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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政办[2017]96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河南省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2017年8月25日河南省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全省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和管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