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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一些地方领导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没有把森林防火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特别是有些地方发生森林防火之后,由于经验以及其他原因,组织扑救不力。本文简要分析了森林防火工作的现状,并进一步提出了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的有效对策。
【关键词】森林;防火;现状;对策
0.引言
为了有效地保护森林资源,巩固造林绿化成果,近年来,我们把森林防火作为重中之重的大事来抓,针对森林防火面临的严峻形势,举全县之力,齐抓共管,然而仍然有一些地方领导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没有把森林防火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特别是有些地方发生森林防火之后,由于经验以及其他原因,组织扑救不力。本文简要分析了森林防火工作的现状,并进一步提出了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的有效对策。
1.森林防火工作的现状
1.1防范不到位
一是宣传教育不到位。有的地方宣传只是图形式,应付检查,没有深入到位,留有死角,存有空档,没有从根本上增强全局的防火意识。二是组织领导不到位。有的地方成立护林防火机构只是发发文件,没有明确职能和责任。三是督办不到位。有的督办组下去督办只是看文件,听汇报,不指出存在的问题,不提出整改的措施和方案。四是扑火队伍不到位,有的地方义务扑火队伍人员名单多则50-60人,少则20-30人,但真正上山扑火的不到10人。五是防火资金不到位。有的领导对防火工作不够重点,防火资金短缺,使防火工作无法启动。六是防火线(道)修复工程不到位。主要地段没有防火线(道),重点地段没有防火阻隔林带,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到处蔓延,增大了森林火灾的损失。七是群防群治不到位。没有充分利用群众进行宣传,没有形成群防群治的局面。
1.2基础设施设备老化不足
现存的扑火设施设备和机具,大多为上个世纪末期产品,不适应新形势下森林防火工作的需要;大多数扑火设备只能在扑救较小的森林火灾中适用,一旦遇有大的森林火灾,难以发挥压制性控火作用;按照省规定的配备标准,约有1/3的森林防火单位扑火设备不足,个别林场只有1台风力灭火机,没有背扶式水枪、组合工具、防火服装、油桶、手电筒等必备的扑火工具。
1.3扑火队伍反应能力不强
扑火队伍普遍缺乏扑救重大森林火灾的实践经验,部分扑火队伍缺乏实战演练,个别专业扑火队伍不能达到快速反应要求,部分扑火队员对扑火机具使用不够熟练,难以适应扑火需要。
1.4监督惩戒措施不严格
森林防火工作制度不够健全,不成体系,达不到环环相扣、管理有序的标准和目的。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监督、部门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机制不够完善,火情响应预案尚未真正落实到位。对预防工作中的隐患、漏洞及失职人员的处理失之于宽,整改不够到位,对人为因素导致发生火警和一般性森林火灾的行为查处不够严格,没有在森林防火队伍和社会广大群众中产生应有的警示效应。
2.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的有效对策
2.1加强各级政府的责任力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森林防火工作是各级政府的职责。政府要制定好本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的规划、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明确森林防火工作职责、搞好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考核、抓好森林火灾的扑救等等。政府要按照重视重大疫情一样重视森林防火工作,抓经济建设一样抓好森林防火工作,追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一样追究森林火灾的行政长官的责任。要建立全区森林防火工作问责制,在全区各级政府中真正形成一种不抓森林防火工作不行,不抓好森林防火工作更不行的共识。
2.2强化森林防火工作宣传力度
全民形成良好的防火意识,营造良好的森林防火环境,森林防火宣传是前提。为了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森防意识和法制观念,每年进入防火期,全县上下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介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并普遍开展防火宣传一条街、宣传周、宣传月等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农民的防火灭火意识。加强对群众的森林防火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森林防火责任意识、法律意识。一是在宣传力度上,要舍得花人力、物力、财力;二是在宣传群体上,既要注重抓好成年人的宣传教育,更要重视抓好未成年人的学校教育;三是在宣传形式上,既要有静态的固定宣传形式(如固定型、永久型的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又要有动态的宣传形式(如森林防火宣传车等);四是在宣传内容上,既要有政策、法规内容以及失火案例教育,也要有森林防火的业务、科技知识。使广大人民群众既懂得森林防火的政策、法规,又明白森林防火的各项要求,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又具备正确扑救森林火灾的能力。
