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尚幼,不能离婚?

来源 :现代家长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riugr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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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去年怀孕期间,我发现丈夫有出轨行为,要求离婚。丈夫向我忏悔,并写下保证书,表示如有再犯,就同意离婚,婚后所有共同财产和孩子的抚养权都归我。此后丈夫安分了一段时间。最近,我又发现了他出轨的证据,于是提出离婚。丈夫见哀求无效,就说法律有规定,孩子不满半岁,父母不准离婚,就是我起诉到法院,也不会被受理。请问,我真的不能起诉离婚吗?
  韩小鸥(四川遂宁)
  律师意见:为了保护妇女的权益,在特定情形下,男方提出离婚是受到法律限制的。我国《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也就是说,下列三种情况男方不能提出离婚:一是女方在怀孕期间,是指女方从受孕之日起至分娩之日的一段时间;二是女方分娩后一年内,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一年内不能提出离婚;三是女方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即女方人工流产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这样的限制仅仅是针对男方而言,女方提出离婚则不受此限。因此,您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也会受理您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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