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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讨中药师开展药学服务对减少药品不良反应(ADR)的效果。方法比较药学服务开展前与药学服务开展后我院不合理用药及ADR报告上报情况。结果药学服务开展前,不合理用药共338起,共上报有效ADR报告185起。药学服务开展后,不合理用药共102起,共上报有效ADR报告48起。结论中药师开展药学服务能够显著ADR的发生,对于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证用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