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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从诠释学角度,以海登·怀特新历史主义和雅各布森的隐喻-转喻理论为理论工具,从语言学的方向对公文写作的风格进行解读。宋代的公文写作因为受到“新儒学”的影响,写作风格渐趋成熟,基于此原因,本文以苏轼《荐何宗元十议状》为例进行研究和探析,以期寻找到其与现代的公文写作风格之间的一点联系。
【关键词】诠释学;公文写作;风格
所谓公文,全称公务文书,主要在处理或联系公务时使用,属于应用文的一种,在文体、格式、措辞上有其特殊规范。在中国历史上,随着政治经济的发展,公文的内容、形式以及体制也发生了改变。中国汉族最早的历史文献也是第一部古典散文集,按照孔颖达监修的尚书正义来看,公文被分为典、谟、训、诰、誓、命、征、贡、歌、范十种。在十三经之一的《周礼》中,公文被归纳为“六辞”,即词、命、诰、令、祷和诔。“汉魏六朝,是中国文学理论批评史的发展和成熟的时期,中国古代写作理论独立,中国古代应用文写作理论随之形成。”这些理论对公文写作起到指导作用,不仅对其主体、文体产生影响,而且影响到公文写作的风格。本文试图以苏轼的《荐何宗元十议状》为例,从诠释学视域对公文写作的风格进行解读。
传统研究者认为,话语传达的是内容,风格特征只是被视为具有装饰作用的某种外在形式,这二者之间往往有着清晰的区分,甚至在某种意义上相互对立。但是如果从语言学的角度进行考察,“风格”(style)的问题又在理论范畴内显得非常复杂,正是“风格”命题使得语言本身具有非透明性,这与话语(discourse)构造的基本特征有关。话语的叙述风格将会对意义的产生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和决定作用,海登·怀特(Hayden White),新历史主义的代表人物之—,美国当代著名的历史哲学家,就非常关注这个问题。在怀特的代表性作品《元史学:十九世纪欧洲的历史想象》(Metahistory: The Historical Imagination in Nineteenth- Century Europe)中说道:“它是某种稳定的语言使用方式,人们用它表现世界,也用它赋予世界意义。”这与米歇尔·福柯在风格问题上的看法不谋而合。风格是如何形成的?它是否只是作者偶然而为的修辞方式?答案是否定的。那么风格和它背后的话语构造有着怎样密切的关系?在这个问题上,20世纪著名美籍俄裔语言学家罗曼﹒雅各布森(Roman Jakobson)起到决定性推进作用,雅各布森非常重视语言表征的多重维度,针对这个两难的问题,雅各布森在其重要的文章《语言的两个面相与两种失语症》中这样描述:
话语的发展可以沿两条不同的语义路线进行:一个主题是通过相似性或毗连性关系导向另一主题的。由于这两种关系分别在隐喻和转喻中得到最为集中的表达,那么“隐喻方式”将是指称前种情形的最恰当术语,而“转喻方式”则适用于后种情形。在失语症中,这两种过程之一受到限制或是二者全然受到阻碍——这种失语症的研究对语言学家尤具启发意义。在正常的言语行为中,这两种过程是持续运作的,但如细心观察则会发现,处于某个文化模式、个性和语言风格的影响下,两种过程中的一方会取得压倒另一方的优势。
