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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对外开放领域和范围的不断扩大,除个别领域外,外资已分布于我国绝大多数产业、行业和地区,对我国各产业的市场份额及市场结构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进而威胁我国的产业安全。所谓国家产业安全指的是外商利用其资本、技术、管理、营销等方面的优势,通过并购等方式控制国内企业,甚至控制某些重要产业,由此而对我国经济构成威胁。
一、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产业安全的影响
外商直接投资主要通过以下途径影响我国的产业安全:
(一)市场控制
因为外资在资本、规模、技术、管理等方面都具有相对优势,它们会占领和控制东道国市场,并且在某些行业形成垄断。比如中国的商业流通领域,世界零售巨头们凭借其雄厚的资金、技术实力和中国政府的优惠政策,采取“先占市场再寻求最大利润”的策略,最典型的就是世界零售商业巨头沃尔玛在2004年明确表示,在中国市场的战略“由市场盈利型改为市场占领型”,强力挤占中国市场。目前80%以上的大型超级市场已经被外资占据,导致外资对国内零售市场的垄断,严重影响了中国企业的健康发展。
(二)股权控制
外资在进入东道国初期,由于各种因素的限制以及出于自身安全的考虑,大多会采取合资的方式,但发展到一定时期,便会倾向于独资或通过各种方式谋求在合资企业中的控股权。通过股权控制,首先控制东道国的企业,然后控制东道国的产业,影响一国的产业安全。例如微软控制了中国电脑操作系统领域95%的市场;手机行业,诺基亚在中国市场占有率已达40%以上;中国软饮料市场几乎被可口可乐、百事可乐控制;日化用品市场几乎被宝洁、联合利华垄断;在轿车等其它一些产业中,也同样面临着被跨国公司及其他外资企业将市场份额瓜分殆尽的危险。
(三)技术控制
跨国公司的一切活动都与技术有关,其进入东道国市场靠的是技术,进入之后,为了利用技术保持优势,并不轻易转让技术。第一,作为中国引资的回报,跨国公司会转移一定的技术,但是转移的技术大多是二、三线技术。第二,跨国公司往往对关键技术或核心技术严加封锁,为此许多跨国公司以绝对控股的形式进入中国。他们还会在技术转让方面附加种种苛刻条件,有时甚至以高精尖技术为法码,迫使国内合作企业让出控股权,从而实现其对合资企业的控制。第三,外资在取得控股后,往往取中国原有企业的技术开发机构,抑制中方研究开发。使其依附于外资母公司研究开发机构所提供的技术,从而形成了中国对国外技术的依赖局面,削弱了东道国的自主技术开发和创新能力。
(四)品牌控制
大量外商直接投资的入境,其目的就是要抢占我国的市场,而要达成这一目的,利用其品牌的影响力与我国民族品牌进行市场份额的争夺,是其一个常用的杀手锏。跨国公司在合资后,往往会凭借自己资金和技术优势掌握合资企业的控制权,通过推行品牌战略计划从而挤垮中国的竞争对手,以达到在将来垄断中国市场的目的。
二、维护我国产业安全的对策
(一)健全和完善维护我国产业安全的法律体系
随着我国引进外商直接投资日渐增多,我国产业面临的风险更大,应尽快制定、完善有关引进、外资并购、不正当竞争、垄断等方面的法规,如尽快颁布《外资法》、《外资并购法》,进一步完善《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把《反倾销条例》和《反补贴条例》上升为《反倾销法》和《反补贴法》,以便降低外资对国内产业的冲击。另外,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建立完善重要产业的行业法规,如美国制定有《联邦通讯法》和《联邦航空运抽法》等,日本制定有《银行法》、《信托业法》等,以加强行业管理,支持本国产业发展。
(二)维护我国技术安全的对策
针对外商直接投资带来的技术含量都不很高,我们要进行战略调整,大力发展自主的、高技术含量、高福利含量的现代服务业。第一,重视引进外资的质量,转变利用外资的技术含量的目标,需要分析外资的技术等级、外资质量,要从项目审批、项目管理、资金支持等方面研究引进外资,特别是需要控制外商直接投资的技术等级的政策;第二,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自主研发能力。以企业为中心设立科技研究与开发机构,建立符合市场导向的科技研究与开发机制;第三,必须完善人才支持政策,加快培养高素质的科技队伍。
