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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6年7月1日起,我国行政事业单位执行财政部颁布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在两个办法中,财政部提出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活动应当遵循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三原则。笔者认为,其中的“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原则在实际贯彻落实中还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困难(以下为笔者个人观点,与笔者工作单位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