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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组织实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今年以来,上海市农业委员会按照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出台的《关于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的任务分工,在抓好常规工作的同时,重点抓了几项工作,概括起来就是“三统筹三推进”。
统筹产业规划
规划在“三农”工作中具有重要的先导作用。根据上海2040年建成卓越的全球城市的目标,本市着力从规划层面落实农业专项规划。
国家对农业发展确定了三个区:粮食生产为功能区、大宗产品为保护区、特色经济作物为优势区。对照国家要求,本市提出建设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蔬菜生产保护区。建设蔬菜生产保护区在上海尤为重要,目前是个短板,蔬菜生产碎片化比较严重。为解决这一问题,市农业委员会组织力量在全市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推进50万亩蔬菜生产保护区地块的划定工作,要求今年底完成划定任务,2018年上半年做到划定的地块全部建档立册、上图入库。通过三至五年建设,有效推进蔬菜生产规模化、专业化、装备化、品牌化,实现信息化和精细化管理。另外,本市还在组织编制并实施各类专业规划,加强与农林水联动,确保农业区域布局落地。
推进绿色生产方式
绿色发展是上海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根本要求。上海着力做好“减、退、转、治、保”五篇文章。
“减”,就是严格规范农业生产过程,控肥、控药、控添加剂,把过量使用的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尽快减下来。化肥亩均使用量从目前的26.5公斤降低到2020年亩均24公斤,农药亩均使用量从1.16公斤降低到1公斤,切实提高化肥、农药利用率。“退”,就是把好生产环境安全关,严格按照环保标准,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布局。对一些不达标的养殖场要坚决关停并转,到2018年再减少1000家,切实把超过农业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生产退出去。“转”,就是要把农业废弃物转化成为资源和财富,化害为利、变废为宝。通过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集成节肥、节药、节水、节种等适用技术,加强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力争使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和秸秆利用率均达到95%以上。“治”,就是注重治地治水,实现种养结合,发展循环农业,把地力下降的土壤改良好,把受损的生态环境逐步修复治理好。“保”,就是要坚决保住农业发展的根基和命脉。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蔬菜生产保护区一旦划定以后,谁都不能占,对违反者要依法进行处罚,真正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统筹产业融合发展
产业融合是上海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然选择。
今年本市正着力建设三个“链”:一是延伸产业链。以特色优势主导产业为支持重点,推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上中下游一体,再造农业全产业链。在上海,农业一产与三产融合发展有很大的潜力。要学习浙江经验,把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建设相结合,使之做到横向拓展、纵向深化。休闲农业要突出“农”的特色,体现与市民的互动,注重规模化发展。鼓励和动员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参与,重点是盘活和利用存量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空置农房资源。二是提升价值链。通过发展品牌农业、高品质农业实现价值链增值。进一步加大优质农产品认证力度,增加有影响力的品牌农产品数量。三是拓展供应链。通过建立快速的农产品流通通道,改善农产品配送模式,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提高综合效益。比如今年调整水稻种植品种和结构,扩大早熟品种种植面积,充分利用早熟水稻品种与东北大米上市的时间差,为上海市场提供质优品佳的“国庆”新米。与百联集团联手,在商场设置专柜销售,实现优质优价,提升稻米产业的效益。
推进农业农村改革
推进改革是增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内在动力。
在农业领域,今后改革的着力点是调整和完善农业生产关系,使生产关系更加适应生产力发展。一是在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上,通过制度创新,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和职业农民。二是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发展各种为农服务。三是发挥不同类型组织在对接市场、引入现代生产要素和创新经营模式等方面的比较优势,使各类经营组织各尽所能、各展所长、各得其所。
在农村领域,重点是通过增强农业农村内在活力,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农村改革涉及两大问题,一个是“三块地”,一个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本市的工作着力点是,对方向、路径已经明确的改革,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对村一级,今年可做到应改尽改,不断健全治理机制,规范内部运行,提高改制质量;对镇一级,坚持稳妥扎实推进的原则,成熟一个推进一个。对宅基地等难度比较大的改革,要积极稳慎,防止发生不可逆转、无法弥补的错误,切实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和长远利益。
统筹财政支农政策
为适应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对现有的财政支农政策要分门别类进行梳理,不断调整完善,使财政支农政策目标更加清晰,导向更加明确。