(三)创立和保护民族品牌,维护品牌安全
品牌是企业的灵魂,是企业的软实力,作为合资企业的中方企业,应该从发展和保护民族经济的高度出发,重视民族品牌的发展问题,要保护、创造自己的名牌,使我们的民族品牌得到新的飞跃与发展。第一,提高自主创新意识,创立中国名牌;第二,在外资并购过程中,中方企业要根据具体情况,实施正确的品牌战略,例如力争使用中方民族品牌、共同创立合资企业品牌等。
(四)取消外资的超国民待遇,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现阶段,投资环境的不断改善,容量不断扩大的中国市场对外资吸引力已大于税收、金融等优惠政策的刺激。因此,我们应转变思路和方法,将吸引和利用外资的各类优惠政策、倾斜政策逐步向国民待遇与市场准入转变,取消对外国投资者的“超国民待遇”的优惠,对所有内外资企业实行统一、规范、公平合理的税收、信贷政策,依靠立法保护、完善市场体系来吸引外国投资者。在我国外资法中明确适用国民待遇原则,给予外资以国民待遇,这有助于进一步改善我国的投资环境,吸引更多的高层次外资进入。
(五)加强外商投资的产业政策导向
在外商直接投资的产业结构上,我们应从政策上对外资的投向加以规定:哪些行业欢迎国外资本进入,哪些行业对外国的直接投资是有限制的,甚至是完全禁止的,例如事关国家安全和自然垄断的产业,应当严格禁止外资进入。在外商直接投资的区域上,国家在社会经济发展计划中,哪些地区是处于优先发展,对外资进入有优惠政策或较小限制的。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应该明确。例如配合我国西部大开发政策的贯彻执行,对外商投资与西部地区应制定鼓励政策。
(六)加快对民营资本的开放步伐
民营资本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所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非常强的创新欲望和创新能力,已经成为维护我国产业安全的重要力量,对外资都开放的领域没有理由拒绝民营资本。在对外资逐步开放之时,必须首先对国内民营资本开放。
(李飞,1975年生,湖南岳阳人,湖南女子学院讲师。研究方向:国际贸易与国际投资)
一、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产业安全的影响
外商直接投资主要通过以下途径影响我国的产业安全:
(一)市场控制
因为外资在资本、规模、技术、管理等方面都具有相对优势,它们会占领和控制东道国市场,并且在某些行业形成垄断。比如中国的商业流通领域,世界零售巨头们凭借其雄厚的资金、技术实力和中国政府的优惠政策,采取“先占市场再寻求最大利润”的策略,最典型的就是世界零售商业巨头沃尔玛在2004年明确表示,在中国市场的战略“由市场盈利型改为市场占领型”,强力挤占中国市场。目前80%以上的大型超级市场已经被外资占据,导致外资对国内零售市场的垄断,严重影响了中国企业的健康发展。
(二)股权控制
外资在进入东道国初期,由于各种因素的限制以及出于自身安全的考虑,大多会采取合资的方式,但发展到一定时期,便会倾向于独资或通过各种方式谋求在合资企业中的控股权。通过股权控制,首先控制东道国的企业,然后控制东道国的产业,影响一国的产业安全。例如微软控制了中国电脑操作系统领域95%的市场;手机行业,诺基亚在中国市场占有率已达40%以上;中国软饮料市场几乎被可口可乐、百事可乐控制;日化用品市场几乎被宝洁、联合利华垄断;在轿车等其它一些产业中,也同样面临着被跨国公司及其他外资企业将市场份额瓜分殆尽的危险。
(三)技术控制
跨国公司的一切活动都与技术有关,其进入东道国市场靠的是技术,进入之后,为了利用技术保持优势,并不轻易转让技术。第一,作为中国引资的回报,跨国公司会转移一定的技术,但是转移的技术大多是二、三线技术。第二,跨国公司往往对关键技术或核心技术严加封锁,为此许多跨国公司以绝对控股的形式进入中国。他们还会在技术转让方面附加种种苛刻条件,有时甚至以高精尖技术为法码,迫使国内合作企业让出控股权,从而实现其对合资企业的控制。第三,外资在取得控股后,往往取中国原有企业的技术开发机构,抑制中方研究开发。使其依附于外资母公司研究开发机构所提供的技术,从而形成了中国对国外技术的依赖局面,削弱了东道国的自主技术开发和创新能力。
