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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教育学者珍妮特·沃斯说:“如果一个孩子生活在批评之中,他就学会了谴责;如果一个孩子生活在敌意之中,他就学会了争斗;如果一个孩子生活在恐惧之中,他就学会了忧虑;如果一个孩子生活在安全之中,他就学会了相信自己和周围的人;如果一个孩子生活在友爱之中,他就会知道这世界是生活的好地方。”给予孩子什么样的环境,他就会反馈我们什么样的性格。我们让孩子生活在安全友爱的世界中了吗?
生命无法承受之重
近年来,在有关暴力伤害的媒体报道中,总能看到一张张充满泪水的孩子的脸,一个个幼小的生命被摧残,一朵朵娇艳的花朵意外凋零。
让我们一起关注几个典型的儿童暴力伤害案件——
案例1:郑某和爱人教3岁的儿子郑明(化名)读数字“1、2、3、4、5”,结果儿子读了一遍后不再开口,爱人打了儿子两巴掌不管用,郑某顿时火起,操起木棍朝儿子的脑袋打了两棍,孩子大哭也没能让他停手,木棍相继落在了儿子脸上、手上、屁股上,整个过程持续了将近一个小时。之后郑某发现儿子突然大口喘气,脸色难看,才慌忙将其送往医院。然而为时已晚,一个幼小的生命就这样离开了人世。杭州市萧山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郑某有期徒刑10年。
案例2:2012年浙江温岭一幼儿园老师颜某居然因“好玩”,在幼儿园活动室里双手拎着一名小男孩的双耳,将他双脚提离地面约10厘米,还叫同事拍下视频。画面上,受虐男孩身体悬空离地,表情痛苦,张嘴大哭,双手往上伸,想去保护耳朵而不能;而颜某居然面露笑意,乐在其中;远处隐约可见两个受到惊吓的小孩,其中一个男孩正用手捂住嘴巴。该视频网上曝光后,颜某被辞退,并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案例3:2014年广东河源市10岁男孩彬彬(化名)因雨天衣服淋湿遭继母暴打,遍体鳞伤。据了解,彬彬每天放学回家都要做拖地、洗衣服、烧饭等家务,稍有违逆就遭继母打骂。四年中,继母每周都会打他两三次。班主任发现孩子异常后,赶紧联系彬彬的亲生父亲,其父竟然无动于衷。无奈之下,老师报警,才把彬彬从家暴中解脱出来。
此类被媒体报道才引起社会强烈反响的案件,仅仅是冰山一角,还有很多儿童家暴没有被曝光,很多儿童受伤害事件没有被关注。一项调查显示,中国50%以上的儿童曾受到不同程度的暴力对待,大人的粗暴和武力一次次成为他们童年的噩梦。
暴力伤害孩子有多深
身体暴力是指故意使用体罚、殴打、掐、拧、烧、烫等各种手段,造成儿童身体伤害或痛苦。我们一直在思考,绝大多数成年人都知道儿童脆弱,要受保护、受尊重,可是为什么暴力伤害儿童的案件还是频频发生?
