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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纪委监委始终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监督执纪全过程,从教育感化、跟踪帮助、以案促改三个方面入手,提高政治站位,完善法规制度,创新方式方法,有效提升监督执纪问责效率,帮助犯错误同志找回“走丢”的初心,认真悔过。
治病救人还要让人感念才行。“听到‘同志’二字很受触动,从来没有这样深刻认识到组织对干部严要求是爱护干部、保护干部这句话是多么实在、多么温情;从来没有这样深刻认识到领导干部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如果不严守党性原则,会造成多大的灾难性后果。”这是省纪委监委在组织审查调查时常听到的一句话,也是很多被审查调查对象的心声。纪检监察机关在未作出处分决定之前,被审查调查对象是犯错误的同志,仍以同志相称,需要通过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使其深刻反省、认识错误、交代问题。省纪委监委以“同志”为小切口,在专门的谈话室开展“同志式”谈话,在室内布置上体现平等,营造庄重、温馨的谈话氛围,有效降低谈话对象心理负担;在谈话中,注重转化人、挽救人,讲究艺术性、技巧性,以诚相待、以心换心,让被审查调查对象真心改过、心服口服。
找回初心使命仍要持续跟踪帮助。省纪委监委代省委制定的《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帮助办法》,围绕跟踪了解、关心帮助、综合评价三个环节,建立健全处理处分决定跟踪落实、纪实、帮助联系人、谈心谈话、回访五项制度,着力规范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帮助工作,切实解决“一惩了之”“一处了之”问题,扎实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省委组织部配套制定了《受处理处分领导干部重新任用或提拔使用办法(试行)》,两个《办法》前后衔接、相互呼应,更加有效促使和激励干部悔过自新、担当作为。省纪委监委按照中央纪委及省委要求,将思想政治工作这把“盐”溶解到日常监督、谈话函询、提醒诫勉、审查调查、审查谈话、回访教育等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2019年以来,省纪委监委开展跟踪回访重大案件涉案人员、教育管理受到“断崖”处理党员干部等活动,进一步巩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综合成效。
“收好口”需要发挥以案促改功效。为规范和强化各级党委(党组)运用典型违纪违法案件开展以案促改工作,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提出的“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要求,省纪委监委协助省委制定出台《党委(党组)运用典型违纪违法案件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办法(试行)》,贯通融合主体、监督、部門三项责任,规范实践运用“三书”“一建议”“一报告”“一片”等六项载体,做实做细警示教育、检视整改、建章立制三项环节,坚决做到案件查处不彻底不放过、突出问题不解决不放过、长效机制不建立不放过。比如,大连市在查处破坏营商环境违纪违法案件中,对监督执纪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查办案件后需整改的事项印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提出整改要求。有的整改单位根据纪检监察建议书要求,剖析违纪违法问题原因,堵塞漏洞,修改完善10余项长效性文件规定;有的整改单位进一步排查廉政风险点,从功能分类、改革发展、综合治理、选人用人、激励约束等方面加强整改,对100余份文件规定进行全面清理,废止30余件不适应现行国家改革发展政策的制度规定。
在监督执纪审查调查过程中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目的是让党员干部在思想上认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认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同反腐败工作,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思想政治工作作为永恒课题持续实践,将“同志式”“帮助式”“长效式”理念融入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必将为我们党团结更多同志,大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画出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大同心圆。
(作者单位:辽宁省纪委监委)
治病救人还要让人感念才行。“听到‘同志’二字很受触动,从来没有这样深刻认识到组织对干部严要求是爱护干部、保护干部这句话是多么实在、多么温情;从来没有这样深刻认识到领导干部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如果不严守党性原则,会造成多大的灾难性后果。”这是省纪委监委在组织审查调查时常听到的一句话,也是很多被审查调查对象的心声。纪检监察机关在未作出处分决定之前,被审查调查对象是犯错误的同志,仍以同志相称,需要通过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使其深刻反省、认识错误、交代问题。省纪委监委以“同志”为小切口,在专门的谈话室开展“同志式”谈话,在室内布置上体现平等,营造庄重、温馨的谈话氛围,有效降低谈话对象心理负担;在谈话中,注重转化人、挽救人,讲究艺术性、技巧性,以诚相待、以心换心,让被审查调查对象真心改过、心服口服。
找回初心使命仍要持续跟踪帮助。省纪委监委代省委制定的《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帮助办法》,围绕跟踪了解、关心帮助、综合评价三个环节,建立健全处理处分决定跟踪落实、纪实、帮助联系人、谈心谈话、回访五项制度,着力规范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帮助工作,切实解决“一惩了之”“一处了之”问题,扎实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省委组织部配套制定了《受处理处分领导干部重新任用或提拔使用办法(试行)》,两个《办法》前后衔接、相互呼应,更加有效促使和激励干部悔过自新、担当作为。省纪委监委按照中央纪委及省委要求,将思想政治工作这把“盐”溶解到日常监督、谈话函询、提醒诫勉、审查调查、审查谈话、回访教育等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2019年以来,省纪委监委开展跟踪回访重大案件涉案人员、教育管理受到“断崖”处理党员干部等活动,进一步巩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综合成效。
“收好口”需要发挥以案促改功效。为规范和强化各级党委(党组)运用典型违纪违法案件开展以案促改工作,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提出的“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要求,省纪委监委协助省委制定出台《党委(党组)运用典型违纪违法案件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办法(试行)》,贯通融合主体、监督、部門三项责任,规范实践运用“三书”“一建议”“一报告”“一片”等六项载体,做实做细警示教育、检视整改、建章立制三项环节,坚决做到案件查处不彻底不放过、突出问题不解决不放过、长效机制不建立不放过。比如,大连市在查处破坏营商环境违纪违法案件中,对监督执纪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查办案件后需整改的事项印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提出整改要求。有的整改单位根据纪检监察建议书要求,剖析违纪违法问题原因,堵塞漏洞,修改完善10余项长效性文件规定;有的整改单位进一步排查廉政风险点,从功能分类、改革发展、综合治理、选人用人、激励约束等方面加强整改,对100余份文件规定进行全面清理,废止30余件不适应现行国家改革发展政策的制度规定。
在监督执纪审查调查过程中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目的是让党员干部在思想上认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认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同反腐败工作,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思想政治工作作为永恒课题持续实践,将“同志式”“帮助式”“长效式”理念融入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必将为我们党团结更多同志,大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画出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大同心圆。
(作者单位:辽宁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