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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人短线交易是一种证券违法行为,为世界各国证券立法所禁止.我国证券立法在规制内幕人短线交易行为方面尚有缺陷,应严格规定内幕人短线交易的构成要件,内幕人的范围应包括发行人的董事、监事、经理的人员,及持有一定比例股权的股东,且对交易人的身份要求应持一端说,并且规定归入权为请求权,其诉讼时效适应民法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