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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对汽车行业的管理仍然局限于经济性管制。与之相匹配的汽车产业政策已经暴露出保护垄断、遏制创新、缺少法规约束等等诸多弊端。事实证明,这种传统的管理方式已经很难适应WTO规则的要求,也不能满足保护环境和建立节约型社会的需要。从经济性管制向社会性管制转变,已经成为未来制定汽车产业政策的必然走向。管制方式的转变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管制理念应当由保护生产者利益转为维护消费者权益;二是管制核心应当由制定产业计划转为完善汽车立法;三是管制重点应当由汽车制造业转为汽车服务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