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的发展,人们的住宅质量也随之发生了变化,在这种情况下,旧城改造和整个城市建设一样,都进入到了一个全面的发展阶段。现如今,旧城改造是整个城市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当今城市化进程中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当前,旧城改造正在火热的进行,它的成功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本文主要介绍了旧城改造的原则和措施,希望能为相关人员提供一定的帮助。
关键词:旧城改造;规划;策略
引言
近几年来,我国城市建设的规模达到空前的水平,很多地方都建成了一大批的住宅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这在不同程度上改善了人们的居住条件。但是,在旧城改造的过程中也出现了诸如交通拥挤、基础设施落后等相关的问题,这给基础设施带来了超负荷的影响。为了防止旧城改造中的盲目性,做好旧城改造的规划,坚持原则,严格按照规划办事,就一定能取得进展。
世纪之交的今天,城市之间、城乡之间的商品流通和信息交换等日益频繁,城市的流动人口急剧增长;城市中原有的商业、服务业迫切要求改善生产经营和投资环境;不少城市、部门和企业到中心城市的旧区争相租赁房屋,以便开设商店、办事处等;很多中心城市引进了一大批技术项目、旅馆、公寓、办公楼等,这些项目大多又要求安排在旧区建设;近几年来,城市在扩建新区时,征地越来越困难等等。以上种种问题和要求,给旧城改造提出了非常紧迫和艰巨的任务。
一、旧城改造规划遵循的原则
(1)关于旧城改造的效益
衡量旧城改造的效益,要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者相协调的综合效益为准。在旧城改造资金短缺的条件下,旧城改造和城市建设与其它各项事业一样,要注意经济效益,同时也必须注意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当然,不能不顾客观条件片面地强调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而忽视经济效益,以免影响城市建设和旧城改造的活力。
(2)关于旧城改造的重点
旧城改造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而城市建设的资金有限,旧城改造的资金更为短缺,因此,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城市,都要根据各自的财力、物力情况,从实际出发,解决生产、生活中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一般地说,旧城改造还是要遵循加强维护、合理利用、适当调整、逐渐改造的原则。改造的重点是危险房、棚户集中地段,市政公用设施简陋、交通阻塞和环境污染严重的地区。
城市的基础设施落后,特别是大城市的基础设施长期超负荷运行,拖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后腿,已经到了非改造不可的地步。近几年来,有些地方和单位,在新建或改建住宅时,没有相应地建设基础设施,积累了新的问题。因此,迫切需要改善和加强城市的基础设施,应当进行有计划的改建、扩建和新建。
(3)关于旧城改造的速度和标准
一般认为,旧城改遗的标准和速度要取决于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要与国家的经济实力相适应。对旧城改造规划,要根据国家经济实力,分别轻重级急,选排适当的目标,力而行,既要积极又要妥当。对于城市中的一些重要地段的改造,鉴于近期内经济条件的限制或预侧的局限性.近期实施宜慎重从事,并要有长远的筹划,以便为今后的发展留有一定的余地。
对于那些生产、生活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如城市的基础设施落后破旧危房集中地区也要有计划、有走骤地进行改造。凡是近期内经济上有可能的,都要积极地抓紧进行改建。旧城改造的标准要与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这是总的原则。标准的高低是相对的,标准的提高也是有阶段的、逐步的。同时,在不同类型的城市,城市中不同的改造地段或不同的改建项目,应该区别对待,采取不同的标准。
城市中基础设施骨干工程的改建,应当采取较高的标准,要适应城市现代化的发展需要。城市中旧居住区和住宅的改建,应当根据具体条件采取多种标准,把改善、改建、整治和改造结合起来,不宜强求一致。例如,有些城市对那些房屋质量一般,数量比较大,但还不是危险房的旧居住区和旧住宅,在近期内加强维修,并积极改善供水、排水、道路、绿化、商业网点等条件,争取再使用一段时期。有些城市将一批年久失修的破旧房或危险房,在近期内先按较低的标准,改建成二层简易楼房,使居民的居住条件有一定改善,等将来国家经济进一步发展了,再按更高的标准进行改建。有些城市,经济上有可能,近期内就按较高的标准,改造那些破旧危房集中的地段。这些做法都是可行的,但是,那种不从实际出发地一律采取推倒重来,不顾经济条件的可能而大拆大建的做法;或者为了“一步登天”地达到“理想的”高标准,而在近期采取消极等待的想法和做法,都是不可取的。
二、旧城改造的规划策略
在进行旧城改造的过程中,要针对不同的分类进行更新措施,具体的策略有以下几种:
(1)旧城区改造时,在历史建筑上设置户外广告、招牌等设施,应当符合本文化风貌区的特色及保护要求,且必须经过地方文物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审批。对历史建筑进行扩建、改建时应当保持原有风貌特征,且必须经过地方文物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审批。对历史建筑外观改动的修缮(外墙粉刷、屋面材料及门窗更换等)应当保持原有风貌特征,并且修缮方案必须经过地方文物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审批。在历史建筑的周边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应当在使用性质、高度、体量、立面、材料、色彩等方面与历史建筑相和谐,不得改变建筑周围原有的空间景观特征,不得影响历史建筑的正常使用,并且设计方案必须经过地方文物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审批。
(2)对历史建筑的改造及其开发。鉴于历史建筑是指有一定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反映城市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的建(构)筑物。在旧城改造规划中除“保护建筑”以外,风貌有明显特色或人文历史价值突出的,建成30年以上,对本片区历史文化风貌特征具有重要作用的历史建筑单体和群体。包括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和已列入市级优秀历史建筑推荐名单的建筑。针对位于历史街区内的历史建筑原则上不得拆除,应当予以维修和再利用。
(3)对必须拆除的建筑采取拆除改造处理。针对片区中存在的危棚、简屋、违章建筑,通过改建的方式无法与风貌相协调的建筑,必须拆除,不得进行扩建和改建,在地块改建、市政和道路设施建设、绿地建设、地块整体开发及其它情况下,必须根据规划管理要求予以拆除,拆除后的空地应当按照本规划的要求进行建设。风貌保护街巷为传统风貌保存完好,包括原有街廓空间的尺度和比例、街巷两侧界面和街道铺地保存较好的历史性街巷。
首先,保护街巷应通过街巷走向、街巷宽度、两侧建筑高度与界面连续性的控制保持现状或恢复历史原有的风貌特色及空间尺度,不得拓宽。其次,保护街巷的走向与宽度主要通过街巷控制线进行控制。街巷控制线的划定应严格遵照街巷一侧或两侧连续性的历史界面及其它重要广场和空地的边界,河道岸线等构成的开放空间体系划定,现状已遭到改变的应以恢复历史尺度为原则予以划定。再次,对规划确定的风貌保护街巷的走向与宽度应严格按照本规划要求进行控制,新建或改建建筑应贴街巷控制线建造。此外,应保护风貌保护街巷两侧的沿街建筑的高度和景观特色,注意街巷界面在高度、材料、色彩、细部等方面的总体协调与局部变化,保持街巷界面的连续性与丰富性特征。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旧城改造是一项复杂的工程,它对于加快经济建设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要制定和实行相应的鼓励和扶持措施进行旧城改造的政策,对参加改造的开发企业要适当地见面土地出让金和税费。这样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使旧城改造能够顺利完成,使其成为当今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参考文献:
[1]尚文生.小城镇旧城改造规划的认识与实践—以广东省惠来县为例[J].城市研究,2009(8).
[2]周千峙.努力提高旧城改造规划水平[J].城市规划,2011(9).
[3]姚恭平,高世华.旧城改造开发模式探析[J].江南城市规划.2013(6).
关键词:旧城改造;规划;策略
引言
近几年来,我国城市建设的规模达到空前的水平,很多地方都建成了一大批的住宅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这在不同程度上改善了人们的居住条件。但是,在旧城改造的过程中也出现了诸如交通拥挤、基础设施落后等相关的问题,这给基础设施带来了超负荷的影响。为了防止旧城改造中的盲目性,做好旧城改造的规划,坚持原则,严格按照规划办事,就一定能取得进展。
世纪之交的今天,城市之间、城乡之间的商品流通和信息交换等日益频繁,城市的流动人口急剧增长;城市中原有的商业、服务业迫切要求改善生产经营和投资环境;不少城市、部门和企业到中心城市的旧区争相租赁房屋,以便开设商店、办事处等;很多中心城市引进了一大批技术项目、旅馆、公寓、办公楼等,这些项目大多又要求安排在旧区建设;近几年来,城市在扩建新区时,征地越来越困难等等。以上种种问题和要求,给旧城改造提出了非常紧迫和艰巨的任务。
一、旧城改造规划遵循的原则
(1)关于旧城改造的效益
衡量旧城改造的效益,要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者相协调的综合效益为准。在旧城改造资金短缺的条件下,旧城改造和城市建设与其它各项事业一样,要注意经济效益,同时也必须注意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当然,不能不顾客观条件片面地强调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而忽视经济效益,以免影响城市建设和旧城改造的活力。
(2)关于旧城改造的重点
旧城改造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而城市建设的资金有限,旧城改造的资金更为短缺,因此,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城市,都要根据各自的财力、物力情况,从实际出发,解决生产、生活中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一般地说,旧城改造还是要遵循加强维护、合理利用、适当调整、逐渐改造的原则。改造的重点是危险房、棚户集中地段,市政公用设施简陋、交通阻塞和环境污染严重的地区。
城市的基础设施落后,特别是大城市的基础设施长期超负荷运行,拖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后腿,已经到了非改造不可的地步。近几年来,有些地方和单位,在新建或改建住宅时,没有相应地建设基础设施,积累了新的问题。因此,迫切需要改善和加强城市的基础设施,应当进行有计划的改建、扩建和新建。