2.3加大政府投入力度
森林防火是一项公益事业,必须依靠政府的力量来办。各级政府在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地方性应急管理体系的同时,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文件的规定,将森林防火工作人员和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为顺利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维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财政保障。在此基础上,积极争取国家专项投入,吸引社会投资合作共建,建立起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林业专项投入和社会投入为辅的稳固的投入机制。
2.4完善森林防火志愿者协会机制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由集中连片的集体所有变为零星小块的个人所有即私有是个大趋势,且国有林与之插花毗邻,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着人员难组织,经费难支出,安全难保障的突出问题。与改革前,由村确定护林员管护,出资金负责宣传,组织扑火队进行扑火有很大差别。有效组织森林防火志愿者,作为林改后森林防火工作补充十分必要。政府每年应从本级财政列支一定数额的培训志愿者经费,提高志愿者预防扑救森林火灾知识与技能;林业部门要提供优惠政策,在年度采伐限额中倾斜志愿者,起到激励机制和补助费用作用。同时,应多方筹集资金,储备必要的防火物资,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森林火灾;发生火情,有经济损失的,有直接责任人的,让直接责任人赔偿损失。没有直接责任人的,依托当地政府,组织财力进行赔偿。加强综合治理力度,政府应授权当地派出所,直接参与森林防火工作,以便及时、依法快速查处火灾案件,让违法者受到惩罚。
3.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们只要在认真总结过去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各项长效机制的建设,加大森林防火的资金投入,就一定能够开创森林防火工作的新局面。
【参考文献】
[1]李应兴.林改后的森林防火措施[J].云南林业.2011.06.
[2]刘学斌.如何做好森林防火工作[J].活力.2011.22.
【关键词】森林;防火;现状;对策
0.引言
为了有效地保护森林资源,巩固造林绿化成果,近年来,我们把森林防火作为重中之重的大事来抓,针对森林防火面临的严峻形势,举全县之力,齐抓共管,然而仍然有一些地方领导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没有把森林防火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特别是有些地方发生森林防火之后,由于经验以及其他原因,组织扑救不力。本文简要分析了森林防火工作的现状,并进一步提出了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的有效对策。
1.森林防火工作的现状
1.1防范不到位
一是宣传教育不到位。有的地方宣传只是图形式,应付检查,没有深入到位,留有死角,存有空档,没有从根本上增强全局的防火意识。二是组织领导不到位。有的地方成立护林防火机构只是发发文件,没有明确职能和责任。三是督办不到位。有的督办组下去督办只是看文件,听汇报,不指出存在的问题,不提出整改的措施和方案。四是扑火队伍不到位,有的地方义务扑火队伍人员名单多则50-60人,少则20-30人,但真正上山扑火的不到10人。五是防火资金不到位。有的领导对防火工作不够重点,防火资金短缺,使防火工作无法启动。六是防火线(道)修复工程不到位。主要地段没有防火线(道),重点地段没有防火阻隔林带,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到处蔓延,增大了森林火灾的损失。七是群防群治不到位。没有充分利用群众进行宣传,没有形成群防群治的局面。
1.2基础设施设备老化不足
现存的扑火设施设备和机具,大多为上个世纪末期产品,不适应新形势下森林防火工作的需要;大多数扑火设备只能在扑救较小的森林火灾中适用,一旦遇有大的森林火灾,难以发挥压制性控火作用;按照省规定的配备标准,约有1/3的森林防火单位扑火设备不足,个别林场只有1台风力灭火机,没有背扶式水枪、组合工具、防火服装、油桶、手电筒等必备的扑火工具。
1.3扑火队伍反应能力不强
扑火队伍普遍缺乏扑救重大森林火灾的实践经验,部分扑火队伍缺乏实战演练,个别专业扑火队伍不能达到快速反应要求,部分扑火队员对扑火机具使用不够熟练,难以适应扑火需要。
1.4监督惩戒措施不严格
