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08年的南方特大雪灾和“5·12”汶川大地震均反映出巨灾保险在我国灾害救助体系中缺位,我国的巨灾保险制度有待建立与完善。美国、日本、新西兰都是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的国家,文章对三国的自然灾害保险体制进行对比阐述,并强调其机制设计的特色之处。总结出美、日、新三国相对比较成熟的自然灾害保险体制的机制设计和发展历程可以为我们提供很多宝贵的经验和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