从传统观念看,“棍棒底下出孝子”的传统家教观念在一些家长的头脑里依然根深蒂固,当孩子太过顽劣、叛逆时,父母便采用严厉手段树立自己的权威,狠狠教训孩子,以求他们将来有出息。
从父母素质看,一些父母本身有人格缺陷或心理隐疾,在面临生活压力的时候,很容易把孩子当作出气筒;一些父母缺乏监护责任心,意识不到暴力伤害儿童的行为后果。
从社会环境看,我国“儿童优先”的理念尚未得到全社会的充分理解和自觉践行,儿童保护的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尚不健全,专业性儿童社工服务不健全,使得许多针对儿童的家庭暴力、校园暴力等现象没有被及时发现、报告和制止,致使受伤害儿童难以及时获得专业救助。
暴力伤害儿童是一个严重的公共问题,对儿童不仅是身体受伤,还有心理摧残,使他们稚嫩的心灵蒙上阴影;不仅影响亲子关系,还会影响孩子的未来发展。
严重影响身体发育。幼儿及儿童的生命力很脆弱,大人一旦动粗失手,极有可能导致孩子的死亡,就像郑明的父亲根本没想到用棍棒打几下头就有如此惨痛的后果。即便不会导致孩子死亡,暴力也会影响孩子的身体发育。美国一项研究发现,孩子经常挨打挨骂,长期处于高度紧张、压抑的状态,有可能影响生长激素的分泌,影响身高发育;江苏省中医院的生长发育专家叶进主任指出,孩子因为情绪低落,身高一两年都不长的例子还真不少,尤其是敏感的女孩。
潜在影响心理健康。婴幼儿及儿童阶段既是脑发育的关键期,又有高度可塑性,那些长期、持续受到暴力伤害的孩子,出于生存的需要,其脑内那些与焦虑、恐惧感相关的神经通路变得异常敏感,被频繁活化,导致过度发育;相反,那些关乎综合思考、逻辑推理、语言和情感的神经通路却相应萎缩,得不到充分发育,是造成孩子学习及社会交往等心理障碍的重要根源。
悄然影响亲子关系。每个孩子的成长都与他的原生家庭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父慈母爱,亲子关系自然融洽和谐;父母言行粗暴,无疑会破坏与孩子的亲密感情,严重的还会与孩子之间产生永久性的隔阂。暴力环境下长大的儿童,大都不善于处理家庭成员关系和人际关系,还会影响到他们将来组建的小家庭的幸福指数。
长期影响未来发展。暴力可以暂时使孩子听话,但是会造成孩子缺乏自信心、自尊心及进取心,容易使孩子产生厌世轻生的消极人生态度。同时,滥用体罚还会给孩子造成一种错觉,以为暴力可以解决问题,从而学会以暴制暴,更容易滋生孩子的攻击性及反社会行为,甚至导致孩子走上犯罪道路。
让孩子有尊严被关爱
黎巴嫩哲人纪伯伦说:“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他们是渴望生命自身的儿女/他们经过你来到世上而不是从你而来/尽管他们与你在一起,但不属于你/给予你的爱,但不是你的思想/因为他们有自己的思想。”所以,父母首先要转变观念,摒弃种种粗暴的家教陋习,多学习儿童心理学知识,了解孩子的成长规律,从自然型家长成长为教练型家长,才能淡定理智地面对孩子出现的各种状况。
在日常生活中,父母要尊重孩子的成长,和孩子多沟通,走进孩子的心灵,了解孩子最真实的想法,和孩子耐心地讲道理,给予孩子更合适的教育;同时,父母也要起到很好的示范和表率作用,要求孩子做到的,自己先做到,这样才能给孩子带一个好头,做一个好榜样,让孩子对你心悦诚服。
同时,我国也在不断完善法律法规,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其中《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家庭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等方面都做了详细规定,明确提出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禁止拐卖、绑架、虐待未成年人,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当然包括暴力侵害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检举或者控告。
2015年1月1日,《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正式实施,对撤销监护资格和另行指定监护人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凡有性侵害、出卖、暴力伤害未成人等七类严重伤害行为的监护人,将被人民法院撤销其监护人资格。2月4日,徐州市铜山区法院根据新出台的《意见》,对区民政局提起的申请撤销邵某及其妻子王某监护资格案进行判决:邵某因多次性侵亲生女儿被撤销监护资格;王某对女儿不闻不问,间接导致女儿遭生父性侵,也丧失监护资格。该案彻底打破了父母拿子女当私有财产的传统思想,从社会意识层面支撑起我国对未成年人权益的进一步保护。
