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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逻辑上的悖论在和我的好朋友——香港廉政公署前副专员进行学术交流的时候,我一直对他们那里反腐倡廉制度的可靠性表示怀疑。我不止一次地问他,香港廉政公署直接隶属于行政长官,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对行政长官负责,那么,如果行政长官或者行政长官的朋友存在腐败问题,香港廉政公署该何去何从呢?这位在香港廉政公署长期兼任执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