(3)关于旧城改造的速度和标准
一般认为,旧城改遗的标准和速度要取决于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要与国家的经济实力相适应。对旧城改造规划,要根据国家经济实力,分别轻重级急,选排适当的目标,力而行,既要积极又要妥当。对于城市中的一些重要地段的改造,鉴于近期内经济条件的限制或预侧的局限性.近期实施宜慎重从事,并要有长远的筹划,以便为今后的发展留有一定的余地。
对于那些生产、生活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如城市的基础设施落后破旧危房集中地区也要有计划、有走骤地进行改造。凡是近期内经济上有可能的,都要积极地抓紧进行改建。旧城改造的标准要与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这是总的原则。标准的高低是相对的,标准的提高也是有阶段的、逐步的。同时,在不同类型的城市,城市中不同的改造地段或不同的改建项目,应该区别对待,采取不同的标准。
城市中基础设施骨干工程的改建,应当采取较高的标准,要适应城市现代化的发展需要。城市中旧居住区和住宅的改建,应当根据具体条件采取多种标准,把改善、改建、整治和改造结合起来,不宜强求一致。例如,有些城市对那些房屋质量一般,数量比较大,但还不是危险房的旧居住区和旧住宅,在近期内加强维修,并积极改善供水、排水、道路、绿化、商业网点等条件,争取再使用一段时期。有些城市将一批年久失修的破旧房或危险房,在近期内先按较低的标准,改建成二层简易楼房,使居民的居住条件有一定改善,等将来国家经济进一步发展了,再按更高的标准进行改建。有些城市,经济上有可能,近期内就按较高的标准,改造那些破旧危房集中的地段。这些做法都是可行的,但是,那种不从实际出发地一律采取推倒重来,不顾经济条件的可能而大拆大建的做法;或者为了“一步登天”地达到“理想的”高标准,而在近期采取消极等待的想法和做法,都是不可取的。
二、旧城改造的规划策略
在进行旧城改造的过程中,要针对不同的分类进行更新措施,具体的策略有以下几种:
(1)旧城区改造时,在历史建筑上设置户外广告、招牌等设施,应当符合本文化风貌区的特色及保护要求,且必须经过地方文物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审批。对历史建筑进行扩建、改建时应当保持原有风貌特征,且必须经过地方文物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审批。对历史建筑外观改动的修缮(外墙粉刷、屋面材料及门窗更换等)应当保持原有风貌特征,并且修缮方案必须经过地方文物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审批。在历史建筑的周边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应当在使用性质、高度、体量、立面、材料、色彩等方面与历史建筑相和谐,不得改变建筑周围原有的空间景观特征,不得影响历史建筑的正常使用,并且设计方案必须经过地方文物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审批。
(2)对历史建筑的改造及其开发。鉴于历史建筑是指有一定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反映城市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的建(构)筑物。在旧城改造规划中除“保护建筑”以外,风貌有明显特色或人文历史价值突出的,建成30年以上,对本片区历史文化风貌特征具有重要作用的历史建筑单体和群体。包括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和已列入市级优秀历史建筑推荐名单的建筑。针对位于历史街区内的历史建筑原则上不得拆除,应当予以维修和再利用。
(3)对必须拆除的建筑采取拆除改造处理。针对片区中存在的危棚、简屋、违章建筑,通过改建的方式无法与风貌相协调的建筑,必须拆除,不得进行扩建和改建,在地块改建、市政和道路设施建设、绿地建设、地块整体开发及其它情况下,必须根据规划管理要求予以拆除,拆除后的空地应当按照本规划的要求进行建设。风貌保护街巷为传统风貌保存完好,包括原有街廓空间的尺度和比例、街巷两侧界面和街道铺地保存较好的历史性街巷。
首先,保护街巷应通过街巷走向、街巷宽度、两侧建筑高度与界面连续性的控制保持现状或恢复历史原有的风貌特色及空间尺度,不得拓宽。其次,保护街巷的走向与宽度主要通过街巷控制线进行控制。街巷控制线的划定应严格遵照街巷一侧或两侧连续性的历史界面及其它重要广场和空地的边界,河道岸线等构成的开放空间体系划定,现状已遭到改变的应以恢复历史尺度为原则予以划定。再次,对规划确定的风貌保护街巷的走向与宽度应严格按照本规划要求进行控制,新建或改建建筑应贴街巷控制线建造。此外,应保护风貌保护街巷两侧的沿街建筑的高度和景观特色,注意街巷界面在高度、材料、色彩、细部等方面的总体协调与局部变化,保持街巷界面的连续性与丰富性特征。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旧城改造是一项复杂的工程,它对于加快经济建设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要制定和实行相应的鼓励和扶持措施进行旧城改造的政策,对参加改造的开发企业要适当地见面土地出让金和税费。这样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使旧城改造能够顺利完成,使其成为当今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参考文献:
[1]尚文生.小城镇旧城改造规划的认识与实践—以广东省惠来县为例[J].城市研究,2009(8).
[2]周千峙.努力提高旧城改造规划水平[J].城市规划,2011(9).
[3]姚恭平,高世华.旧城改造开发模式探析[J].江南城市规划.20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