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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美国语言哲学家格莱斯( Grice) 1967 年在哈佛大学所作的演讲中提出合作原则,该原则描述了一个合理、有序的会话过程,如果交际的参与者严格按照此准则,就能达到顺利交谈的目的。实际交际并不总是直来直去,多数情况下我们接触到的是话语的间接使用过程。即:委婉语的使用。本文重点解析委婉语的使用在交际中与合作原则之间的矛盾。
[关键词]合作原则委婉语矛盾
一、合作原则
合作原则(Cooperative Principle)是语用学中用来解释会话含义的一种理论。是美国语言哲学家格莱斯( Grice) 1967 年在哈佛大学所作的演讲中提出的。该原则说明人们在会话过程中头脑里尽量保持某些标准,以便使交流顺利进行,有意图的交流是一种合作的表现,这里“合作”的概念是:会话参与者尽管是分别提供自己的话语,但总是在一定程度上意识到其中的某一些目的,至少是一个相互都能接受的话语发展方向;这一(些) 目的或方向的达成是会话参与者在交流过程中共同合作努力的结果;也可以说是在会话过程中共同维护和坚持当前的目的和方向形成的默契。因此在会话过程中无论话怎样说、具体说什么,均被认定是维护和坚持这一(些) 目的和方向的,亦就是认为是“合作”。格莱斯将“合作原则”划分为“质”、“量”、“关联”和“方式”四个范畴,每个范畴包括若干个“准则”和“次准则”:
数量准则——
1.使你的话语(交谈的当前目的)如所要求的那样信息充分。
2.不要使你的话语比所要求的信息更充分。
质量准则——设法使你的话语真实。
1.不要说自知虚假的话。
2.不要说缺乏足够证据的话。
关系准则——要有关联。
方式准则——要清晰。
1.避免含混不清。
2.避免歧义。
3.要简短。
4.要有序。 (Grice 1975:45-46)
以上四条准则描述了一个合理、有序的会话过程,如果交际的参与者严格按照此准则,就能达到顺利交谈的目的。实际交际并不总是直来直去,多数情况下我们接触到的是话语的间接使用过程,需要我们从表面的话语结构中去估量和判断出话语的间接意思。这时候就需要使用合作原则。合作原则的重要性并不在其本身,而在于违反它所造成的“会话含义”,也就是话语中所包含的间接意思,即“言外之意”。
二、委婉语
委婉语是“用一种不明说的、能使人感到愉快的或含糊的说法,代替具有令人不悦的含义或不够尊敬意味的表达方法。”[1](p120)它是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一种语言现象。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几乎无处不在,渗透到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由于语言交际是人类赖以维系社会关系和人际关系的重要手段,因而在特定的交际场合中,人们通常避免使用引起双方不快从而损坏双方关系的语言,而采取迂回曲折的方法来表达思想、交流信息,使用委婉语就是曲折表达的方法之一。委婉语的使用如此广泛,以至于人们在交际中往往离不开它。以“死”为例,“死”(die)非常简短、直接,也很明确地表达了“心脏停止跳动、不再有生命、在世界上消亡”的意思,完全遵循交际中的合作原则。但是“死”给活着的亲人带来无尽的痛苦和思念,实际上对于活着的亲人来说,听到“死”是难以接受或不愿听到的,是让人难过的。因此英语对“死”有不同的说法。如he’s gone, gone with the wind, depart from the world, pass away, go to the better world, be with God, breathe one’s last, etc.
三、委婉语的使用在交际中与合作原则之间的矛盾
作为一种语用现象,委婉语理应受格赖斯会话含义理论所阐述的会话准则的影响。但实际上,人们在交际中使用委婉语时往往违背了这些会话合作原则。
1、首先违背了量的准则。
(a)Can I open the door?
(b)Would you mind if I open the door?
