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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工业的发展,有更多人接触各种职业性致癌因素。为了加强健康管理,使受害者得蓟合理抚恤,需要建立一个可供统一执行的职业癌诊断标准。但是,制定这神标准存在下述在诊断手段、诊断方式、剂量评价,时间外推和实验研究方面的困难;(1)职业癌病因学诊断经常缺乏可以反映特定致癌病因的指标;(2)职业癌的发生是无阈随机性效应,既往受到的致癌剂量高低不能作为判定病因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