2015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颁发《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这是我国第一个全面的反家暴刑事司法指导性文件,提出虐待、遗弃甚至可按故意杀人罪论处,明确对家暴加强司法干预;这对于惩治和预防家庭暴力犯罪,保护公民特别是儿童的合法权益,将会起到积极作用。预防、制止和消除针对儿童的暴力更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希望每个人都能够承担起保护儿童的责任,无论是邻居还是老师,发现周围孩子有受到暴力伤害的症状时,请及时采取措施,保障孩子的人身安全。
“轻轻地捧着你的脸,为你把眼泪擦干”,让孩子感受更多的温暖与爱吧。当我们给予孩子足够的安全与爱,孩子一定对世界充满信任,成长为一个健康、乐观、自信的公民。
(作者系北京慕公律师事务所律师,长期致力于维护儿童权益工作。)
编辑 刘建淑 314606305@qq.com
生命无法承受之重
近年来,在有关暴力伤害的媒体报道中,总能看到一张张充满泪水的孩子的脸,一个个幼小的生命被摧残,一朵朵娇艳的花朵意外凋零。
让我们一起关注几个典型的儿童暴力伤害案件——
案例1:郑某和爱人教3岁的儿子郑明(化名)读数字“1、2、3、4、5”,结果儿子读了一遍后不再开口,爱人打了儿子两巴掌不管用,郑某顿时火起,操起木棍朝儿子的脑袋打了两棍,孩子大哭也没能让他停手,木棍相继落在了儿子脸上、手上、屁股上,整个过程持续了将近一个小时。之后郑某发现儿子突然大口喘气,脸色难看,才慌忙将其送往医院。然而为时已晚,一个幼小的生命就这样离开了人世。杭州市萧山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郑某有期徒刑10年。
案例2:2012年浙江温岭一幼儿园老师颜某居然因“好玩”,在幼儿园活动室里双手拎着一名小男孩的双耳,将他双脚提离地面约10厘米,还叫同事拍下视频。画面上,受虐男孩身体悬空离地,表情痛苦,张嘴大哭,双手往上伸,想去保护耳朵而不能;而颜某居然面露笑意,乐在其中;远处隐约可见两个受到惊吓的小孩,其中一个男孩正用手捂住嘴巴。该视频网上曝光后,颜某被辞退,并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案例3:2014年广东河源市10岁男孩彬彬(化名)因雨天衣服淋湿遭继母暴打,遍体鳞伤。据了解,彬彬每天放学回家都要做拖地、洗衣服、烧饭等家务,稍有违逆就遭继母打骂。四年中,继母每周都会打他两三次。班主任发现孩子异常后,赶紧联系彬彬的亲生父亲,其父竟然无动于衷。无奈之下,老师报警,才把彬彬从家暴中解脱出来。
此类被媒体报道才引起社会强烈反响的案件,仅仅是冰山一角,还有很多儿童家暴没有被曝光,很多儿童受伤害事件没有被关注。一项调查显示,中国50%以上的儿童曾受到不同程度的暴力对待,大人的粗暴和武力一次次成为他们童年的噩梦。
暴力伤害孩子有多深
身体暴力是指故意使用体罚、殴打、掐、拧、烧、烫等各种手段,造成儿童身体伤害或痛苦。我们一直在思考,绝大多数成年人都知道儿童脆弱,要受保护、受尊重,可是为什么暴力伤害儿童的案件还是频频发生?
从传统观念看,“棍棒底下出孝子”的传统家教观念在一些家长的头脑里依然根深蒂固,当孩子太过顽劣、叛逆时,父母便采用严厉手段树立自己的权威,狠狠教训孩子,以求他们将来有出息。
从父母素质看,一些父母本身有人格缺陷或心理隐疾,在面临生活压力的时候,很容易把孩子当作出气筒;一些父母缺乏监护责任心,意识不到暴力伤害儿童的行为后果。
从社会环境看,我国“儿童优先”的理念尚未得到全社会的充分理解和自觉践行,儿童保护的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尚不健全,专业性儿童社工服务不健全,使得许多针对儿童的家庭暴力、校园暴力等现象没有被及时发现、报告和制止,致使受伤害儿童难以及时获得专业救助。
暴力伤害儿童是一个严重的公共问题,对儿童不仅是身体受伤,还有心理摧残,使他们稚嫩的心灵蒙上阴影;不仅影响亲子关系,还会影响孩子的未来发展。
严重影响身体发育。幼儿及儿童的生命力很脆弱,大人一旦动粗失手,极有可能导致孩子的死亡,就像郑明的父亲根本没想到用棍棒打几下头就有如此惨痛的后果。即便不会导致孩子死亡,暴力也会影响孩子的身体发育。美国一项研究发现,孩子经常挨打挨骂,长期处于高度紧张、压抑的状态,有可能影响生长激素的分泌,影响身高发育;江苏省中医院的生长发育专家叶进主任指出,孩子因为情绪低落,身高一两年都不长的例子还真不少,尤其是敏感的女孩。