上面两例表达意义相同,就是询问对方是否允许抽烟,但(b)就是比(a)委婉,但是罗嗦,超过所需信息。再如:
Mother: Have you finished your homework and kept your books?
Son: I’ve put away my books.
对于妈妈所提问题,儿子故意违反数量准则,有意避答问题的前一半,只回答了问题的后一半,间接告诉妈妈他没有完成家庭作业。又如:
Willy: Howard, are you firing me?
Howard: I think you need a good long rest, Willy…
Howard(Willy 的上司) 对Willy (汽车推销员) 的回答违反了合作原则中量的准则,即未提供适量的信息,绕开话题而未做正面回答。但这种回答比直接的表达“Yes , I am firing you”(是的,我解雇你了)更加委婉、含蓄,从某种程度上维护了听者的面子。
2、其次,委婉语的使用有时也违背了质的准则。
请看下列对话:
A: I bought a new skirt.
B: It looks nice. You would look better if it is a little bit shorter, I suppose.
上面对话中B其实对A的新裙子并不怎么欣赏,但由于A对自己的衣服满意,情绪极高, B只好勉强应付说“不错”,间接表达了“我并不喜欢”的含义。接下来B补充道:“要是短一点,会更好看。”其实就是说“你穿起来太长了点”。B不惜违反合作原则中的“质”的准则,是考虑到B的面子,让对方容易接受。再如:
A: I am going to have a party tonight. Would you like to come?
B: I’d love to, but I’m sorry I can’t. I’ve had another appointment with my friend.
对于B的回答有两种解释:第一,他说的都是事实;第二,B的回答仅仅是婉言谢绝。其实, B并不想参加A的晚会,而且也没有跟朋友有约在先,他之所以这么说,只是为自己找借口脱身,同时也使A有台阶可下。尽管B是撒了个谎,违背了质量准则,但对交际双方都有益而无害。试想一下,如果B直截了当地说: Sorry. I don’t want to come.那情形该是多么的难堪。再如:
Customer: Waiter, my lobster is without a claw. How is hat?
Waiter: well sir, they are so fresh that they fight with each other in the kitchen.
Customer: Take this one way, and bring me one of the winners.
服务员为了给顾客一个好的答复,集中生智,解释了龙虾缺鳌的原因:龙虾太新鲜,以至于在厨房里争斗,把鳌都折断了。很显然服务员的回答违背了质量原则,竟没有想到顾客竟然顺着他的话要他换一只在绝斗中取得胜利的虾。顾客的话同样违反了质量原则。
3、再其次,说话人用委婉表达违反了合作原则中的“关系”准则。如:
A: How do you like my painting?
B: I don’t have an eye for beauty, I’m afraid. (何自然, 1988)
B好像是答非所问,其实B间接地表达了“我根本不喜欢”这个含义。按委婉语的最早的定义,是“好听的话”,但仍似乎并未用上动听的字眼,但这里是通过语用含义来表达委婉。再如:
A: Would you like some chocolate?
B: I m on a diet
“I m on a diet”这个貌似与谈话无关的回答在隐形的前提下能与对方提出的要求建立最佳关联性:When I m on a diet I won’t eat high calorie food. Chocolate is a high calorie food, so I won’t eat it. 因此,“I m on a diet”的实际含义是“I won’t eat chocolate”。在交际中,托词、答非所问以避免正面回答或表态的语言行为是间接拒绝对方的一种交际策略,可以为说话人自己提供托词和退路。又如:
A: I don’t like John. I do think John is a mean man, don’t you ? (There comes John)
B: I want to play basketball today. Do you want to go with me?
在这一对话中,A 认为John 小气,且要听B 的看法,而B 却要邀请A 一起去打篮球,故意用一个与话题毫不相关的话来回答,提醒说话人,此时此地不适合讨论这个话题,因为John 来了。如果B一味遵循合作原则,那后果可想而知。
4、最后,委婉语违反了合作原则的方式准则
A: I had a good time in America.
