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周古人的“裸体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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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人司马迁说过,商周时的纣王喜欢看人裸奔,他曾经在一处风光旖旎的名叫“沙丘”的园林景区,“使男女裸相逐其间”。这个“裸奔”的事情,是今人都知道然而又是觉得怪怪的事情。纣王怎么有这样的雅癖呢?
  其实,从当时的坟墓中看,半数以上的商朝人,都是自己孤睡在坟墓里,说明他们活着的时候没有结过婚,说明当时结婚组建家庭的事例还不甚普及。社会上大量的男人女人,都是一辈子自己过的——这是当时的历史事实。这不光是因为穷,结不起婚,也跟历史风俗有关。那时候的人,就是没有结婚的习惯,这就是原始时代的特点。越是原始的时代,男人女人就越是不去结婚。当时的社会上存在着大量的终生不结婚的单身者,总得有个地方去解决一下自己的性问题,于是,“欢乐谷”的远古习俗就继续发挥着其作用了。纣王让男女都裸体相逐于其中的“沙丘”,很可能就是一个被官方指定的欢乐谷。所谓“沙丘”,是河北省南部邯郸附近一个美丽的自然风景苑囿,正适合当欢乐谷。这种作法,即便到了后来讲“礼”的大周朝,也是一样的。大周朝《周礼》规定:“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也就是说,一年中的某些特定季节,周的各级政府会指定某些地方作为欢乐谷,命令不在结婚状态的男女们聚到这里,互相认识、挑选,找到合适的性伴侣,然后不必履行结婚手续,就可以开始同居。所谓“奔者不禁”,就是俩人不履行结婚手续而同居,没人管。这些“奔者”,奔到某个地方去进行同居。但二人同居,关系并不稳靠,等到下一次欢乐谷开放的时节到了,可能又跑回去重新挑选性伴侣了。总之,他们并不结婚,也不建成稳定的长期的家庭关系,而永远是寻找临时的,建立一阵子同居关系,随后又换了——现代一些落后部族里的男女,仍然是这样的。这不光是财力或者是道德的问题,更多的是历史习惯使然。
  这种“终身不婚”、“一阵子又一阵子的同居”、“得过且过”的生活方式,历史上曾长期流行过。譬如从前的大禹就是这样的生活方式。大禹“得彼涂山女,而通之于台桑”,就是说大禹和涂山女不履行结婚手续,也不想组建家庭,而只是在台桑“通”,两人快乐,“嗜不同味,而快朝饱”——俩人就为了快活一把,尝试不同的滋味,这就是大禹的生活方式。这是屈原的诗《天问》中说的。两人就以这种不尴不尬的形式,生下了孩子启。大禹又通过打架,硬把孩子从涂山女手中抢去了。事实上,大禹甚至不能断定这个孩子是他的,因为她也是满“自由”的,这也就是《史记》里边大禹说的“予不子”,也是他三过家门而不入的部分原因了。
  不结婚,“嗜不同味,而快朝饱”,这种潇洒的生活方式,一直延续到商周时期,社会上的很大人口比例都是这么生活的,这是当时很多商周人的生活方式。所以当时半数以上的商朝人,死后都是自己孤睡在坟墓里。他们活着的时候,就是靠着屡屡去欢乐谷,来找到短期性爱,从而获得性的慰藉和满足。
  纣王使这些人“裸相逐于欢乐谷”,是顺应时俗的自然而然的事情。正是因为当时社会中“终身不婚”的习俗普遍存在,社会存在大量终生独身的男女,故纣王通过上述安排,帮助这些男女寻找性伴侣,建立或长或短一段同居关系,有人曾言这是纣王在做好事,而汉朝的人则是少见多怪,把这个视为纣王淫荡。
  纣王的“使男女裸相逐其间”,和大周朝的“令男女会,奔者不禁”,其实是一样的,都是顺应当时习俗之举。
  (据《中华网》)
  编辑/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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