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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次普通的系统内年度评比,各基层院和市院相关处室入围的21件案(事)例角逐“上海市检察机关服务大局保障民生十佳案(事)例”;
这又是一场特殊的业务交流和实力展现大会,每件案(事)例八分钟的介绍,辅助多媒体的展示,不仅形式夺人眼球,内容更是精彩叠现:
有公众高度关注的“11·15”专案、染色馒头案等,有涉及与民生直接相关的医保基金、公房租赁、农村土地经营权等领域漏洞问题的;有涉及环卫系统、节能减排资金管理、教育招生等公共事业领域腐败现象查处的,又有涉及对无偿鲜血、契税征管、进口监管等社会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的;有对严重暴力犯罪和经济犯罪行为打击的,更有对专家型人才提供法律服务的……
2011年11月30日,在上海检察官培训基地,这场历经整整四小时的评选,在由市人大、市政协、市委政法委、新闻媒体等部门人员组成的23名评委的一致赞誉声中结束。
“第一次参加检察系统的评比活动,强烈感受到了上海检察工作的务实和创新。”一位资深媒体人士会后感慨道。
日前,本刊记者采访了上海市检察机关的相关部门和领导后,了解到,类似这样的评比还有很多,如优秀公诉人公诉实务考试和对抗论辩赛、民检办案能手评比活动、优秀监所监督员评选活动竞赛等等,有的已坚持开展多年了。
显然,练好内功的目的,就是要提高上海检察这支队伍的整体素质,围绕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反腐反渎 加大查办力度
先让我们看看以下这组数据:
截至2011年11月25日,上海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239件293人,其中大案224件,處级以上干部25人,依法查办了普陀区原区委常委、副区长陈猛受贿案,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裁戴伟中受贿案等一批大要案;
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30件34人,立案人数同比上升42.9%,其中重特大案件19件21人,同比上升72.7%。依法查处了“11·15”特大火灾事故相关渎职犯罪4人,国家节能减排领域渎职犯罪2人。
数据永远是严谨的,但未必是枯燥的。透过这些数据,是一起起让人震撼和关注的案件,让你备感社会转型、经济发展过程中反腐反渎任务的严峻和艰巨性,备感检察干警公正廉洁执法、铁肩担道义的责任重大。
2011年4月27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原总裁吴建文构成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隐瞒境外存款罪,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1年11月8日,法院经公开审理认定:吴建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和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187万余元,为他人谋取利益,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
伙同他人侵吞公款500万元;挪用公款3355万余元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至今仍有1485万元未归还,属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无期徒刑;
隐瞒不报境外存款港币110万余元,犯隐瞒境外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执行二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职务犯罪的案发是有特点和规律可寻的,在认真查办上述大要案的同时,近年来,上海检察机关加大对行业性、领域性职务犯罪的查处力度,先后在环卫、医疗卫生等领域查办118人。
如针对环卫领域在设备采购、工程招标等环节存在的权钱交易,共查办贿赂犯罪30人。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于2010年9月至2011年6月,相继在区环卫领域查处贪污贿赂串案8件8人,均为大案,涉案金额高达510万余元。
针对司法不公、执法不严背后的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违法犯罪现象,为维护司法环境的廉洁和公正,上海市检察机关依法查办了司法领域职务犯罪16人,其中包括公安经侦民警徇私枉法案,数位司法监狱民警违规办理减刑、假释收受贿赂案等。
检务公开 走下去请进来
关注民生,既要坚持把侵害民生民利如征地拆迁、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犯罪查案重点,又要尽可能多地为百姓提供法律服务,尽可能快地化解基层矛盾。
走下去,请进来。这句话概括了上海市检察机关近年来的两大举措。
“走下去”不是普通意义的下基层,而是将检察工作室开到社区里,延伸法律服务,促进基层公正执法。
在采访中,曾经有市民对记者说过这样的话,“以前就知道有困难找警察,有官司找法官,唯独不晓得检察官的工作跟阿拉老百姓有啥关系。现在,社区设立了检察室,才晓得检察院还有法律监督职能,以后有问题也可以找检察官了。”
可以说,自从上海市检察机关在社区派驻检察工作室以来,普通市民对检察官的认知度越来越高了。
据悉,目前,全上海建立了19个社区检察室,工作范围覆盖33个街道、乡镇,依法对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和社区矫正活动实行监督、受理群众举报、申诉等。
社区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深化三项重点工作、适应公安刑事办案体制改革、刑罚执行社会化等形势的创新实践。