在这篇文章中,雅各布森从语言病理学问题切入,并且获得诗学方面的突破,或许在选择“隐喻”和“转喻”这两个词语时,雅各布森并未非常明确,但这两种语义发展路线“叫做什么”,他似乎并不在意读者去追究,他似乎更加关注隐喻和转喻如何运作:对于隐喻,主要是基于一种相似性原则,在某些特定的词汇间进行一种等价的替换,这些词汇往往处在相同的句法位置,承担着同样的句法功能,甚至具有相近甚或相同的意义;转喻则是基于相关性的原则,在某些特定的辞项之间构合,这些辞项往往处在毗连性的句法位置,承担的句法功能不尽相同,它们相互缀联,然后形成了“叙述语境”(narrative context)。如何区分隐喻与转喻,我们不得不从运作上的不同特征来对它们进行识别和区分。相应这种区分和识别标准,为了对话语的基本坐标进行指认,我们可以把隐喻极定义为“选择轴”,相应地把转喻定义为“结合轴”。瑞士的语言学家索绪尔(Ferdinand de Saussure)著名的“聚合-组合关系论”(rapports associatifs- rapportssyn- tagmatiques)对于这个问题曾经做出论述,雅各布森的理论对此又推进一步,一方面,他指明了隐喻与转喻的运作机制,另一方面,通过对两种失语症患者的话语功能障碍所进行的结构性分析,他向我们展示出文学、绘画、电影艺术等领域中的“风格”的那些指意(signifying)功能特征与两种失语症类型之间的某种同构性。
尽管雅各布森本人在文章中把“隐喻—转喻”这一理论的有效性仅仅指向文学,但很长一段时间以来,这一理论仍然深刻启示了符号学等文学领域之外的学术领域,更因为该理论的语言本体论立场(雅各布森并未公开表明,这种立场只是潜在的),这一理论也很快被移植到诗学领域。因此,“风格问题不仅仅是一个语言学命题,它还是一个极其重要而且复杂的诠释学论题,只有将诠释学的视域,带入对话语的多义性质和内在张力的讨论,共时的、相对静态的话语结构,才有可能被转化和演进为历时的、动态的话语事件。”当我们把目光转回到中国公文写作的语境中时,不难看出这样的一个事实:公文写作与文学以及传统的中国文学理论文本之间,就形成了盘根错节的张力网络。传统公文写作就显现出其复杂性来,面对这种复杂的情况,雅各布森的“隐喻-转喻”理论恰恰可以为我们提供这样一种理论视角,将诠释学与符号学结合,从而建立一种新的分析模式,针对上述论题,提供一种新的呈现方式或者解释途径,对公文文本的“风格”特征进行理论化辩读,或许我们可以一定程度上揭示公文写作的“风格”,并由此揭示它所产生的历史效用。
宋代的文书写作经过前几代的发展,同时因为受到宋代“义理之学”的深刻影响,其话语模式渐趋成熟,具有典型特征。我们将以苏轼的《荐何宗元十议状》为例,对此问题进行简单分析,以下是《荐何宗元十议状》全文: 元祐三年闰十二月十九日,翰林学士朝奉郎知制诰兼侍读苏轼状奏。右臣伏见朝廷近制,川峡四路员缺,并归吏部注拟。臣窃原圣意,盖为蜀道险远,人材众多,若就本路差除,则士皆怀土重迁,老死乡邑,可用之人,朝廷莫得而器使也。士虽在远,亦识此意,闻命忻然,皆有不远千里观光求用之心。然法行数年,未见朝廷非次擢用一人,此乃如臣等辈不举所闻之过也。伏见蜀人朝奉郎新差通判延州事何宗元,吏道详明,士行修饰,学古著文,颇适于用。近以所著《十议》示臣,文词雅健,议论审当。臣愚不肖,谓可试之以事,观其所至。谨缮写《十议》上进。伏望圣慈降付三省详看,如有可采,乞随才录用,非独以广育材之道,亦以慰答远方多士求用之意也。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如果我们以雅各布森的理论为工作语言,这段公文可以视为由以下辞项所构成的信息(message):元祐,川陕员缺,求用之心,何宗元,颇适于用,《十议》,三省详看,随才录用。假如把公文的写作者苏轼看作信息的发送者(addresser),此时的皇帝宋哲宗就是该信息的接收者(addressee),他们关注的辞项的类型并不相同,不同的关注点也显示出对信息的不同理解。