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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一般认为,国际法,作为主要规范国家之间关系的行为规则,本质上是一种超越国家之外的世界性法律体系。这决定了它具有不同于另一种法律体系即国内法律体系——后者本质上是一种局限于国家内部的民族性法律体系——的独特特征:它的主体是国家而非个人(自然人和法人,以下同);它的制订者、实施者和承受者均是国家自身、没有一个超国家的中央立法、执法和司法机关来制订和施行它。这种自成一类的特征,使得它与国内法、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