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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卫生署6月18日通报称,有市民在内地购入标志为“维C银翘片”的口服产品,服用后产生严重不良反应。该药品发现含两种未标志及已在香港禁用的西药成分“非那西丁”“氨基比林”。香港卫生署呼吁市民立即停止购买、使用该产品。而近年该药曾多次被曝安全问题。药品的安全性问题再次引起公众的极大关注。人们普遍关心这么几个问题:维C银翘片还能不能服用?药品的不良反应能否避免?怎样服用非处方用药物更安全?带着公众的这些疑问,笔者日前走访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相关人士及医院的药剂专家。
新闻回顾:
“老药”不良反应事件频现
纵观各大媒体近年的报道,笔者发现,维C银翘片近年不良反应事件频发。对香港的此次通报,日前,人民网报道称,这已经是维C银翘片近5年时间以来第4次曝光出安全问题。
早在2008年底,“打假斗士”方舟子就曾公开撰文质疑维C银翘片的成分,认为其添加西药,于人体有害。从2004-2010年官方数据库中,笔者看到,有关维C银翘片不良反应的病例报告共计1885例,严重病例报告48例。正因如此,2010年9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第32期《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提醒医生、患者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如果未按照说明书推荐的用法用量使用,同时合并使用与维C银翘片成分相似的其他药品,或者对维C银翘片所含成分过敏者用药,可能引发药品不良反应。
在今年3月份,广药集团控股子公司广西盈康药业生产的维C银翘片,因使用工业硫黄熏蒸原材料且成分与实际不符合,被国家药监局取消制药资格。仅时隔3个月,“老药”维C银翘片再次曝出安全问题。此次事件一经媒体报道,公众再次将目光投放在三大焦点问题上。
焦点1:
维C银翘片该怎么服用
作为一种感冒常用药,维C银翘片是许多家庭小药箱里的常备药,很多人一有头疼脑热的就会首选服用。这么一种为百姓所熟知和喜爱的“老药”,缘何近年频传安全事件?维C银翘片还能不能服用?如何安全服用?
据相关医药专家介绍,维C银翘片为非处方药,患者不用医生开处方也能从药店买到。该药由13味药制成的中西药复方制剂,其中含有维素C、扑尔敏、扑热息痛3种化药成分,可辛凉解表,清热解毒,过敏体质者慎用。一般医生开具该药时,都会叮嘱病人具体的用药方法,一般很少出现药物不良反应。出现不良反应的多是自行在药店购买维C银翘片的患者,他们不注意仔细看药品说明书,为了取得更理想的治疗效果,把该药和泰诺、白加黑等与本品成分相似的其他药品同时合并使用,导致不良反应的发生。维C银翘片的不良反应为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专家表示,患者在使用维C银翘片等感冒制剂时,应严格按说明书用药,避免超剂量、长期连续用药。由于维C银翘片为中西合成药。与中药性质不同,因此连续服用时间不要超过5天,否则甚至可能会出现不良反应。另外,维C银翘片还含有扑尔敏,因此开车前、高空作业者最好不要服用,服用时切忌饮酒,否则扑尔敏对中枢神经的抑制作用可能导致头晕、嗜睡等症状。
焦点2:
如何看待药品不良反应
药品的不良反应是指按正常用法、用量应用药物预防、诊断或治疗疾病过程中,发生与用药目的不相符的并给病人带来不适或痛苦的反应。药物的不良反应包括副作用、毒性反应、变态反应、后遗效应、继发效应、特异质反应及“三致”(致癌、致畸、致突变)作用等。
有关医药专家告诉笔者,由于目前人们对药品的不良反应还不了解,以为越新的药疗效越好,忽视了药物的不良反应。其实,新药上市前临床试验的病例数有限有500~3000人,多数情况下排除了老人、孕妇和儿童等特殊人群。因此,一些罕见不良反应、迟发性反应、发生于特殊人群的不良反应难于发现。有些药物的问题是在使用较长时间、较多人群之后方能发现。因此,应警惕药品的不良反应,尤其应警惕新药的不良反应。