为促进社区检察室工作规范开展,检察机关研究制定了社区检察室工作规划和相关工作制度。全年共监督刑事立案5件,纠正监外执行脱漏管和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53件,接待来信来访363件,化解信访矛盾42件,发现并移送职务犯罪线索9件。
“请进来”是以开放的心态,推出一系列检务公开的制度措施,增加检察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
比如检察开放日。新出台的《上海检察机关检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对检察机关拓宽检务公开形式作出具体规定,各级检察院都将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基层检察机关的“检察开放日”每年将不少于两次等。规定对于违反检务公开,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严肃处理。
2011年11月24日,部分市人大代表、廉政监督员、新闻媒体记者和共和新路街道干部代表等30余人,应邀参加了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的主题为“主动接受监督,推进检务公开”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通过座谈、参观院史陈列室、办案区域和网上直播庭审等方式,检察人员向来宾展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风貌和整体工作情况。
参观后,代表们纷纷表示,由于检察工作的司法属性,平时和检察机关打交道少,对检察知识了解也比较少,通过此次“检察开放日”活动,对检察机关履行职能、工作成果等方面加深了直观的了解,尤其对检察二分院办理的一批有社会影响的重特大案件印象深刻。
不少基层检察院根据各自的优势,还推出了不同的开放日主题。
如,徐汇、崇明等区、县院举行了未成年人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奉贤区院则举行了预防职务犯罪专场的检察开放日活动等。
上海检察机关在创新形式提高检务透明度同时也引来了社会关注度。
在一些知名网站,人们看到上海一些区院检察长、优秀公诉人等做客接受访谈的身影;通过“检察官在线”庭审网络直播及邀请社会人士、嘉宾在线解读,与网民互动交流;30名检察官、8个基层院科(处)室实名开通检察微博,回应热点涉检舆情……
据了解,《上海检察机关检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坚持公诉案件听庭评议、完善当事人查询系统等23项具体措施。包括加强控申接待窗口规范化建设,推动各级院建立集接待受理、案件查询、法律咨询、情绪疏导、信访答复等“一门式”接待窗口。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旭表示,“检务公开”的出台和实施,是接受社会监督的公开承诺,目的是让人民群众更加全面、更加清晰地了解上海检察机关,监督检察工作,共同维护和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这又是一场特殊的业务交流和实力展现大会,每件案(事)例八分钟的介绍,辅助多媒体的展示,不仅形式夺人眼球,内容更是精彩叠现:
有公众高度关注的“11·15”专案、染色馒头案等,有涉及与民生直接相关的医保基金、公房租赁、农村土地经营权等领域漏洞问题的;有涉及环卫系统、节能减排资金管理、教育招生等公共事业领域腐败现象查处的,又有涉及对无偿鲜血、契税征管、进口监管等社会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的;有对严重暴力犯罪和经济犯罪行为打击的,更有对专家型人才提供法律服务的……
2011年11月30日,在上海检察官培训基地,这场历经整整四小时的评选,在由市人大、市政协、市委政法委、新闻媒体等部门人员组成的23名评委的一致赞誉声中结束。
“第一次参加检察系统的评比活动,强烈感受到了上海检察工作的务实和创新。”一位资深媒体人士会后感慨道。
日前,本刊记者采访了上海市检察机关的相关部门和领导后,了解到,类似这样的评比还有很多,如优秀公诉人公诉实务考试和对抗论辩赛、民检办案能手评比活动、优秀监所监督员评选活动竞赛等等,有的已坚持开展多年了。
显然,练好内功的目的,就是要提高上海检察这支队伍的整体素质,围绕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反腐反渎 加大查办力度
先让我们看看以下这组数据:
截至2011年11月25日,上海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239件293人,其中大案224件,處级以上干部25人,依法查办了普陀区原区委常委、副区长陈猛受贿案,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裁戴伟中受贿案等一批大要案;
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30件34人,立案人数同比上升42.9%,其中重特大案件19件21人,同比上升72.7%。依法查处了“11·15”特大火灾事故相关渎职犯罪4人,国家节能减排领域渎职犯罪2人。
数据永远是严谨的,但未必是枯燥的。透过这些数据,是一起起让人震撼和关注的案件,让你备感社会转型、经济发展过程中反腐反渎任务的严峻和艰巨性,备感检察干警公正廉洁执法、铁肩担道义的责任重大。
2011年4月27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原总裁吴建文构成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隐瞒境外存款罪,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1年11月8日,法院经公开审理认定:吴建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和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187万余元,为他人谋取利益,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
