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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深圳出台《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明确招标投标监管重点是政府和国有投资工程,非国有资金项目发包完全由业主通过市场配置自主实现。自2011年5月以来,我市开始探索以“评定分离”为核心、以“定性评审、评标公开、票决定标”为主要特征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目前,《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若干规定》已经市政府审议通过,此项改革将在我市正式全面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