潜在影响心理健康。婴幼儿及儿童阶段既是脑发育的关键期,又有高度可塑性,那些长期、持续受到暴力伤害的孩子,出于生存的需要,其脑内那些与焦虑、恐惧感相关的神经通路变得异常敏感,被频繁活化,导致过度发育;相反,那些关乎综合思考、逻辑推理、语言和情感的神经通路却相应萎缩,得不到充分发育,是造成孩子学习及社会交往等心理障碍的重要根源。
悄然影响亲子关系。每个孩子的成长都与他的原生家庭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父慈母爱,亲子关系自然融洽和谐;父母言行粗暴,无疑会破坏与孩子的亲密感情,严重的还会与孩子之间产生永久性的隔阂。暴力环境下长大的儿童,大都不善于处理家庭成员关系和人际关系,还会影响到他们将来组建的小家庭的幸福指数。
长期影响未来发展。暴力可以暂时使孩子听话,但是会造成孩子缺乏自信心、自尊心及进取心,容易使孩子产生厌世轻生的消极人生态度。同时,滥用体罚还会给孩子造成一种错觉,以为暴力可以解决问题,从而学会以暴制暴,更容易滋生孩子的攻击性及反社会行为,甚至导致孩子走上犯罪道路。
让孩子有尊严被关爱
黎巴嫩哲人纪伯伦说:“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他们是渴望生命自身的儿女/他们经过你来到世上而不是从你而来/尽管他们与你在一起,但不属于你/给予你的爱,但不是你的思想/因为他们有自己的思想。”所以,父母首先要转变观念,摒弃种种粗暴的家教陋习,多学习儿童心理学知识,了解孩子的成长规律,从自然型家长成长为教练型家长,才能淡定理智地面对孩子出现的各种状况。
在日常生活中,父母要尊重孩子的成长,和孩子多沟通,走进孩子的心灵,了解孩子最真实的想法,和孩子耐心地讲道理,给予孩子更合适的教育;同时,父母也要起到很好的示范和表率作用,要求孩子做到的,自己先做到,这样才能给孩子带一个好头,做一个好榜样,让孩子对你心悦诚服。
同时,我国也在不断完善法律法规,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其中《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家庭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等方面都做了详细规定,明确提出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禁止拐卖、绑架、虐待未成年人,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当然包括暴力侵害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检举或者控告。
2015年1月1日,《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正式实施,对撤销监护资格和另行指定监护人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凡有性侵害、出卖、暴力伤害未成人等七类严重伤害行为的监护人,将被人民法院撤销其监护人资格。2月4日,徐州市铜山区法院根据新出台的《意见》,对区民政局提起的申请撤销邵某及其妻子王某监护资格案进行判决:邵某因多次性侵亲生女儿被撤销监护资格;王某对女儿不闻不问,间接导致女儿遭生父性侵,也丧失监护资格。该案彻底打破了父母拿子女当私有财产的传统思想,从社会意识层面支撑起我国对未成年人权益的进一步保护。
2015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颁发《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这是我国第一个全面的反家暴刑事司法指导性文件,提出虐待、遗弃甚至可按故意杀人罪论处,明确对家暴加强司法干预;这对于惩治和预防家庭暴力犯罪,保护公民特别是儿童的合法权益,将会起到积极作用。预防、制止和消除针对儿童的暴力更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希望每个人都能够承担起保护儿童的责任,无论是邻居还是老师,发现周围孩子有受到暴力伤害的症状时,请及时采取措施,保障孩子的人身安全。
“轻轻地捧着你的脸,为你把眼泪擦干”,让孩子感受更多的温暖与爱吧。当我们给予孩子足够的安全与爱,孩子一定对世界充满信任,成长为一个健康、乐观、自信的公民。
(作者系北京慕公律师事务所律师,长期致力于维护儿童权益工作。)
编辑 刘建淑 3146063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