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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宣威市农广校在2018年7月组织新型职业农民赴弥渡县参观学习了弥渡红彦果蔬种植农民合作社。该合作社负责人曾经到山东寿光专门学习现代农业生产经营,对现代农业的果蔬种植有一定程度的研究,蔬菜种植比较专业。他种植的迷你小番茄专业化程度高,品质也好,但还没有采摘出售过。看到满地散落的番茄和即将倒伏的藤蔓,触景生情,一种莫名的伤感瞬间涌上心头。当询问为何出现如此窘境时,依稀可见他眼角闪烁的泪花。栽种迷你小番茄是和一个本地招商引资的农业企业签订的合同,临近番茄成熟时就开始请求该企业履行合同,然而多次请求的结果都是该企业以不同的借口和理由进行推脱;也不准他私自采摘出售,他多次寻求有关部门帮助皆无果而终……回程中,组织学员就该案例,围绕“如果遇上此类情形怎么办以及此类事件给予的启示”为主题进行交流探讨,大家踊跃发言,然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虽然订单农业已经发展了很多年,但是订单农业合同依然存在着一些形式、内容、主体等不规范的问题。尤其是在边远山区合同大多以口头约定为主,很少以书面形式确立,让对方支付定金的更少;当订单农业合同跑单现象发生时,很多合同似无助的落叶飘曳坠地。该如何拭去订单农业生产者眼角流淌的泪,值得每一位农民科技教育工作者深思。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销定产,订单农业的发展将打开蓬勃发展的局面;因此笔者认为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应当有一定程度的侧重以适应订单农业的发展。在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上对课程选择进行侧重,以规范订单农业合同的形式、主体和内容,为订单农业的健康发展助一臂之力;让新型职业农民在订单农业的发展中不再有困惑和烦恼,更不再有眼角悄然滑落的泪。为此,培育应当做到以下几点:
一、合理侧重选择培训课程
首先在培训课程设置选择上,法律基础与农村政策、农产品市场营销应为重中之重。俗话说“会种的是徒弟,会卖的才是师傅”,可见在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卖比种更显得重要。虽说农产品的生产方式正在由生产主导型向消费主导型转变,但生产出符合市场需要、符合消费者需求的农产品也必须要有卖出去的过程,这个过程就是农产品市场营销。尤其是当前人们的消费需求已经不仅仅是满足“生态、安全、优质”,更多个性化、差异化、有文化底蕴需求的满足都需要有成功的、甚至是精彩完美的市场营销。市场营销知识、市场营销观念的转变以及市场营销技巧的融会贯通是成功的市场营销的根本保障,所以农产品市场营销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核心综合课程之一,应当成为首选。市场营销中合同无处不在,保护营销中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是营销的必然要求,因而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课程中,法律基础与农村政策也就成了必然的选择;对法律基础与农村政策的熟悉和掌握是新型职业农民知法、守法、用法的基础。知法是新型职业农民素质提升的一种标志,守法是社会和谐、“农村美”的一个前提条件,用法是农民合法权益的根本保障。尤其是合同的相关知识(农业合同的基本条款的相关知识,定金,变更、终止、解除合同的情况约定等等)对新型职业农民非常必要,它能有效地保护在市场营销、订单农业履行中的弱势群体——农民一方的合法权益。
让学员对法律基础知识和农村相关政策有一定程度的掌握和了解的同时,更重要的是要有对订单农业有正确的认知:订单农业又称合同农业、契约农业,是20世纪90年代后出现的一种新型农业生产经营模式。是农户根据其本身或其所在的乡村组织同农产品的购买者之间所签订的订单,组织安排农产品生产的一种农业产销模式。订单农业具有市场性、契约性、预期性和风险性。订单中规定的农产品收购数量、质量和最低保护价,使双方享有相应的权利、义务和约束力,不能单方面毁约。订单农业作为现代农业的一种,把农业生产由生产主导型转变为消费主导型,很好地适应了市场需要,避免了盲目生产。然而订单是在种养前签订,履约有一段生产过程,双方都可能碰上市场、自然和人为因素等影响,所以订单农业存在一定的风险;因而签订农业订单合同应当审时度势,慎之又慎。
二、培训方式注重学用结合
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方式方法很多,但不管采取什么方式方法都得注重学用结合,而且不同的课程采取不同结合方式。
(一)农产品市场营销
农产品市场营销采用讲授法与案例研讨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讲授市场营销知识应当结合成功的营销案例进行。就成功的营销案例讲授和分析可以采用提问等方式,让学员广泛参与进去;不仅能充分调动学员学习的积极性,使其能够快捷、容易掌握农产品市场营销相关知识,还能快速掌握市场营销具体应用的技巧和方法。集思广益,最后总结该案例给予的启示等。这种启发式培训,不仅在课堂学习中可以使用,在参观学习阶段同样可以结合参观学习内容穿插应用。
(二)法律基础与农村政策
法律基础与农村政策采用讲授与互动方式进行,重点是农业合同方面。课堂传授合同的基本知识的同时,采用现场分组或者单独并限时的方法让学员拟出一份农业合同。随机抽取一部分进行点评,如此不仅让学员加深农业合同的相关法律知识,还能锻炼他们的撰写能力。参观学习余暇也可以组织学员就农业合同各抒己见,带队教师可以给予适当的辅导,以便学员更好地掌握运用。
