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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刑事诉讼实践中产生“植入异化”现象之原因在于:诸多学者未在价值中立的立场上进行文明关涉,制造了研究思路中单纯的“路径依赖”问题——思辨法学和比较法学凸显;对策法学成为扮演立法者的角色路径;“相对合理主义”的态度不断升温。随着理论和实践之间矛盾的出现,此路径已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可尝试从文明关涉的源头入手,通过路径方法的突破来改变困境,实现从单纯的‘‘路径依赖”到“发现法律”的方法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