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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会计制度)已于2005年1月1日起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执行,与此同时,1996年财政部颁发的<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原会计制度)废止.该新会计制度适应农村税费改革的新情况,对搞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工作,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核算起到更好作用.本文就新会计制度谈几点看法,供广大农村财会人员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