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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实现了对当事人诉权的更好保障,但由于相关理论储备不足也引发了滥用诉权等问题。对我国现有的起诉条件进行系统梳理,明确诉的合法性要件非常必要;另外,考虑到诉的实体审理和程序审理在理论上的两分性,对于诉之利益、法院主管等部分诉讼要件由立案庭进行审查可以提前筛除那些不具备诉讼要件的诉讼,抑制滥诉行为,达到节约司法资源,维护司法权威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