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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制将增值税纳税人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并规定对这两类纳税人实行不同的税收待遇:一般纳税人基本上适用法定17%的税率,可以领购和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则采取简易办法征税,适用6%(工业企业)或4%(商业企业)的征收率,但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得抵扣进项税金。税收政策的差别客观上造成了两类纳税人税收负担与税收利益上的差别,这也为纳税人选择何种身份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