在订单农业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具体实践中让学员模拟实景对农业合同作如下运用操作:首先,做足订单农业合同的准备。订单农业合同签订前作为农产品的生产者必须对对方的信誉、履约能力等进行考察评估分析。若签约人的信誉和履约能力与该订单匹配则可做签订合同的准备,反之亦然。第二,签订订单。第三,适当履行订单。订单签订后,应当不定期对对方的经营活动进行跟踪,适时掌握对方经营动向,定期对对方的履约能力进行适当评估。第四,制定订单农业应急预案,适时出售。由于订单合同的履行的过程相对较长,作为订单农业合同的生产方应当有合同无法履行的准备,应当制定出应急方案。包括合同无法履行后寻求帮助解决的途径,农产品销售方式、销售到何地以及什么时间范围内销售等内容。订单农业合同经过反复确认无法履行后,应当采取果断措施及时终止或者解除合同,按照应急预案适时出售相关农产品,及时止损或盈利。解除或者终止合同应当做一份相关的记录备案,以便日后查证。
此外还应当侧重于农民合作社的建设与管理,顺应现代农业发展潮流,健全以合作社为主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为订单农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强大的市场主体。合作方能共赢,古今同然。当前订单农业的生产者大多个体小,很多是“单打独斗”,抗市场风险能力差,成立或者加入到农民合作社,不仅做到合作才能共赢,还能做大做强订单农业的生产单位,扭转农民在订单农业发展中的弱势地位的局面。农民合作社作为农业生产新型经营主体,是引领农业农村发展最有效的组织运营模式,它产前生产资料的统一采购、产中的技术指导服務、产后的统一销售服务不仅能够节能降耗,更能带领农民增收致富。健康运营的农民合作社,由于其本身聚集了生产、加工、销售等各类人才;作为市场主体,其抗市场风险的能力自然不言而喻;不仅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市场信息,有效缩短小农户和大市场之间的距离,准确地预判农产品需求发展的趋势,及时有效地跟踪订单农业合同履行的基本情况,适时调整应对措施,还能够有效地避免出现订单农业跑单或者跑单后的无助。不仅要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还要积极施行“村社合一”。大量经历了培育的新型职业农民加入到农民合作社中,引领农民合作社的健康发展,为订单农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组织运营模式。
总而言之,订单农业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它有效解决了产销脱节、供求失衡的农业发展问题。虽然订单农业有时也会给人们造成一定程度的伤害,但只要有健全的市场主体,大量充分掌握农产品市场营销、农业合同相关知识的新型职业农民,并能够正确合理地签订与履行合同,就能促进订单农业的健康发展,促进产业发达兴旺,为农民的增收致富提供保障。★
(作者单位:云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宣威市分校)
虽然订单农业已经发展了很多年,但是订单农业合同依然存在着一些形式、内容、主体等不规范的问题。尤其是在边远山区合同大多以口头约定为主,很少以书面形式确立,让对方支付定金的更少;当订单农业合同跑单现象发生时,很多合同似无助的落叶飘曳坠地。该如何拭去订单农业生产者眼角流淌的泪,值得每一位农民科技教育工作者深思。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销定产,订单农业的发展将打开蓬勃发展的局面;因此笔者认为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应当有一定程度的侧重以适应订单农业的发展。在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上对课程选择进行侧重,以规范订单农业合同的形式、主体和内容,为订单农业的健康发展助一臂之力;让新型职业农民在订单农业的发展中不再有困惑和烦恼,更不再有眼角悄然滑落的泪。为此,培育应当做到以下几点:
一、合理侧重选择培训课程
首先在培训课程设置选择上,法律基础与农村政策、农产品市场营销应为重中之重。俗话说“会种的是徒弟,会卖的才是师傅”,可见在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卖比种更显得重要。虽说农产品的生产方式正在由生产主导型向消费主导型转变,但生产出符合市场需要、符合消费者需求的农产品也必须要有卖出去的过程,这个过程就是农产品市场营销。尤其是当前人们的消费需求已经不仅仅是满足“生态、安全、优质”,更多个性化、差异化、有文化底蕴需求的满足都需要有成功的、甚至是精彩完美的市场营销。市场营销知识、市场营销观念的转变以及市场营销技巧的融会贯通是成功的市场营销的根本保障,所以农产品市场营销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核心综合课程之一,应当成为首选。市场营销中合同无处不在,保护营销中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是营销的必然要求,因而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课程中,法律基础与农村政策也就成了必然的选择;对法律基础与农村政策的熟悉和掌握是新型职业农民知法、守法、用法的基础。知法是新型职业农民素质提升的一种标志,守法是社会和谐、“农村美”的一个前提条件,用法是农民合法权益的根本保障。尤其是合同的相关知识(农业合同的基本条款的相关知识,定金,变更、终止、解除合同的情况约定等等)对新型职业农民非常必要,它能有效地保护在市场营销、订单农业履行中的弱势群体——农民一方的合法权益。