专家表示,部分常见的不良反应是不影响治疗和病人的安全的,只需要加强观察即可,同时不良反应也并非每个人都会发生。用药后应密切观察,如果出现皮肤瘙痒、皮疹、呼吸困难等早期过敏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及时处理或立即就诊,切忌自作主张。
焦点3:
选用非处方药物要注意什么
不少医学专家表示,由于非处方药安全性较高,患者可以直接购买使用,因此很多人放松警惕,凭经验用药,经常出现“超说明书”使用的现象,造成安全隐患。为此专家提醒,选用非处方药时要注意如下几个问题:
一是判断疾病。病人购药前,应根据症状、结合自己掌握的医药知识,对疾病作出明确判断。
二是要看说明书。即使是使用非处方药,也必须先仔细阅读说明书,看清其成分和禁忌,之后才能使用。如果时间和条件允许,患者最好在购买非处方类药物后也咨询—下医院的医生,特别是药师。
三是索取凭证。购买药品后,应要求开具发票,写清药名等内容,并将其妥善保存,以备不时之需。
四是准确用药。遵照药品说明书,结合病人的性别、年龄、体重等因素,掌握用法、用量、次数、疗程。
五是检查期限。对药品包装上标明的生产日期与有效期及贮存条件等,在使用前须详细检查。
六是避免联用。有些病人对用药存在贪多心理,认为品种愈多(如中西药合用等)则保险系数愈大,殊不知药物相互配合不当,尤其品种愈多,毒副反应愈严重。
专家提醒:
出现药品不良反应 患者应主动报告
是药三分毒,用药不当对人体有不同程度的伤害。由于药品不良反应不能完全避免,因此,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药政管理机构严格要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要及时上报药品不良反应,同时鼓励社会与个人自愿报告药品不良反应。由于了解有限,出现药品不良反应后很多人都不知道如何报告、向什么部门报告。
报告的内容要力求真实、完整、准确。出现药品不良反应后,患者可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专业机构或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打电话或通过互联网来进行反馈。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项:一、用药患者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体重、家族药品不良反应史、疾病情况、用药原因、联系电话;二、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家、批号、剂型剂量、用药途径和时间:三、不良反应的表现、处理情况及结果。
新闻回顾:
“老药”不良反应事件频现
纵观各大媒体近年的报道,笔者发现,维C银翘片近年不良反应事件频发。对香港的此次通报,日前,人民网报道称,这已经是维C银翘片近5年时间以来第4次曝光出安全问题。
早在2008年底,“打假斗士”方舟子就曾公开撰文质疑维C银翘片的成分,认为其添加西药,于人体有害。从2004-2010年官方数据库中,笔者看到,有关维C银翘片不良反应的病例报告共计1885例,严重病例报告48例。正因如此,2010年9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第32期《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提醒医生、患者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如果未按照说明书推荐的用法用量使用,同时合并使用与维C银翘片成分相似的其他药品,或者对维C银翘片所含成分过敏者用药,可能引发药品不良反应。
在今年3月份,广药集团控股子公司广西盈康药业生产的维C银翘片,因使用工业硫黄熏蒸原材料且成分与实际不符合,被国家药监局取消制药资格。仅时隔3个月,“老药”维C银翘片再次曝出安全问题。此次事件一经媒体报道,公众再次将目光投放在三大焦点问题上。
焦点1:
维C银翘片该怎么服用
作为一种感冒常用药,维C银翘片是许多家庭小药箱里的常备药,很多人一有头疼脑热的就会首选服用。这么一种为百姓所熟知和喜爱的“老药”,缘何近年频传安全事件?维C银翘片还能不能服用?如何安全服用?
