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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财务核算中心于2005年1月正式成立有14家行政事业单位纳入教育厅财务核算中心集中核算。教育厅财务核算中心在对纳入集中核算的单位保持“三不变”的前提下即:各单位预算管理体制不变;各单位理财机制不变;各单位会计卡体法律责任不变,将教育厅财务核算中心的业务分为会计核算和会计综合事务工作两部分,会计核算主要负责各核算单位的帐务处理及预决算的编制等工作;综合业务主要负责固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业务,各类票据管理。税金、住房公积金、社保等计算缴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