一是聚焦重点。进一步强化农业补贴政策的指向性和精准性,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绿色生态发展,重点向粮食功能区、蔬菜保护区、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适度规模经营倾斜。二是完善方式。进一步创新支农资金投入方式,在近年专项资金归并整合的基础上,完善市区两级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方式,实施“支农专项+任务清单”,突出约束性任务,明确指导性任务,同时采取项目制与“以奖代补”相结合的办法,改变“多、散、小”,提高支农政策的实效性。三是提升绩效。加强涉农资金绩效管理,设立绩效目标,加强过程监管,开展涉农资金绩效评价,并与下一年支农资金投入相挂钩,充分发挥支农资金使用效率。四是激发活力。处理好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的关系,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引导带动更多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入并支持现代农业建设。
推进部门职能转变
近年来,随着农业农村工作的对象、内容、领域发生明显改变,原有的管理服务模式已难以适应发展的要求。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必须跳出以往政府职能部门依靠下指标、分任务、催种催收、分钱分物的老套路,转为重视研究市场、发挥市场作用。要善于运用行政引导市场,用市场引导生产。为此,本市正着力从三个方面转变职能:
一是更加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工作。信息技术已经从根本上改变了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要更好地利用信息化手段指导生产、引导市场、改善管理、提供服务。今年本市正在建设全市统一的农业公共信息化平台,实现对粮食生产功能区、蔬菜生产保护区、农业生产等重要农业信息的精准化控制。二是更加注重运用典型模式推动工作。通过总结培育可复制可推广、可观可学的典型模式,进而上升到政策,指导推动面上工作。三是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要通过注重依法保障农业发展,注重运用法治的思维、方式和手段来凝聚共识、争取支持、推动工作、解决问题。
两点建议
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的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
近年来,上海郊区农村面貌发生了较大变化,但城乡发展与地区之间的不平衡性依然存在,新农村建设明显落后于周边江浙地区。新形势下推进上海“三农”工作,必须放在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大背景下统筹考虑整体推进。为此,建议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理念,进行顶层设计。对事关“三农”重点工作及跨区域的重大事项,建议加强市级统筹力度,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打破上下之間和部门之间的行政壁垒,克服部门之间扯皮推诿,提高工作效率。
继续加强“三农”立法工作
今年,市农业委员会完成了《上海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条例(草案)》的起草,并已顺利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二审。市农业委员会将继续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做好草案的修改完善等工作,力争使该条例成为一部符合地方实际、可操作性强、质量高的地方性法规。目前,本市正围绕上海市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工作开展立法调研。此外,本市还将做好农民合作社、蔬菜生产保护区等方面的立法储备工作。
统筹产业规划
规划在“三农”工作中具有重要的先导作用。根据上海2040年建成卓越的全球城市的目标,本市着力从规划层面落实农业专项规划。
国家对农业发展确定了三个区:粮食生产为功能区、大宗产品为保护区、特色经济作物为优势区。对照国家要求,本市提出建设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蔬菜生产保护区。建设蔬菜生产保护区在上海尤为重要,目前是个短板,蔬菜生产碎片化比较严重。为解决这一问题,市农业委员会组织力量在全市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推进50万亩蔬菜生产保护区地块的划定工作,要求今年底完成划定任务,2018年上半年做到划定的地块全部建档立册、上图入库。通过三至五年建设,有效推进蔬菜生产规模化、专业化、装备化、品牌化,实现信息化和精细化管理。另外,本市还在组织编制并实施各类专业规划,加强与农林水联动,确保农业区域布局落地。
推进绿色生产方式
绿色发展是上海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根本要求。上海着力做好“减、退、转、治、保”五篇文章。
“减”,就是严格规范农业生产过程,控肥、控药、控添加剂,把过量使用的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尽快减下来。化肥亩均使用量从目前的26.5公斤降低到2020年亩均24公斤,农药亩均使用量从1.16公斤降低到1公斤,切实提高化肥、农药利用率。“退”,就是把好生产环境安全关,严格按照环保标准,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布局。对一些不达标的养殖场要坚决关停并转,到2018年再减少1000家,切实把超过农业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生产退出去。“转”,就是要把农业废弃物转化成为资源和财富,化害为利、变废为宝。通过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集成节肥、节药、节水、节种等适用技术,加强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力争使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和秸秆利用率均达到95%以上。“治”,就是注重治地治水,实现种养结合,发展循环农业,把地力下降的土壤改良好,把受损的生态环境逐步修复治理好。“保”,就是要坚决保住农业发展的根基和命脉。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蔬菜生产保护区一旦划定以后,谁都不能占,对违反者要依法进行处罚,真正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统筹产业融合发展
产业融合是上海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然选择。