(四)品牌控制
大量外商直接投资的入境,其目的就是要抢占我国的市场,而要达成这一目的,利用其品牌的影响力与我国民族品牌进行市场份额的争夺,是其一个常用的杀手锏。跨国公司在合资后,往往会凭借自己资金和技术优势掌握合资企业的控制权,通过推行品牌战略计划从而挤垮中国的竞争对手,以达到在将来垄断中国市场的目的。
二、维护我国产业安全的对策
(一)健全和完善维护我国产业安全的法律体系
随着我国引进外商直接投资日渐增多,我国产业面临的风险更大,应尽快制定、完善有关引进、外资并购、不正当竞争、垄断等方面的法规,如尽快颁布《外资法》、《外资并购法》,进一步完善《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把《反倾销条例》和《反补贴条例》上升为《反倾销法》和《反补贴法》,以便降低外资对国内产业的冲击。另外,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建立完善重要产业的行业法规,如美国制定有《联邦通讯法》和《联邦航空运抽法》等,日本制定有《银行法》、《信托业法》等,以加强行业管理,支持本国产业发展。
(二)维护我国技术安全的对策
针对外商直接投资带来的技术含量都不很高,我们要进行战略调整,大力发展自主的、高技术含量、高福利含量的现代服务业。第一,重视引进外资的质量,转变利用外资的技术含量的目标,需要分析外资的技术等级、外资质量,要从项目审批、项目管理、资金支持等方面研究引进外资,特别是需要控制外商直接投资的技术等级的政策;第二,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自主研发能力。以企业为中心设立科技研究与开发机构,建立符合市场导向的科技研究与开发机制;第三,必须完善人才支持政策,加快培养高素质的科技队伍。
(三)创立和保护民族品牌,维护品牌安全
品牌是企业的灵魂,是企业的软实力,作为合资企业的中方企业,应该从发展和保护民族经济的高度出发,重视民族品牌的发展问题,要保护、创造自己的名牌,使我们的民族品牌得到新的飞跃与发展。第一,提高自主创新意识,创立中国名牌;第二,在外资并购过程中,中方企业要根据具体情况,实施正确的品牌战略,例如力争使用中方民族品牌、共同创立合资企业品牌等。
(四)取消外资的超国民待遇,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现阶段,投资环境的不断改善,容量不断扩大的中国市场对外资吸引力已大于税收、金融等优惠政策的刺激。因此,我们应转变思路和方法,将吸引和利用外资的各类优惠政策、倾斜政策逐步向国民待遇与市场准入转变,取消对外国投资者的“超国民待遇”的优惠,对所有内外资企业实行统一、规范、公平合理的税收、信贷政策,依靠立法保护、完善市场体系来吸引外国投资者。在我国外资法中明确适用国民待遇原则,给予外资以国民待遇,这有助于进一步改善我国的投资环境,吸引更多的高层次外资进入。
(五)加强外商投资的产业政策导向
在外商直接投资的产业结构上,我们应从政策上对外资的投向加以规定:哪些行业欢迎国外资本进入,哪些行业对外国的直接投资是有限制的,甚至是完全禁止的,例如事关国家安全和自然垄断的产业,应当严格禁止外资进入。在外商直接投资的区域上,国家在社会经济发展计划中,哪些地区是处于优先发展,对外资进入有优惠政策或较小限制的。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应该明确。例如配合我国西部大开发政策的贯彻执行,对外商投资与西部地区应制定鼓励政策。
(六)加快对民营资本的开放步伐
民营资本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所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非常强的创新欲望和创新能力,已经成为维护我国产业安全的重要力量,对外资都开放的领域没有理由拒绝民营资本。在对外资逐步开放之时,必须首先对国内民营资本开放。
(李飞,1975年生,湖南岳阳人,湖南女子学院讲师。研究方向:国际贸易与国际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