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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今年60多岁,身体较差,已经丧失了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身边虽有两个儿子,都有赡养能力,但他们只顾自己享受,不尽赡养义务,我多次找他们要钱吃饭治病,他们就是不给,村委会干部多次做工作也无效。村委会干部劝我到法院告两个儿子,但听说告状要交一定数额的钱,我哪里有钱交。请问,我该怎么办? 读者:邵卫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