今年本市正着力建设三个“链”:一是延伸产业链。以特色优势主导产业为支持重点,推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上中下游一体,再造农业全产业链。在上海,农业一产与三产融合发展有很大的潜力。要学习浙江经验,把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建设相结合,使之做到横向拓展、纵向深化。休闲农业要突出“农”的特色,体现与市民的互动,注重规模化发展。鼓励和动员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参与,重点是盘活和利用存量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空置农房资源。二是提升价值链。通过发展品牌农业、高品质农业实现价值链增值。进一步加大优质农产品认证力度,增加有影响力的品牌农产品数量。三是拓展供应链。通过建立快速的农产品流通通道,改善农产品配送模式,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提高综合效益。比如今年调整水稻种植品种和结构,扩大早熟品种种植面积,充分利用早熟水稻品种与东北大米上市的时间差,为上海市场提供质优品佳的“国庆”新米。与百联集团联手,在商场设置专柜销售,实现优质优价,提升稻米产业的效益。
推进农业农村改革
推进改革是增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内在动力。
在农业领域,今后改革的着力点是调整和完善农业生产关系,使生产关系更加适应生产力发展。一是在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上,通过制度创新,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和职业农民。二是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发展各种为农服务。三是发挥不同类型组织在对接市场、引入现代生产要素和创新经营模式等方面的比较优势,使各类经营组织各尽所能、各展所长、各得其所。
在农村领域,重点是通过增强农业农村内在活力,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农村改革涉及两大问题,一个是“三块地”,一个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本市的工作着力点是,对方向、路径已经明确的改革,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对村一级,今年可做到应改尽改,不断健全治理机制,规范内部运行,提高改制质量;对镇一级,坚持稳妥扎实推进的原则,成熟一个推进一个。对宅基地等难度比较大的改革,要积极稳慎,防止发生不可逆转、无法弥补的错误,切实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和长远利益。
统筹财政支农政策
为适应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对现有的财政支农政策要分门别类进行梳理,不断调整完善,使财政支农政策目标更加清晰,导向更加明确。
一是聚焦重点。进一步强化农业补贴政策的指向性和精准性,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绿色生态发展,重点向粮食功能区、蔬菜保护区、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适度规模经营倾斜。二是完善方式。进一步创新支农资金投入方式,在近年专项资金归并整合的基础上,完善市区两级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方式,实施“支农专项+任务清单”,突出约束性任务,明确指导性任务,同时采取项目制与“以奖代补”相结合的办法,改变“多、散、小”,提高支农政策的实效性。三是提升绩效。加强涉农资金绩效管理,设立绩效目标,加强过程监管,开展涉农资金绩效评价,并与下一年支农资金投入相挂钩,充分发挥支农资金使用效率。四是激发活力。处理好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的关系,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引导带动更多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入并支持现代农业建设。
推进部门职能转变
近年来,随着农业农村工作的对象、内容、领域发生明显改变,原有的管理服务模式已难以适应发展的要求。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必须跳出以往政府职能部门依靠下指标、分任务、催种催收、分钱分物的老套路,转为重视研究市场、发挥市场作用。要善于运用行政引导市场,用市场引导生产。为此,本市正着力从三个方面转变职能:
一是更加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工作。信息技术已经从根本上改变了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要更好地利用信息化手段指导生产、引导市场、改善管理、提供服务。今年本市正在建设全市统一的农业公共信息化平台,实现对粮食生产功能区、蔬菜生产保护区、农业生产等重要农业信息的精准化控制。二是更加注重运用典型模式推动工作。通过总结培育可复制可推广、可观可学的典型模式,进而上升到政策,指导推动面上工作。三是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要通过注重依法保障农业发展,注重运用法治的思维、方式和手段来凝聚共识、争取支持、推动工作、解决问题。
两点建议
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的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
近年来,上海郊区农村面貌发生了较大变化,但城乡发展与地区之间的不平衡性依然存在,新农村建设明显落后于周边江浙地区。新形势下推进上海“三农”工作,必须放在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大背景下统筹考虑整体推进。为此,建议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理念,进行顶层设计。对事关“三农”重点工作及跨区域的重大事项,建议加强市级统筹力度,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打破上下之間和部门之间的行政壁垒,克服部门之间扯皮推诿,提高工作效率。
继续加强“三农”立法工作
今年,市农业委员会完成了《上海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条例(草案)》的起草,并已顺利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二审。市农业委员会将继续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做好草案的修改完善等工作,力争使该条例成为一部符合地方实际、可操作性强、质量高的地方性法规。目前,本市正围绕上海市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工作开展立法调研。此外,本市还将做好农民合作社、蔬菜生产保护区等方面的立法储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