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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已经有两年没有自己买什么新衣服了。生日、圣诞时,别人送的礼物除外。几乎所有的衣服都来自于附近的几家慈善商店。别人捐赠的旧衣服,买回来,洗洗干净,颜色风格各种各样。女儿个儿高,是个衣服架子,穿什么都好看。
其实,女儿从小就没穿过多少新衣服。她的表姐比她年长七岁,穿过的衣服都至少是八成新,女儿是她自然的接替者。现在,俩人一起在我家看影集,表姐总要惊叹:我记得这件,还有这件!惊叹要到女儿个头超过她的岁数时,才止住。
去慈善商店买衣服,便宜当然是原因之一,但更重要的,是对环境的益处,旧衣服循环,既对慈善商店做了贡献,又是典型的低碳消费。这天,女儿从慈善商店回来,带回来一件并不合身的旗袍。这件蓝色的锦缎旗袍上有龙凤的图案,典型的大工厂出来的成品,秀水街、唐人街、飞机场都有的卖。我说:这也太难看了吧,几乎就是中餐馆的制服,又不合身。
女儿说:我不会穿它,但我要救它。我不希望这件旗袍被哪个白人女孩买了,穿着去参加什么晚会。我没明白。女儿又说:我不想让它被人挪用。
被人挪用,女儿指的是文化挪用,这是一个我并不陌生的概念,一年前,加拿大总理涂成黑脸的旧照风波时,这个词就被屡屡提及,我还特地查过字典。
Cultural appropriation ,直到2017年,这个词才被《牛津大辞典》正式定义:“the unacknowledged or inappropriate adoption of the customs, practices, ideas, etc. of one people or society by members of another and typically more dominant people or society.” 翻譯出来,即指“通常是处于强势的群体或社会的成员,对另一群体或社会的的风俗、习惯、思想等未经认可或不适当的采纳。”
如果查百度,会看到这样的解释:“文化挪用的本意,近似于文化剽窃,就是将本不属于本地的异域或其他民族的文化资源借用过来,从而对本地的文化形成影响,也创造出新的文化产品和现象。”这里,百度没有能够指出的是“强势社会或群体“这一重要概念。
但把文化挪用扯在旗袍上,有些牵强吧。我说:有人喜欢中国旗袍,觉得漂亮,不是挺好的。她说:妈妈,你不在乎自己的文化被挪用么。我说:我更在乎文化交流,自己要对自己的文化有信心,有人来欣赏,来使用,应该欢迎啊。
我的这句话,引来了女儿的连珠炮。她说:但买了这件旗袍去穿的人可能根本不了解中国文化,可能嘲笑过中国文化,可能歧视过华人,可能根本没有要了解中国文化的念头。如果是中国人穿了这个旗袍,别人就会说像在中国餐馆里打工的,就像你刚刚说的。但如果一个白人女孩去穿这个旗袍,别人就会说你多有异国情调,多好看,多时尚。这就是文化挪用。文化挪用不是文化交流。在英国,白人是多数群体,是强势群体,他们在这里不会被歧视,没有弱势群体所经历过的痛苦。他们可以去自在地决定接受什么文化,喜欢什么文化,他们有选择权。弱势族群的人是没有这种选择权的,他们如果穿着自己的传统服饰,反而可能会被嘲笑,会被人说成是不融入主流。所以我要拯救这件旗袍,不给她们选择权。
我一向自持自己思想激进开放,但最近几次与女儿的讨论,关于性别流动,关于身份认同,关于角色扮演电脑游戏,才发现自己在这位大一学生的眼中,竟然是那么“保守”。这次她用四英镑“拯救“的旗袍,成了她的“文化挪用”和我的“文化交流”的分水岭。
其实,女儿从小就没穿过多少新衣服。她的表姐比她年长七岁,穿过的衣服都至少是八成新,女儿是她自然的接替者。现在,俩人一起在我家看影集,表姐总要惊叹:我记得这件,还有这件!惊叹要到女儿个头超过她的岁数时,才止住。
去慈善商店买衣服,便宜当然是原因之一,但更重要的,是对环境的益处,旧衣服循环,既对慈善商店做了贡献,又是典型的低碳消费。这天,女儿从慈善商店回来,带回来一件并不合身的旗袍。这件蓝色的锦缎旗袍上有龙凤的图案,典型的大工厂出来的成品,秀水街、唐人街、飞机场都有的卖。我说:这也太难看了吧,几乎就是中餐馆的制服,又不合身。
女儿说:我不会穿它,但我要救它。我不希望这件旗袍被哪个白人女孩买了,穿着去参加什么晚会。我没明白。女儿又说:我不想让它被人挪用。
被人挪用,女儿指的是文化挪用,这是一个我并不陌生的概念,一年前,加拿大总理涂成黑脸的旧照风波时,这个词就被屡屡提及,我还特地查过字典。
她用四英镑“拯救”的旗袍,成了她的“文化挪用”和我的“文化交流”的分水岭。
Cultural appropriation ,直到2017年,这个词才被《牛津大辞典》正式定义:“the unacknowledged or inappropriate adoption of the customs, practices, ideas, etc. of one people or society by members of another and typically more dominant people or society.” 翻譯出来,即指“通常是处于强势的群体或社会的成员,对另一群体或社会的的风俗、习惯、思想等未经认可或不适当的采纳。”
如果查百度,会看到这样的解释:“文化挪用的本意,近似于文化剽窃,就是将本不属于本地的异域或其他民族的文化资源借用过来,从而对本地的文化形成影响,也创造出新的文化产品和现象。”这里,百度没有能够指出的是“强势社会或群体“这一重要概念。
但把文化挪用扯在旗袍上,有些牵强吧。我说:有人喜欢中国旗袍,觉得漂亮,不是挺好的。她说:妈妈,你不在乎自己的文化被挪用么。我说:我更在乎文化交流,自己要对自己的文化有信心,有人来欣赏,来使用,应该欢迎啊。
我的这句话,引来了女儿的连珠炮。她说:但买了这件旗袍去穿的人可能根本不了解中国文化,可能嘲笑过中国文化,可能歧视过华人,可能根本没有要了解中国文化的念头。如果是中国人穿了这个旗袍,别人就会说像在中国餐馆里打工的,就像你刚刚说的。但如果一个白人女孩去穿这个旗袍,别人就会说你多有异国情调,多好看,多时尚。这就是文化挪用。文化挪用不是文化交流。在英国,白人是多数群体,是强势群体,他们在这里不会被歧视,没有弱势群体所经历过的痛苦。他们可以去自在地决定接受什么文化,喜欢什么文化,他们有选择权。弱势族群的人是没有这种选择权的,他们如果穿着自己的传统服饰,反而可能会被嘲笑,会被人说成是不融入主流。所以我要拯救这件旗袍,不给她们选择权。
我一向自持自己思想激进开放,但最近几次与女儿的讨论,关于性别流动,关于身份认同,关于角色扮演电脑游戏,才发现自己在这位大一学生的眼中,竟然是那么“保守”。这次她用四英镑“拯救“的旗袍,成了她的“文化挪用”和我的“文化交流”的分水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