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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真正使公司董事等高管积极实施"利他权",在我国不仅要树立和普及"公司利他权"之"价值理念";在《公司法》方面还应明确规定"公司利他权"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条款"、"抽象性目的条款"、"一般权利和具体权利",更应明确规定董事等公司高管之"商业判断规则";再者,还应不断完善相关"公司利他权"方面之其他配套法律、法规,完善司法制度和行政制度及行为,并辅之以其他社会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