B: oh, I’m happy to hear it.
A: Are you busy?
B: it’s OK.
A: Can you help me translate an article?
B: … (no answer)
该例选自MSN 网上聊天纪录,A 问自己的B 网友忙不忙,实际上是有求于B ,B 的回答“It’s OK”给自己留下了周旋的空间,他可能意识到B 有求于他,所以回答也并非干脆利索,反而略微含糊,违反了方式准则。A继续问,“Can you help me translate an article ?”,此时B没有做答,违反了方式准则,可见其不乐意帮助A。
A: Let’s get the kids something.
B: OK, but I veto I- C- E- C- R- E- A-M.
这种不正常说话的方式是因为A 和B 有这样的共知, 不想让在场的孩子们听icecream 这个词而吵着要。
四、结语
人们在交际中根据表达需要,对合作原则进行有意无意的违反,是语言的妙用,表现了语言的丰富多彩,在一定语境下可以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合作原则的提出只是探求人们谈话的一般规律,我们不能因此而影响日常交际,不管是否违反合作准则,只要人们能够理解交际中真实的语用含义,交际就是成功的。在实际中的言语交际中,交际双方都应根据不同的语境而灵活运用合作原则,决定遵守或是违反这个原则。在特定的情景下,适当地、巧妙地偏离合作原则可以起到一些很好的效果,对言语交际活动顺利进行具有重要的意义。随着对这个理论的深入领悟和不断运用,人们的言语交际行为能力也一定日益提高。
参考文献:
[1] 斯托克,哈特曼.语言与语言学词典[M].黄长著,林书武译.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1.
[2] 何自然.语用学概论[M].湖南教育出版社,1987.
[3] 何自然.语用学与英语学习[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7.
[4] 姜望琪.当代语用学[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5] 徐海铭.委婉语的语用学研究[J].外语研究,1996(3).
[6] 杜冀华, 董敏.从违反合作原则看委婉语信息解读[J].唐山学院学报, 2007(5).
作者简介:
赵广发(1976— )男,毕业于辽宁大学外国语学院,英语语言文学硕士,现为辽宁中医药大学外国语学院讲师。研究方向:语用学。
[关键词]合作原则委婉语矛盾
一、合作原则
合作原则(Cooperative Principle)是语用学中用来解释会话含义的一种理论。是美国语言哲学家格莱斯( Grice) 1967 年在哈佛大学所作的演讲中提出的。该原则说明人们在会话过程中头脑里尽量保持某些标准,以便使交流顺利进行,有意图的交流是一种合作的表现,这里“合作”的概念是:会话参与者尽管是分别提供自己的话语,但总是在一定程度上意识到其中的某一些目的,至少是一个相互都能接受的话语发展方向;这一(些) 目的或方向的达成是会话参与者在交流过程中共同合作努力的结果;也可以说是在会话过程中共同维护和坚持当前的目的和方向形成的默契。因此在会话过程中无论话怎样说、具体说什么,均被认定是维护和坚持这一(些) 目的和方向的,亦就是认为是“合作”。格莱斯将“合作原则”划分为“质”、“量”、“关联”和“方式”四个范畴,每个范畴包括若干个“准则”和“次准则”:
数量准则——
1.使你的话语(交谈的当前目的)如所要求的那样信息充分。
2.不要使你的话语比所要求的信息更充分。
质量准则——设法使你的话语真实。
1.不要说自知虚假的话。
2.不要说缺乏足够证据的话。
关系准则——要有关联。
方式准则——要清晰。
1.避免含混不清。
2.避免歧义。
3.要简短。
4.要有序。 (Grice 1975:45-46)
以上四条准则描述了一个合理、有序的会话过程,如果交际的参与者严格按照此准则,就能达到顺利交谈的目的。实际交际并不总是直来直去,多数情况下我们接触到的是话语的间接使用过程,需要我们从表面的话语结构中去估量和判断出话语的间接意思。这时候就需要使用合作原则。合作原则的重要性并不在其本身,而在于违反它所造成的“会话含义”,也就是话语中所包含的间接意思,即“言外之意”。
二、委婉语