让学员对法律基础知识和农村相关政策有一定程度的掌握和了解的同时,更重要的是要有对订单农业有正确的认知:订单农业又称合同农业、契约农业,是20世纪90年代后出现的一种新型农业生产经营模式。是农户根据其本身或其所在的乡村组织同农产品的购买者之间所签订的订单,组织安排农产品生产的一种农业产销模式。订单农业具有市场性、契约性、预期性和风险性。订单中规定的农产品收购数量、质量和最低保护价,使双方享有相应的权利、义务和约束力,不能单方面毁约。订单农业作为现代农业的一种,把农业生产由生产主导型转变为消费主导型,很好地适应了市场需要,避免了盲目生产。然而订单是在种养前签订,履约有一段生产过程,双方都可能碰上市场、自然和人为因素等影响,所以订单农业存在一定的风险;因而签订农业订单合同应当审时度势,慎之又慎。
二、培训方式注重学用结合
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方式方法很多,但不管采取什么方式方法都得注重学用结合,而且不同的课程采取不同结合方式。
(一)农产品市场营销
农产品市场营销采用讲授法与案例研讨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讲授市场营销知识应当结合成功的营销案例进行。就成功的营销案例讲授和分析可以采用提问等方式,让学员广泛参与进去;不仅能充分调动学员学习的积极性,使其能够快捷、容易掌握农产品市场营销相关知识,还能快速掌握市场营销具体应用的技巧和方法。集思广益,最后总结该案例给予的启示等。这种启发式培训,不仅在课堂学习中可以使用,在参观学习阶段同样可以结合参观学习内容穿插应用。
(二)法律基础与农村政策
法律基础与农村政策采用讲授与互动方式进行,重点是农业合同方面。课堂传授合同的基本知识的同时,采用现场分组或者单独并限时的方法让学员拟出一份农业合同。随机抽取一部分进行点评,如此不仅让学员加深农业合同的相关法律知识,还能锻炼他们的撰写能力。参观学习余暇也可以组织学员就农业合同各抒己见,带队教师可以给予适当的辅导,以便学员更好地掌握运用。
在订单农业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具体实践中让学员模拟实景对农业合同作如下运用操作:首先,做足订单农业合同的准备。订单农业合同签订前作为农产品的生产者必须对对方的信誉、履约能力等进行考察评估分析。若签约人的信誉和履约能力与该订单匹配则可做签订合同的准备,反之亦然。第二,签订订单。第三,适当履行订单。订单签订后,应当不定期对对方的经营活动进行跟踪,适时掌握对方经营动向,定期对对方的履约能力进行适当评估。第四,制定订单农业应急预案,适时出售。由于订单合同的履行的过程相对较长,作为订单农业合同的生产方应当有合同无法履行的准备,应当制定出应急方案。包括合同无法履行后寻求帮助解决的途径,农产品销售方式、销售到何地以及什么时间范围内销售等内容。订单农业合同经过反复确认无法履行后,应当采取果断措施及时终止或者解除合同,按照应急预案适时出售相关农产品,及时止损或盈利。解除或者终止合同应当做一份相关的记录备案,以便日后查证。
此外还应当侧重于农民合作社的建设与管理,顺应现代农业发展潮流,健全以合作社为主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为订单农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强大的市场主体。合作方能共赢,古今同然。当前订单农业的生产者大多个体小,很多是“单打独斗”,抗市场风险能力差,成立或者加入到农民合作社,不仅做到合作才能共赢,还能做大做强订单农业的生产单位,扭转农民在订单农业发展中的弱势地位的局面。农民合作社作为农业生产新型经营主体,是引领农业农村发展最有效的组织运营模式,它产前生产资料的统一采购、产中的技术指导服務、产后的统一销售服务不仅能够节能降耗,更能带领农民增收致富。健康运营的农民合作社,由于其本身聚集了生产、加工、销售等各类人才;作为市场主体,其抗市场风险的能力自然不言而喻;不仅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市场信息,有效缩短小农户和大市场之间的距离,准确地预判农产品需求发展的趋势,及时有效地跟踪订单农业合同履行的基本情况,适时调整应对措施,还能够有效地避免出现订单农业跑单或者跑单后的无助。不仅要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还要积极施行“村社合一”。大量经历了培育的新型职业农民加入到农民合作社中,引领农民合作社的健康发展,为订单农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组织运营模式。
总而言之,订单农业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它有效解决了产销脱节、供求失衡的农业发展问题。虽然订单农业有时也会给人们造成一定程度的伤害,但只要有健全的市场主体,大量充分掌握农产品市场营销、农业合同相关知识的新型职业农民,并能够正确合理地签订与履行合同,就能促进订单农业的健康发展,促进产业发达兴旺,为农民的增收致富提供保障。★
(作者单位:云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宣威市分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