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综观世界各国,凡刑事程序完善而诉讼权利有保障的司法制度,无一不是因为宪法对辩护权作了确认,并明确在各个诉讼阶段都有权获得辩护。在完善我国的刑事辩护制度之际,应当首先考虑宪法规范的周延,将刑事辩护权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入宪,并通过宪法明确辩护权应在侦查阶段获得保障,以与人权公约及世界刑事司法发展趋势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