森林防火工作制度不够健全,不成体系,达不到环环相扣、管理有序的标准和目的。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监督、部门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机制不够完善,火情响应预案尚未真正落实到位。对预防工作中的隐患、漏洞及失职人员的处理失之于宽,整改不够到位,对人为因素导致发生火警和一般性森林火灾的行为查处不够严格,没有在森林防火队伍和社会广大群众中产生应有的警示效应。
2.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的有效对策
2.1加强各级政府的责任力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森林防火工作是各级政府的职责。政府要制定好本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的规划、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明确森林防火工作职责、搞好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考核、抓好森林火灾的扑救等等。政府要按照重视重大疫情一样重视森林防火工作,抓经济建设一样抓好森林防火工作,追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一样追究森林火灾的行政长官的责任。要建立全区森林防火工作问责制,在全区各级政府中真正形成一种不抓森林防火工作不行,不抓好森林防火工作更不行的共识。
2.2强化森林防火工作宣传力度
全民形成良好的防火意识,营造良好的森林防火环境,森林防火宣传是前提。为了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森防意识和法制观念,每年进入防火期,全县上下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介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并普遍开展防火宣传一条街、宣传周、宣传月等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农民的防火灭火意识。加强对群众的森林防火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森林防火责任意识、法律意识。一是在宣传力度上,要舍得花人力、物力、财力;二是在宣传群体上,既要注重抓好成年人的宣传教育,更要重视抓好未成年人的学校教育;三是在宣传形式上,既要有静态的固定宣传形式(如固定型、永久型的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又要有动态的宣传形式(如森林防火宣传车等);四是在宣传内容上,既要有政策、法规内容以及失火案例教育,也要有森林防火的业务、科技知识。使广大人民群众既懂得森林防火的政策、法规,又明白森林防火的各项要求,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又具备正确扑救森林火灾的能力。
2.3加大政府投入力度
森林防火是一项公益事业,必须依靠政府的力量来办。各级政府在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地方性应急管理体系的同时,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文件的规定,将森林防火工作人员和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为顺利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维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财政保障。在此基础上,积极争取国家专项投入,吸引社会投资合作共建,建立起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林业专项投入和社会投入为辅的稳固的投入机制。
2.4完善森林防火志愿者协会机制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由集中连片的集体所有变为零星小块的个人所有即私有是个大趋势,且国有林与之插花毗邻,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着人员难组织,经费难支出,安全难保障的突出问题。与改革前,由村确定护林员管护,出资金负责宣传,组织扑火队进行扑火有很大差别。有效组织森林防火志愿者,作为林改后森林防火工作补充十分必要。政府每年应从本级财政列支一定数额的培训志愿者经费,提高志愿者预防扑救森林火灾知识与技能;林业部门要提供优惠政策,在年度采伐限额中倾斜志愿者,起到激励机制和补助费用作用。同时,应多方筹集资金,储备必要的防火物资,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森林火灾;发生火情,有经济损失的,有直接责任人的,让直接责任人赔偿损失。没有直接责任人的,依托当地政府,组织财力进行赔偿。加强综合治理力度,政府应授权当地派出所,直接参与森林防火工作,以便及时、依法快速查处火灾案件,让违法者受到惩罚。
3.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们只要在认真总结过去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各项长效机制的建设,加大森林防火的资金投入,就一定能够开创森林防火工作的新局面。
【参考文献】
[1]李应兴.林改后的森林防火措施[J].云南林业.2011.06.
[2]刘学斌.如何做好森林防火工作[J].活力.20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