.18),营业利润合计增加479.84万元(1000 1461.82-1981.98),多交企业所得税114.4575万元(2204.9575-2087.5),税后利润增加352.3725万元(6614.8725-6262.5)。
四、小结
综上所述,“营改增”的施行,对于企业所处的行业是一次极大的税制变革,也是一次整体降税负的大好机遇,但企业能否抓住机遇,需要企业会计认真学习,根据企业业务发生的时间点的不同,利用其所适用的税收法规的不同(包括程序法和实体法),降低自身税负,准确把握,正确处理,降低税务风险。否则,可能反而给企业带来更重的负担。
关键词:“营改增”;税负影响;会计影响;关注重点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25-000-01
一、前言
深受社会关注的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工作于2016年5月1日开始全面推进,以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这4个行业作为试点,开展“营改增”工作。这是我国继2009年增值税初步转型之后的又一税制重大改革举措,一时间“营改增”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笔者作为一名从事经济类专业教学的教师,对于“营改增”也进行了一番研究。本文即是分享个人的一些心得体会,不足之处,权作抛砖引玉。
二、国家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的原因分析
翻阅各类媒体关于国家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的解读,集中于对其减税方面,依据主要有三,一是在2012年至2015年期间,“营改增”试点累计减税6412亿元。二是预计此次“营改增”推进试点将于2016年减税5000亿元。三是财政部官员在今年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说,实施“营改增”,要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通读下来,各路媒体一片乐观之声,似乎此次改革将是甘露普降,但笔者有不同看法。
“营改增”实施的根本目的,是打通增值税目标的抵扣局限,支持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升级,是供纷呈侧改革的组成部分。全面推进“营改增”,可以鼓励企业延长产业链,推动产业升级。而降低企业税负仅是其目标之一,并不是全部内容。首先,要正确认识到,减少税负并不是行业普降,不是每个纳税人都能够享受到这一待遇,而是一种结构性的、有倾向性的调整。其次,能不能把这一优惠政策拿到手,还需企业认真研读相关规定,调整自身的运营方式,以最有利于税后利益的方式来应对这一新的税制环境,毕竟“营改增”,对企业日后的运营模式、会计处理方法都有着不小的影响。
三、“营改增”对企业会计工作的影响
“营改增”对企业会计工作的影响,将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
1.对税务会计的影响
营业税改为增值税,意味着由价内转为价外计税,应交税金的计算方法改为“购进扣税法”进行计算,如此一来,账户的设置和处理远比营业税要复杂。企业会计要认真通读政策文件,正确开展工作,一是针对已发生的业务,做好新旧法规的链接处理。二是营改增后的涉税事项,要正确计算税额,并及时填报主表附表等资料。
2.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营改增对企业会计工作的影响深远,不仅在于它改变了企业的涉税事项,更改变了企业的财务会计信息。这是因为,在营业税时期,由于价内计税,对于企业的三张报表的影响都能够在报表内体现。而改为增值税后,由于价外计税,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将大不相同。
一是利润表。虽然增值税在利润表中难以反映,但由于是价外计税,对企业的影响由过去单纯的、可以以数值计算的营业税转换成了无形的、间接的影响,这种影响是长期的、全面的,虽然从利润表上未体现这种影响的程度到底有多少,但这种上下游联动的、整体宏观的影响,必然存在。
除了成本方面的隐性影响外,还存在着利润指标方面的直接影响。以建筑业企业为例,“营改增”后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自然年度作为测算纳税期间,那么,企业的营业收入历史数据作为增值税含税收入,成本也同时转为增值税含税成本。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企业由于抵扣,将出现收入与利润同步下降的情况。此外,由于成本不含增值税税额,企业进货时抵扣率下降,利润指标也将出现下滑。
二是资产负债表。由于资产不再含税了,企业为了尽快取得增值税发票用于抵扣税款,就必然要加快支付速度,现金的使用将大大加速,如此一来,企业的现金支出将增大,而负债将呈下降态势,特别是在营业税时代的一些长周期生产行业,其资产负债表中的负债和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流出都将更为明显,比如建筑业。
以某房地产公司为例,该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其当期销售收入30000万元,开发成本10000万元,土地出让金10000万元。其中开发成本可计1000万增值税进项税额,转让不动产销售税额1981.98万元,城建税和教育附加费合计10%。
在此次税改前,该公司要交纳营业税及附加1650万元,扣除开发成本10000万元和土地出让金10000万元,营业利润为8350万元(30000-20000-1650),应交企业所得税2087.5万元,税后利润6262.5万元。
税改后,按有关规定,该企业为一般纳税人,项目销售收入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后余额为销售额。因此,税改后该公司税务计算如下:
应税销售额=(30000-10000)÷1.11=18018.01(万元)
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18018.01×11%=1981.98(万元)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1981.98×10%=198.18(万元)
主营业务成本=20000-1000=19000(万元)
营业利润=18018.01 10000-19000-198.18=8819.83(万元)
应交企业所应交企业所得税=8819.83×25%=2204.9575(万元)
税后利润=8819.83-2204.9575=6614.8725(万元)
“营改增”后,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减少1981.99万元(30000-18018.01-10000)、主营业务成本减少1000万元(20000-19000)、税费附加减少1461.82万元(1650-198.18),营业利润合计增加479.84万元(1000 1461.82-1981.98),多交企业所得税114.4575万元(2204.9575-2087.5),税后利润增加352.3725万元(6614.8725-6262.5)。
四、小结
综上所述,“营改增”的施行,对于企业所处的行业是一次极大的税制变革,也是一次整体降税负的大好机遇,但企业能否抓住机遇,需要企业会计认真学习,根据企业业务发生的时间点的不同,利用其所适用的税收法规的不同(包括程序法和实体法),降低自身税负,准确把握,正确处理,降低税务风险。否则,可能反而给企业带来更重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