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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分两个部分探讨了博弈论的核心任务.第一部分先对博弈论的科学属性进行了思辨性的探讨.作者认为,不能简单用“正确”或“错误”来评价博弈论;一个科学理论不应该试图去得到事实或者接近事实,而是要努力将人们的思想和观察用一种简约的方式进行统一,从这个角度说博弈论不失为符合规范的科学理论.第二部分讨论了博弈论中若干“解”的概念,包括纳什均衡、核和夏普利值等等.作者认为这些概念必须根据它们的应用去加以理解,并且从它们应用的广泛程度和结果的质量进行评判.不同的“解”有不同的应用,每一种解都从某一侧面统一了交互性决策过程中的理性行为.正是基于这种对博弈解的理解,尽管博弈论是基于“理性人”的理论,但这并不妨碍它在解释“社会人”或“现代人”行为上取得引人注目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