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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中国银监会2003年第3号令,以下简称)颁布实施7年来,我国商业银行的服务价格行为得到了系统、具体、明确的规范.这部使商业银行的收费行为具有了法律基础,顺应了(以下简称)确定的大部分价格都采用市场调节方式的时代潮流,明确了政府机构和商业银行服务收费定价权限,赋予了商业银行部分中间业务定价权,极大地推进了商业银行的费率市场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