伙同他人侵吞公款500万元;挪用公款3355万余元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至今仍有1485万元未归还,属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无期徒刑;
隐瞒不报境外存款港币110万余元,犯隐瞒境外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执行二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职务犯罪的案发是有特点和规律可寻的,在认真查办上述大要案的同时,近年来,上海检察机关加大对行业性、领域性职务犯罪的查处力度,先后在环卫、医疗卫生等领域查办118人。
如针对环卫领域在设备采购、工程招标等环节存在的权钱交易,共查办贿赂犯罪30人。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于2010年9月至2011年6月,相继在区环卫领域查处贪污贿赂串案8件8人,均为大案,涉案金额高达510万余元。
针对司法不公、执法不严背后的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违法犯罪现象,为维护司法环境的廉洁和公正,上海市检察机关依法查办了司法领域职务犯罪16人,其中包括公安经侦民警徇私枉法案,数位司法监狱民警违规办理减刑、假释收受贿赂案等。
检务公开 走下去请进来
关注民生,既要坚持把侵害民生民利如征地拆迁、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犯罪查案重点,又要尽可能多地为百姓提供法律服务,尽可能快地化解基层矛盾。
走下去,请进来。这句话概括了上海市检察机关近年来的两大举措。
“走下去”不是普通意义的下基层,而是将检察工作室开到社区里,延伸法律服务,促进基层公正执法。
在采访中,曾经有市民对记者说过这样的话,“以前就知道有困难找警察,有官司找法官,唯独不晓得检察官的工作跟阿拉老百姓有啥关系。现在,社区设立了检察室,才晓得检察院还有法律监督职能,以后有问题也可以找检察官了。”
可以说,自从上海市检察机关在社区派驻检察工作室以来,普通市民对检察官的认知度越来越高了。
据悉,目前,全上海建立了19个社区检察室,工作范围覆盖33个街道、乡镇,依法对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和社区矫正活动实行监督、受理群众举报、申诉等。
社区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深化三项重点工作、适应公安刑事办案体制改革、刑罚执行社会化等形势的创新实践。
为促进社区检察室工作规范开展,检察机关研究制定了社区检察室工作规划和相关工作制度。全年共监督刑事立案5件,纠正监外执行脱漏管和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53件,接待来信来访363件,化解信访矛盾42件,发现并移送职务犯罪线索9件。
“请进来”是以开放的心态,推出一系列检务公开的制度措施,增加检察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
比如检察开放日。新出台的《上海检察机关检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对检察机关拓宽检务公开形式作出具体规定,各级检察院都将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基层检察机关的“检察开放日”每年将不少于两次等。规定对于违反检务公开,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严肃处理。
2011年11月24日,部分市人大代表、廉政监督员、新闻媒体记者和共和新路街道干部代表等30余人,应邀参加了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的主题为“主动接受监督,推进检务公开”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通过座谈、参观院史陈列室、办案区域和网上直播庭审等方式,检察人员向来宾展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风貌和整体工作情况。
参观后,代表们纷纷表示,由于检察工作的司法属性,平时和检察机关打交道少,对检察知识了解也比较少,通过此次“检察开放日”活动,对检察机关履行职能、工作成果等方面加深了直观的了解,尤其对检察二分院办理的一批有社会影响的重特大案件印象深刻。
不少基层检察院根据各自的优势,还推出了不同的开放日主题。
如,徐汇、崇明等区、县院举行了未成年人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奉贤区院则举行了预防职务犯罪专场的检察开放日活动等。
上海检察机关在创新形式提高检务透明度同时也引来了社会关注度。
在一些知名网站,人们看到上海一些区院检察长、优秀公诉人等做客接受访谈的身影;通过“检察官在线”庭审网络直播及邀请社会人士、嘉宾在线解读,与网民互动交流;30名检察官、8个基层院科(处)室实名开通检察微博,回应热点涉检舆情……
据了解,《上海检察机关检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坚持公诉案件听庭评议、完善当事人查询系统等23项具体措施。包括加强控申接待窗口规范化建设,推动各级院建立集接待受理、案件查询、法律咨询、情绪疏导、信访答复等“一门式”接待窗口。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旭表示,“检务公开”的出台和实施,是接受社会监督的公开承诺,目的是让人民群众更加全面、更加清晰地了解上海检察机关,监督检察工作,共同维护和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