据相关医药专家介绍,维C银翘片为非处方药,患者不用医生开处方也能从药店买到。该药由13味药制成的中西药复方制剂,其中含有维素C、扑尔敏、扑热息痛3种化药成分,可辛凉解表,清热解毒,过敏体质者慎用。一般医生开具该药时,都会叮嘱病人具体的用药方法,一般很少出现药物不良反应。出现不良反应的多是自行在药店购买维C银翘片的患者,他们不注意仔细看药品说明书,为了取得更理想的治疗效果,把该药和泰诺、白加黑等与本品成分相似的其他药品同时合并使用,导致不良反应的发生。维C银翘片的不良反应为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专家表示,患者在使用维C银翘片等感冒制剂时,应严格按说明书用药,避免超剂量、长期连续用药。由于维C银翘片为中西合成药。与中药性质不同,因此连续服用时间不要超过5天,否则甚至可能会出现不良反应。另外,维C银翘片还含有扑尔敏,因此开车前、高空作业者最好不要服用,服用时切忌饮酒,否则扑尔敏对中枢神经的抑制作用可能导致头晕、嗜睡等症状。
焦点2:
如何看待药品不良反应
药品的不良反应是指按正常用法、用量应用药物预防、诊断或治疗疾病过程中,发生与用药目的不相符的并给病人带来不适或痛苦的反应。药物的不良反应包括副作用、毒性反应、变态反应、后遗效应、继发效应、特异质反应及“三致”(致癌、致畸、致突变)作用等。
有关医药专家告诉笔者,由于目前人们对药品的不良反应还不了解,以为越新的药疗效越好,忽视了药物的不良反应。其实,新药上市前临床试验的病例数有限有500~3000人,多数情况下排除了老人、孕妇和儿童等特殊人群。因此,一些罕见不良反应、迟发性反应、发生于特殊人群的不良反应难于发现。有些药物的问题是在使用较长时间、较多人群之后方能发现。因此,应警惕药品的不良反应,尤其应警惕新药的不良反应。
专家表示,部分常见的不良反应是不影响治疗和病人的安全的,只需要加强观察即可,同时不良反应也并非每个人都会发生。用药后应密切观察,如果出现皮肤瘙痒、皮疹、呼吸困难等早期过敏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及时处理或立即就诊,切忌自作主张。
焦点3:
选用非处方药物要注意什么
不少医学专家表示,由于非处方药安全性较高,患者可以直接购买使用,因此很多人放松警惕,凭经验用药,经常出现“超说明书”使用的现象,造成安全隐患。为此专家提醒,选用非处方药时要注意如下几个问题:
一是判断疾病。病人购药前,应根据症状、结合自己掌握的医药知识,对疾病作出明确判断。
二是要看说明书。即使是使用非处方药,也必须先仔细阅读说明书,看清其成分和禁忌,之后才能使用。如果时间和条件允许,患者最好在购买非处方类药物后也咨询—下医院的医生,特别是药师。
三是索取凭证。购买药品后,应要求开具发票,写清药名等内容,并将其妥善保存,以备不时之需。
四是准确用药。遵照药品说明书,结合病人的性别、年龄、体重等因素,掌握用法、用量、次数、疗程。
五是检查期限。对药品包装上标明的生产日期与有效期及贮存条件等,在使用前须详细检查。
六是避免联用。有些病人对用药存在贪多心理,认为品种愈多(如中西药合用等)则保险系数愈大,殊不知药物相互配合不当,尤其品种愈多,毒副反应愈严重。
专家提醒:
出现药品不良反应 患者应主动报告
是药三分毒,用药不当对人体有不同程度的伤害。由于药品不良反应不能完全避免,因此,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药政管理机构严格要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要及时上报药品不良反应,同时鼓励社会与个人自愿报告药品不良反应。由于了解有限,出现药品不良反应后很多人都不知道如何报告、向什么部门报告。
报告的内容要力求真实、完整、准确。出现药品不良反应后,患者可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专业机构或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打电话或通过互联网来进行反馈。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项:一、用药患者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体重、家族药品不良反应史、疾病情况、用药原因、联系电话;二、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家、批号、剂型剂量、用药途径和时间:三、不良反应的表现、处理情况及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