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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多年的招标实践以及对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理解,指出了最低评标价法并非简单意义上的最低价中标,其自身具有严格的标准和程序,是将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关要求的响应程度折算成货币金额进行比较的一种综合性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的实质与综合评估法应该是一致的,都体现了对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审和比较的过程,只是最终折算及比较的指标的含义存在差异而已,扭转了人们认识上的误区,并通过比较分析了二者的特点、应用领域及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