委婉语是“用一种不明说的、能使人感到愉快的或含糊的说法,代替具有令人不悦的含义或不够尊敬意味的表达方法。”[1](p120)它是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一种语言现象。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几乎无处不在,渗透到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由于语言交际是人类赖以维系社会关系和人际关系的重要手段,因而在特定的交际场合中,人们通常避免使用引起双方不快从而损坏双方关系的语言,而采取迂回曲折的方法来表达思想、交流信息,使用委婉语就是曲折表达的方法之一。委婉语的使用如此广泛,以至于人们在交际中往往离不开它。以“死”为例,“死”(die)非常简短、直接,也很明确地表达了“心脏停止跳动、不再有生命、在世界上消亡”的意思,完全遵循交际中的合作原则。但是“死”给活着的亲人带来无尽的痛苦和思念,实际上对于活着的亲人来说,听到“死”是难以接受或不愿听到的,是让人难过的。因此英语对“死”有不同的说法。如he’s gone, gone with the wind, depart from the world, pass away, go to the better world, be with God, breathe one’s last, etc.
三、委婉语的使用在交际中与合作原则之间的矛盾
作为一种语用现象,委婉语理应受格赖斯会话含义理论所阐述的会话准则的影响。但实际上,人们在交际中使用委婉语时往往违背了这些会话合作原则。
1、首先违背了量的准则。
(a)Can I open the door?
(b)Would you mind if I open the door?
上面两例表达意义相同,就是询问对方是否允许抽烟,但(b)就是比(a)委婉,但是罗嗦,超过所需信息。再如:
Mother: Have you finished your homework and kept your books?
Son: I’ve put away my books.
对于妈妈所提问题,儿子故意违反数量准则,有意避答问题的前一半,只回答了问题的后一半,间接告诉妈妈他没有完成家庭作业。又如:
Willy: Howard, are you firing me?
Howard: I think you need a good long rest, Willy…
Howard(Willy 的上司) 对Willy (汽车推销员) 的回答违反了合作原则中量的准则,即未提供适量的信息,绕开话题而未做正面回答。但这种回答比直接的表达“Yes , I am firing you”(是的,我解雇你了)更加委婉、含蓄,从某种程度上维护了听者的面子。
2、其次,委婉语的使用有时也违背了质的准则。
请看下列对话:
A: I bought a new skirt.
B: It looks nice. You would look better if it is a little bit shorter, I suppose.
上面对话中B其实对A的新裙子并不怎么欣赏,但由于A对自己的衣服满意,情绪极高, B只好勉强应付说“不错”,间接表达了“我并不喜欢”的含义。接下来B补充道:“要是短一点,会更好看。”其实就是说“你穿起来太长了点”。B不惜违反合作原则中的“质”的准则,是考虑到B的面子,让对方容易接受。再如:
A: I am going to have a party tonight. Would you like to come?
B: I’d love to, but I’m sorry I can’t. I’ve had another appointment with my friend.
对于B的回答有两种解释:第一,他说的都是事实;第二,B的回答仅仅是婉言谢绝。其实, B并不想参加A的晚会,而且也没有跟朋友有约在先,他之所以这么说,只是为自己找借口脱身,同时也使A有台阶可下。尽管B是撒了个谎,违背了质量准则,但对交际双方都有益而无害。试想一下,如果B直截了当地说: Sorry. I don’t want to come.那情形该是多么的难堪。再如:
Customer: Waiter, my lobster is without a claw. How is hat?
Waiter: well sir, they are so fresh that they fight with each other in the kitchen.
Customer: Take this one way, and bring me one of the winners.
