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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在我国大力倡导教育公平的时代背景下,教育改革公平作为教育公平的一个子系统,对教育公平的实现具有基础性作用。本文将教改公平作为社会公平在教育领域的延伸和拓展,指出解决教改公平问题需从起点公平着手,并对教改起点公平的内涵、结构、特性进行阐释;结合当前国情分析我国教改公平问题的重点;最后从教育资源配置等角度提出相关解决教改起点公平的策略。
【关键词】中国教育;教育改革;起点公平;教育资源;受教育权利
一、幸福守望:绪论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促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公平发展”,“要为下一代提供良好的教育,努力使每一个孩子有公平的发展机会”。如此种种,均向社会传递出一个清晰而响亮的信息——中国教育改革迫在眉睫,而教改公平是发展教育的基石,推进教改公平是政府部门的首要责任。
二、齐力助梦:我国教育改革起点公平问题的阐释
当我们谈及“教改公平”的时候,首先应对“公平”一词进行探讨和解释。纵横经纬,古往今来,“公平”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公平”,《辞海》指“按照一定的社会标准(法律、道德、政策等)、正当的秩序合理地待人处事,是制度、系统、重要活动的重要道德性质”。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指出:“作为公平的正义可以说是不受现存的需要和利益的支配。它为对社会制度的评判建立了一个阿基米德支点。”
如今,公平概念已被专门用来作为评价社会制度的一种道德标准,被视为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教育改革作为教育崛起的必经之路,教改公平作为社会公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公平价值在教育领域的延展和体现,已成为社会价值的核心内容。
什么是教改公平呢?所谓教改公平,是人类社会特有的关于教育机会平等以及教育权利和教育资源分配合理性的一种主观体验、社会制度、现实状态和理想追求。
瑞典教育学家胡森认为:教改公平主要包括教改起点的公平、教改过程的公平和教改结果的公平。追根溯源,教改起点公平属于“机会公平”;教育过程的公平强调的是整个过程中的教育制度或安排要平等的对待每一位学生,以消除外部的经济障碍和社会障碍对学生学业的影响;教育结果的公平则通过向儿童提供使个人在入学时存在的天赋得以发展的各种机会,使不同社会出身的儿童获得进步,进而获得平等的教育效果。
依笔者浅见,教育改革从根本上来说是为了构建和谐社会,而唯有做到公平的教育改革方能有力地保障教育改革的实施,目前在教育领域最重要的是通过合理配置并优化教育资源,保障教育起点的公平。
三、艰难逐梦:我国教育改革起点公平的现存问题
城乡义务教育发展极不均衡,从根本上来说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政府对教育的保障力度不够, 导致受教育权利不平等。我国长期以来教育经费投入严重不足,远远不能满足国民教育的需要。20世纪90年代初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发展纲要》提出:“到本世纪末, 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应达到4%。”这实际上是20世纪80年代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但是,直到2003年,我国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只达到3.41%。并且,这有限的教育经费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分配差异极大,直接导致处于社会底层的人们享有教育的平等权利极为有限。村小屡屡被撤点并校,有一些乡村地区,在撤掉原有学校后,幼童求学距離甚至达到十公里以上;留守与流动儿童已然成为被边缘的群体,留守儿童大多被隔代抚养缺少父爱母爱造成心理问题,流动儿童断层教育严重;代课老师惨遭“卸磨杀驴”的悲剧……凡此种种,不胜枚举。
总而言之,强势与弱势群体的不同阶层地位,全然加剧了教育机会的不均等。当前,社会的不同群体拥有不同的教育机会。以贫困农民、下岗失业者以及进城农民工、特殊教育系统的残疾和弱智人群等为主体的弱势群体由于经济状况困窘之原因,能够汲取的教育资源比较少,优质的教育资源更是少之又少。尤其是留守儿童和流动儿童,在教育上更处于不利的地位。由于家庭贫困,少数学生甚至还不能实现自己读书、改变人生的愿望;进城农民工子女与城市原居民子女享受的教育也不一样;学生的家庭经济条件、家长的社会阶层及文化程度背景等与常住人口家庭相比,流动人口家庭均有一定差距,这也直接影响着其子女受教育机会的公平。而经济富足的家庭的孩子却能处之怡然地享用着应接不暇的优质公共教育资源,其家长运用各种社会力量帮助子女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社会新闻也是数见不鲜。如此,不同阶层的学生由于处于不同社会群体,受教育机会不均等。
四、笃定筑梦:怎样促进教育改革起点公平的实现
(一)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政府应树立科学发展观,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坚持分类指导,分区推进,切实把“重点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义务教育”目标落在实处;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探索建立提高农村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的新机制;加快实施现代远程教育,继续深化农村教育改革,努力提高农村教育质量;要把加强薄弱学校建设作为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途径;完善政策制度,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体制保障。
(二)确保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受教育权
政府应加快户籍制度改革,逐步消除城乡差别,实现随迁子女异地高考;政府应放开城市公办中小学,方便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根据居住地就近入学;政府应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办民工子弟学校,帮助进城务工农民比较集中的地区解决其子女接受教育的问题;实行以流入地政府为主的财政供给制度,合理分摊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的教育成本。
五、璀璨未来:余论
教育要发展,根本靠改革;改革要突破,关键在基础。教育改革已经成为一个永恒的主题,不改革就没有发展,也就不会有进步。改革的成效往往与改革的力度相辅相成,改革的力度越大,改革所取得的成就也就越大。
我们应该清晰地认识到:教育改革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接近教育公平,追寻教育公平。尤其是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实际情况决定了政府当前应把工作重心放在教育改革的起点公平上,即落实教育资源优化配置,保障弱势群体的受教育权利。
探索教改公平,没有人是旁观者,我们永远在路上。
参考文献:
[1]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
[2]肖建彬.论教育公平研究中的若干理论问题[J].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3.
