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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五十年代港澳发生的“富粒多”农药系列中毒事件,给居民造成一定的伤亡。面对中毒事件,港澳政府采取紧急立法或颁布禁令实施监管,逮捕非法储藏、销售的人员,搜查店铺没收农药并罚款,提醒居民重视其危害,以及解除该事件对农业造成的影响等措施,经历多年努力才阻止了“富粒多”危害的蔓延。研究结果显示,港澳政府在干预程度上有一个从低直接到高的跨越;双方在开始实施监管后,仍无法立即切断“富粒多”的危害生成链条。但在监管策略上,港府注意到农业发展与农产品安全之间的平衡,澳府则有片面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