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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保密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有关规定,国家保密局会同国家林业局制定了《林业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