服务员为了给顾客一个好的答复,集中生智,解释了龙虾缺鳌的原因:龙虾太新鲜,以至于在厨房里争斗,把鳌都折断了。很显然服务员的回答违背了质量原则,竟没有想到顾客竟然顺着他的话要他换一只在绝斗中取得胜利的虾。顾客的话同样违反了质量原则。
3、再其次,说话人用委婉表达违反了合作原则中的“关系”准则。如:
A: How do you like my painting?
B: I don’t have an eye for beauty, I’m afraid. (何自然, 1988)
B好像是答非所问,其实B间接地表达了“我根本不喜欢”这个含义。按委婉语的最早的定义,是“好听的话”,但仍似乎并未用上动听的字眼,但这里是通过语用含义来表达委婉。再如:
A: Would you like some chocolate?
B: I m on a diet
“I m on a diet”这个貌似与谈话无关的回答在隐形的前提下能与对方提出的要求建立最佳关联性:When I m on a diet I won’t eat high calorie food. Chocolate is a high calorie food, so I won’t eat it. 因此,“I m on a diet”的实际含义是“I won’t eat chocolate”。在交际中,托词、答非所问以避免正面回答或表态的语言行为是间接拒绝对方的一种交际策略,可以为说话人自己提供托词和退路。又如:
A: I don’t like John. I do think John is a mean man, don’t you ? (There comes John)
B: I want to play basketball today. Do you want to go with me?
在这一对话中,A 认为John 小气,且要听B 的看法,而B 却要邀请A 一起去打篮球,故意用一个与话题毫不相关的话来回答,提醒说话人,此时此地不适合讨论这个话题,因为John 来了。如果B一味遵循合作原则,那后果可想而知。
4、最后,委婉语违反了合作原则的方式准则
A: I had a good time in America.
B: oh, I’m happy to hear it.
A: Are you busy?
B: it’s OK.
A: Can you help me translate an article?
B: … (no answer)
该例选自MSN 网上聊天纪录,A 问自己的B 网友忙不忙,实际上是有求于B ,B 的回答“It’s OK”给自己留下了周旋的空间,他可能意识到B 有求于他,所以回答也并非干脆利索,反而略微含糊,违反了方式准则。A继续问,“Can you help me translate an article ?”,此时B没有做答,违反了方式准则,可见其不乐意帮助A。
A: Let’s get the kids something.
B: OK, but I veto I- C- E- C- R- E- A-M.
这种不正常说话的方式是因为A 和B 有这样的共知, 不想让在场的孩子们听icecream 这个词而吵着要。
四、结语
人们在交际中根据表达需要,对合作原则进行有意无意的违反,是语言的妙用,表现了语言的丰富多彩,在一定语境下可以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合作原则的提出只是探求人们谈话的一般规律,我们不能因此而影响日常交际,不管是否违反合作准则,只要人们能够理解交际中真实的语用含义,交际就是成功的。在实际中的言语交际中,交际双方都应根据不同的语境而灵活运用合作原则,决定遵守或是违反这个原则。在特定的情景下,适当地、巧妙地偏离合作原则可以起到一些很好的效果,对言语交际活动顺利进行具有重要的意义。随着对这个理论的深入领悟和不断运用,人们的言语交际行为能力也一定日益提高。
参考文献:
[1] 斯托克,哈特曼.语言与语言学词典[M].黄长著,林书武译.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1.
[2] 何自然.语用学概论[M].湖南教育出版社,1987.
[3] 何自然.语用学与英语学习[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7.
[4] 姜望琪.当代语用学[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5] 徐海铭.委婉语的语用学研究[J].外语研究,1996(3).
[6] 杜冀华, 董敏.从违反合作原则看委婉语信息解读[J].唐山学院学报, 2007(5).
作者简介:
赵广发(1976— )男,毕业于辽宁大学外国语学院,英语语言文学硕士,现为辽宁中医药大学外国语学院讲师。研究方向:语用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