【关键词】中国教育;教育改革;起点公平;教育资源;受教育权利
一、幸福守望:绪论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促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公平发展”,“要为下一代提供良好的教育,努力使每一个孩子有公平的发展机会”。如此种种,均向社会传递出一个清晰而响亮的信息——中国教育改革迫在眉睫,而教改公平是发展教育的基石,推进教改公平是政府部门的首要责任。
二、齐力助梦:我国教育改革起点公平问题的阐释
当我们谈及“教改公平”的时候,首先应对“公平”一词进行探讨和解释。纵横经纬,古往今来,“公平”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公平”,《辞海》指“按照一定的社会标准(法律、道德、政策等)、正当的秩序合理地待人处事,是制度、系统、重要活动的重要道德性质”。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指出:“作为公平的正义可以说是不受现存的需要和利益的支配。它为对社会制度的评判建立了一个阿基米德支点。”
如今,公平概念已被专门用来作为评价社会制度的一种道德标准,被视为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教育改革作为教育崛起的必经之路,教改公平作为社会公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公平价值在教育领域的延展和体现,已成为社会价值的核心内容。
什么是教改公平呢?所谓教改公平,是人类社会特有的关于教育机会平等以及教育权利和教育资源分配合理性的一种主观体验、社会制度、现实状态和理想追求。
瑞典教育学家胡森认为:教改公平主要包括教改起点的公平、教改过程的公平和教改结果的公平。追根溯源,教改起点公平属于“机会公平”;教育过程的公平强调的是整个过程中的教育制度或安排要平等的对待每一位学生,以消除外部的经济障碍和社会障碍对学生学业的影响;教育结果的公平则通过向儿童提供使个人在入学时存在的天赋得以发展的各种机会,使不同社会出身的儿童获得进步,进而获得平等的教育效果。
依笔者浅见,教育改革从根本上来说是为了构建和谐社会,而唯有做到公平的教育改革方能有力地保障教育改革的实施,目前在教育领域最重要的是通过合理配置并优化教育资源,保障教育起点的公平。
三、艰难逐梦:我国教育改革起点公平的现存问题
城乡义务教育发展极不均衡,从根本上来说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政府对教育的保障力度不够, 导致受教育权利不平等。我国长期以来教育经费投入严重不足,远远不能满足国民教育的需要。20世纪90年代初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发展纲要》提出:“到本世纪末, 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应达到4%。”这实际上是20世纪80年代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但是,直到2003年,我国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只达到3.41%。并且,这有限的教育经费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分配差异极大,直接导致处于社会底层的人们享有教育的平等权利极为有限。村小屡屡被撤点并校,有一些乡村地区,在撤掉原有学校后,幼童求学距離甚至达到十公里以上;留守与流动儿童已然成为被边缘的群体,留守儿童大多被隔代抚养缺少父爱母爱造成心理问题,流动儿童断层教育严重;代课老师惨遭“卸磨杀驴”的悲剧……凡此种种,不胜枚举。
总而言之,强势与弱势群体的不同阶层地位,全然加剧了教育机会的不均等。当前,社会的不同群体拥有不同的教育机会。以贫困农民、下岗失业者以及进城农民工、特殊教育系统的残疾和弱智人群等为主体的弱势群体由于经济状况困窘之原因,能够汲取的教育资源比较少,优质的教育资源更是少之又少。尤其是留守儿童和流动儿童,在教育上更处于不利的地位。由于家庭贫困,少数学生甚至还不能实现自己读书、改变人生的愿望;进城农民工子女与城市原居民子女享受的教育也不一样;学生的家庭经济条件、家长的社会阶层及文化程度背景等与常住人口家庭相比,流动人口家庭均有一定差距,这也直接影响着其子女受教育机会的公平。而经济富足的家庭的孩子却能处之怡然地享用着应接不暇的优质公共教育资源,其家长运用各种社会力量帮助子女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社会新闻也是数见不鲜。如此,不同阶层的学生由于处于不同社会群体,受教育机会不均等。
四、笃定筑梦:怎样促进教育改革起点公平的实现
(一)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政府应树立科学发展观,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坚持分类指导,分区推进,切实把“重点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义务教育”目标落在实处;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探索建立提高农村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的新机制;加快实施现代远程教育,继续深化农村教育改革,努力提高农村教育质量;要把加强薄弱学校建设作为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途径;完善政策制度,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体制保障。
(二)确保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受教育权
政府应加快户籍制度改革,逐步消除城乡差别,实现随迁子女异地高考;政府应放开城市公办中小学,方便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根据居住地就近入学;政府应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办民工子弟学校,帮助进城务工农民比较集中的地区解决其子女接受教育的问题;实行以流入地政府为主的财政供给制度,合理分摊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的教育成本。
五、璀璨未来:余论
教育要发展,根本靠改革;改革要突破,关键在基础。教育改革已经成为一个永恒的主题,不改革就没有发展,也就不会有进步。改革的成效往往与改革的力度相辅相成,改革的力度越大,改革所取得的成就也就越大。
我们应该清晰地认识到:教育改革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接近教育公平,追寻教育公平。尤其是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实际情况决定了政府当前应把工作重心放在教育改革的起点公平上,即落实教育资源优化配置,保障弱势群体的受教育权利。
探索教改公平,没有人是旁观者,我们永远在路上。
参考文献:
[1]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
[2]肖建彬.论教育公平研究中的若干理论问题[J].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