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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白有品牌制造商协会(PLMA)与上海跨国采购中心合作,于2010年12月在上海举办了“全球零售白有品牌产品亚洲展”。展会为零售商与供货商相聚,并建立自有品牌代工合作提供了最佳商业场所。展会期间,记者有幸采访到PLMA主席BrianSharoff,请他为我们讲述全球自有品牌的发展情况。
自有品牌发展进入黄金期
自有品牌(Private Brand)是指零售商企业自行研发、自主设计,并授权制造商进行生产加工,再贴上自己注册商标在自属零售网点或者终端销售点进行销售的产品。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白有品牌商品在全球零售市场中所占比例就越来越高,尤其是在快速消费品领域,白有品牌商品已经渗透到了原本完全由传统的制造商品牌占据的商品类别中。Brian Sharoff介绍说: “在德国、西班牙、比利时和荷兰大卖场当中,50%的产品都是零售商的自有品牌。美国情况极为相似,自有品牌产品包括食品、家用产品,以及个人的美容产品,还有消费类电子和家具。”我们熟悉的乐购、沃尔玛、麦德龙、卜蜂莲花、家乐福、欧尚、屈臣氏、联华、安达屋、罗森、易买得和家得宝等国际零售业巨头,旗下都拥有大量的白有品牌产品。
自有品牌在欧洲和美国发展得十分迅速,在超市里大约占到30%~50%,特别是在英国,这个比例占到了60%以上。 “白有品牌的出现使得消费者能够获取物美价廉的商品,从性价比角度来看,消费者得到了实惠,十分认可白有品牌的存在。”Brian Sharoff介绍说。
目前市场出现了三分制的消费者比例划分。 “1/3的消费者是制造商品牌的忠实拥护者,他们不会购买白有品牌的商品;1/3的消费者是十分信任高性价比的自有品牌商品;而其他的1/3消费者就是自有品牌和制造商品牌的争夺对象。”Brian Sharoff说。
零售商与制造商合作是大势所趋
在美国,很多制造商同时拥有多个品牌和生产线。同一个制造商既有自己品牌的产品,也有零售商自有品牌的产品,其品质是一样的,但是标签不一样。Brian Sharoff说:“自有品牌可以为消费者节省成本,因为自有品牌减少了渠道的中间环节,所以能够在不牺牲自身盈利的情况下,使得制造商扩大市场份额,获取应有的收益。”
对于制造企业来说,零售商白有品牌和制造商品牌是错位竞争的关系。消费者也好,零售商也好,其实整个市场都是十分崇尚公平的。制造商可以卖自己品牌的商品,零售商也可以卖自己品牌的商品。对于消费者来讲,还是三分制原则。Brian Sharoff强调:“零售商与制造商的合作是大势所趋的,关键还在于零售商如何控制制造商生产自有品牌产品的质量。”
谈到首次在中国举办的全球零售自有品牌产品亚洲展,Brian Sharoff说:“我过去在运作PLMA以前,也是做展会工作的。我觉得中国的白有品牌比例很小,不到5%,有着很大的提升空间。PLMA就是为零售商和供应商提供一个见面的平台,可以让供货商直接将产品打入各大连锁超市销售的渠道。希望能够通过这个平台,促进白有品牌在中国的发展。”
自有品牌发展进入黄金期
自有品牌(Private Brand)是指零售商企业自行研发、自主设计,并授权制造商进行生产加工,再贴上自己注册商标在自属零售网点或者终端销售点进行销售的产品。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白有品牌商品在全球零售市场中所占比例就越来越高,尤其是在快速消费品领域,白有品牌商品已经渗透到了原本完全由传统的制造商品牌占据的商品类别中。Brian Sharoff介绍说: “在德国、西班牙、比利时和荷兰大卖场当中,50%的产品都是零售商的自有品牌。美国情况极为相似,自有品牌产品包括食品、家用产品,以及个人的美容产品,还有消费类电子和家具。”我们熟悉的乐购、沃尔玛、麦德龙、卜蜂莲花、家乐福、欧尚、屈臣氏、联华、安达屋、罗森、易买得和家得宝等国际零售业巨头,旗下都拥有大量的白有品牌产品。
自有品牌在欧洲和美国发展得十分迅速,在超市里大约占到30%~50%,特别是在英国,这个比例占到了60%以上。 “白有品牌的出现使得消费者能够获取物美价廉的商品,从性价比角度来看,消费者得到了实惠,十分认可白有品牌的存在。”Brian Sharoff介绍说。
目前市场出现了三分制的消费者比例划分。 “1/3的消费者是制造商品牌的忠实拥护者,他们不会购买白有品牌的商品;1/3的消费者是十分信任高性价比的自有品牌商品;而其他的1/3消费者就是自有品牌和制造商品牌的争夺对象。”Brian Sharoff说。
零售商与制造商合作是大势所趋
在美国,很多制造商同时拥有多个品牌和生产线。同一个制造商既有自己品牌的产品,也有零售商自有品牌的产品,其品质是一样的,但是标签不一样。Brian Sharoff说:“自有品牌可以为消费者节省成本,因为自有品牌减少了渠道的中间环节,所以能够在不牺牲自身盈利的情况下,使得制造商扩大市场份额,获取应有的收益。”
对于制造企业来说,零售商白有品牌和制造商品牌是错位竞争的关系。消费者也好,零售商也好,其实整个市场都是十分崇尚公平的。制造商可以卖自己品牌的商品,零售商也可以卖自己品牌的商品。对于消费者来讲,还是三分制原则。Brian Sharoff强调:“零售商与制造商的合作是大势所趋的,关键还在于零售商如何控制制造商生产自有品牌产品的质量。”
谈到首次在中国举办的全球零售自有品牌产品亚洲展,Brian Sharoff说:“我过去在运作PLMA以前,也是做展会工作的。我觉得中国的白有品牌比例很小,不到5%,有着很大的提升空间。PLMA就是为零售商和供应商提供一个见面的平台,可以让供货商直接将产品打入各大连锁超市销售的渠道。希望能够通过这个平台,促进白有品牌在中国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