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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改革的推进,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框架随之深化,但仍不完善,成为制约其进一步发展的“瓶颈”。本文结合农信社工作实际,通过对农信社法人治理结构现状及形成原因等方面进行分析,并就如何深化、细化农信社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提出了一些建设性意见:优化股权结构,提高社员参与意识,真正做到所有者到位;逐步淡化政府“行政干预”,完善农信社市场主体地位;省联社明确自身定位,让权于基层农信社;设置科学的激励约束契约,消除和限制各级经营者的“逆向选择”;完善农信社内外信息披露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