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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国企有投资就应该有利润回报,应收取利润分红。”全国人大代表、联想总裁柳传志这番话在国内引起强烈反响。“不给国家分红,算哪门子国有企业?”和“国有企业应向全民分红!”是抨击此类现象的两篇典型文章。(3月16日《海峡都市报》)
国企作为公共财产的一部分,其收入当然应收归国家,国企向国家缴红利,是一个不需要论证的真理,也是一种国际惯例。而向全民分红利,则带有浓厚的理想主义色彩,缺乏现实可行性。在笔者看来,研究中国国企红利问题,我们不该把板子打在国企身上,因为我国数目庞大的国有工业企业,包括一些处于垄断行业拥有高额利润的企业,不向国家缴红利,不是国企的过错,而是由历史原因和复杂的现实情况所致。
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的国企不存在分红问题。当时企业的资金由国家供给,企业所有利润都上缴国家。随着改革的深化,我国开始允许企业利润留成,以扩大企业自主权。接着国家又进行了利改税和拨改贷的改革,特别是自1994年税改起,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国企不用再向国家上缴利润,只纳税即可。这种状况一直延续至今。就是说,国企不向国家分红,是我国不断变化的政策的历史产物,而非企业恶意不分红。
今年2月,世界银行在北京发布了《国有企业的分红:原因、金额以及支付给谁?》的报告引起业内人士的关注。该报告指出,中国国有企业的利润和改制收入属于公共收入,应当向国家分红;不分红,破坏社会公平公正,降低国企资金效率,影响社会经济秩序,弊端无穷。(见3月16日《南方周末》)
世行的这份报告,把国企分红问题推上了争论风口。从目前看,国企向国家分红利不是问题,但国企的红利应该如何分,收来的红利如何用,缴给谁,又由谁来管,却是真问题。我国国企目前虽然红利不多,但绝对数值不低,12万亿元资产的央企,2005年纯利润是6000多亿元。面对这块巨大的诱人奶酪,国资委认为自己是理所当然的接收者,而反对者认为,国企红利在国资系统自我循环,与国资的公共财政性质有冲突之处,这个奶酪应由财政部动。这些争论,几乎都带有较强烈的部门本位主义色彩,且都把这项工作看做是权力和利益结合的象征。
国资委也罢,财政部也罢,不管谁来担任国企红利接收大员,都必须取得合法出生证明,在法律的框架内行事,而我国目前在这方面恰恰缺法,今年“两会”期间已经公布的国家立法计划里,也没有这方面内容。至于企业收益收缴工作如何进行,企业应该缴纳多大比例的税后利润,不同企业应该怎样科学量化这一指标,建立一种什么样的机制来保证这一指标的实现等,谁也说不清。在如此错综复杂的现实问题面前,即使有觉悟高的国企,想向国家交红利,也不知道缴给谁,怎么交。
说到底,国企不向国家缴红利,不是国企的错。所以,解决这个问题,也不能靠国企。在笔者看来,当务之急不是痛骂国企,而是建议全国人大对此问题抓紧组织调研和立法,在法律的框架下,解决那些悬而未决的问题,才是治本之策。
国企作为公共财产的一部分,其收入当然应收归国家,国企向国家缴红利,是一个不需要论证的真理,也是一种国际惯例。而向全民分红利,则带有浓厚的理想主义色彩,缺乏现实可行性。在笔者看来,研究中国国企红利问题,我们不该把板子打在国企身上,因为我国数目庞大的国有工业企业,包括一些处于垄断行业拥有高额利润的企业,不向国家缴红利,不是国企的过错,而是由历史原因和复杂的现实情况所致。
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的国企不存在分红问题。当时企业的资金由国家供给,企业所有利润都上缴国家。随着改革的深化,我国开始允许企业利润留成,以扩大企业自主权。接着国家又进行了利改税和拨改贷的改革,特别是自1994年税改起,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国企不用再向国家上缴利润,只纳税即可。这种状况一直延续至今。就是说,国企不向国家分红,是我国不断变化的政策的历史产物,而非企业恶意不分红。
今年2月,世界银行在北京发布了《国有企业的分红:原因、金额以及支付给谁?》的报告引起业内人士的关注。该报告指出,中国国有企业的利润和改制收入属于公共收入,应当向国家分红;不分红,破坏社会公平公正,降低国企资金效率,影响社会经济秩序,弊端无穷。(见3月16日《南方周末》)
世行的这份报告,把国企分红问题推上了争论风口。从目前看,国企向国家分红利不是问题,但国企的红利应该如何分,收来的红利如何用,缴给谁,又由谁来管,却是真问题。我国国企目前虽然红利不多,但绝对数值不低,12万亿元资产的央企,2005年纯利润是6000多亿元。面对这块巨大的诱人奶酪,国资委认为自己是理所当然的接收者,而反对者认为,国企红利在国资系统自我循环,与国资的公共财政性质有冲突之处,这个奶酪应由财政部动。这些争论,几乎都带有较强烈的部门本位主义色彩,且都把这项工作看做是权力和利益结合的象征。
国资委也罢,财政部也罢,不管谁来担任国企红利接收大员,都必须取得合法出生证明,在法律的框架内行事,而我国目前在这方面恰恰缺法,今年“两会”期间已经公布的国家立法计划里,也没有这方面内容。至于企业收益收缴工作如何进行,企业应该缴纳多大比例的税后利润,不同企业应该怎样科学量化这一指标,建立一种什么样的机制来保证这一指标的实现等,谁也说不清。在如此错综复杂的现实问题面前,即使有觉悟高的国企,想向国家交红利,也不知道缴给谁,怎么交。
说到底,国企不向国家缴红利,不是国企的错。所以,解决这个问题,也不能靠国企。在笔者看来,当务之急不是痛骂国企,而是建议全国人大对此问题抓紧组织调研和立法,在法律的框架下,解决那些悬而未决的问题,才是治本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