“求用之心”与“颇适于用”体现了苏轼的拳拳之心。如果仔细比对这对辞项,我们将发现可以通过索绪尔对内在、对立性的探析和论述以及符号系统性以证明这种比对的必要所在。在讨论这对辞项的聚合关系时,索绪尔指出:恰是辞项间的对立决定了对特定辞项的选择,仅仅说人们选择某个辞项,“是因为它表示了人们所想要表达的意思,这是不够的。事实上,观念召唤的不是一种形式,而是一个整体的潜在系统,此一系统使得构成符号所必需的对立成为可能。”必须指明“用”字与其他相关联的辞项之间的对立性,这似乎就暗示了“用”字所来源的那个话语系统。如果想要揭示“用”字所传达的意义和内涵,是难以离开这种对立性和系统性的。归根结底,所选辞项的价值与辞项所在系统中所处的位置以及它与其它潜在选项的对立关系息息相关。如此一来就不难理解,苏轼公文中“求用”与“适用”究竟意味着怎样的微言大义。
苏轼的这篇公文有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当时的人才缺乏的形势,一是何宗元及其《十议》的优秀。正是这两个方面的铺陈,向宋哲宗表明了何宗元的可用和适用。从文风上看,苏轼一生抱负远大却屡屡不得志,屡经贬谪,加之其深厚的文学素养,形成了他简洁明了又笔端带情的文风,这篇文章开门见山,利索干净,正是其基本的作风。
【关键词】诠释学;公文写作;风格
所谓公文,全称公务文书,主要在处理或联系公务时使用,属于应用文的一种,在文体、格式、措辞上有其特殊规范。在中国历史上,随着政治经济的发展,公文的内容、形式以及体制也发生了改变。中国汉族最早的历史文献也是第一部古典散文集,按照孔颖达监修的尚书正义来看,公文被分为典、谟、训、诰、誓、命、征、贡、歌、范十种。在十三经之一的《周礼》中,公文被归纳为“六辞”,即词、命、诰、令、祷和诔。“汉魏六朝,是中国文学理论批评史的发展和成熟的时期,中国古代写作理论独立,中国古代应用文写作理论随之形成。”这些理论对公文写作起到指导作用,不仅对其主体、文体产生影响,而且影响到公文写作的风格。本文试图以苏轼的《荐何宗元十议状》为例,从诠释学视域对公文写作的风格进行解读。
传统研究者认为,话语传达的是内容,风格特征只是被视为具有装饰作用的某种外在形式,这二者之间往往有着清晰的区分,甚至在某种意义上相互对立。但是如果从语言学的角度进行考察,“风格”(style)的问题又在理论范畴内显得非常复杂,正是“风格”命题使得语言本身具有非透明性,这与话语(discourse)构造的基本特征有关。话语的叙述风格将会对意义的产生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和决定作用,海登·怀特(Hayden White),新历史主义的代表人物之—,美国当代著名的历史哲学家,就非常关注这个问题。在怀特的代表性作品《元史学:十九世纪欧洲的历史想象》(Metahistory: The Historical Imagination in Nineteenth- Century Europe)中说道:“它是某种稳定的语言使用方式,人们用它表现世界,也用它赋予世界意义。”这与米歇尔·福柯在风格问题上的看法不谋而合。风格是如何形成的?它是否只是作者偶然而为的修辞方式?答案是否定的。那么风格和它背后的话语构造有着怎样密切的关系?在这个问题上,20世纪著名美籍俄裔语言学家罗曼﹒雅各布森(Roman Jakobson)起到决定性推进作用,雅各布森非常重视语言表征的多重维度,针对这个两难的问题,雅各布森在其重要的文章《语言的两个面相与两种失语症》中这样描述:
话语的发展可以沿两条不同的语义路线进行:一个主题是通过相似性或毗连性关系导向另一主题的。由于这两种关系分别在隐喻和转喻中得到最为集中的表达,那么“隐喻方式”将是指称前种情形的最恰当术语,而“转喻方式”则适用于后种情形。在失语症中,这两种过程之一受到限制或是二者全然受到阻碍——这种失语症的研究对语言学家尤具启发意义。在正常的言语行为中,这两种过程是持续运作的,但如细心观察则会发现,处于某个文化模式、个性和语言风格的影响下,两种过程中的一方会取得压倒另一方的优势。
在这篇文章中,雅各布森从语言病理学问题切入,并且获得诗学方面的突破,或许在选择“隐喻”和“转喻”这两个词语时,雅各布森并未非常明确,但这两种语义发展路线“叫做什么”,他似乎并不在意读者去追究,他似乎更加关注隐喻和转喻如何运作:对于隐喻,主要是基于一种相似性原则,在某些特定的词汇间进行一种等价的替换,这些词汇往往处在相同的句法位置,承担着同样的句法功能,甚至具有相近甚或相同的意义;转喻则是基于相关性的原则,在某些特定的辞项之间构合,这些辞项往往处在毗连性的句法位置,承担的句法功能不尽相同,它们相互缀联,然后形成了“叙述语境”(narrative context)。如何区分隐喻与转喻,我们不得不从运作上的不同特征来对它们进行识别和区分。相应这种区分和识别标准,为了对话语的基本坐标进行指认,我们可以把隐喻极定义为“选择轴”,相应地把转喻定义为“结合轴”。瑞士的语言学家索绪尔(Ferdinand de Saussure)著名的“聚合-组合关系论”(rapports associatifs- rapportssyn- tagmatiques)对于这个问题曾经做出论述,雅各布森的理论对此又推进一步,一方面,他指明了隐喻与转喻的运作机制,另一方面,通过对两种失语症患者的话语功能障碍所进行的结构性分析,他向我们展示出文学、绘画、电影艺术等领域中的“风格”的那些指意(signifying)功能特征与两种失语症类型之间的某种同构性。
尽管雅各布森本人在文章中把“隐喻—转喻”这一理论的有效性仅仅指向文学,但很长一段时间以来,这一理论仍然深刻启示了符号学等文学领域之外的学术领域,更因为该理论的语言本体论立场(雅各布森并未公开表明,这种立场只是潜在的),这一理论也很快被移植到诗学领域。因此,“风格问题不仅仅是一个语言学命题,它还是一个极其重要而且复杂的诠释学论题,只有将诠释学的视域,带入对话语的多义性质和内在张力的讨论,共时的、相对静态的话语结构,才有可能被转化和演进为历时的、动态的话语事件。”当我们把目光转回到中国公文写作的语境中时,不难看出这样的一个事实:公文写作与文学以及传统的中国文学理论文本之间,就形成了盘根错节的张力网络。传统公文写作就显现出其复杂性来,面对这种复杂的情况,雅各布森的“隐喻-转喻”理论恰恰可以为我们提供这样一种理论视角,将诠释学与符号学结合,从而建立一种新的分析模式,针对上述论题,提供一种新的呈现方式或者解释途径,对公文文本的“风格”特征进行理论化辩读,或许我们可以一定程度上揭示公文写作的“风格”,并由此揭示它所产生的历史效用。
宋代的文书写作经过前几代的发展,同时因为受到宋代“义理之学”的深刻影响,其话语模式渐趋成熟,具有典型特征。我们将以苏轼的《荐何宗元十议状》为例,对此问题进行简单分析,以下是《荐何宗元十议状》全文: 元祐三年闰十二月十九日,翰林学士朝奉郎知制诰兼侍读苏轼状奏。右臣伏见朝廷近制,川峡四路员缺,并归吏部注拟。臣窃原圣意,盖为蜀道险远,人材众多,若就本路差除,则士皆怀土重迁,老死乡邑,可用之人,朝廷莫得而器使也。士虽在远,亦识此意,闻命忻然,皆有不远千里观光求用之心。然法行数年,未见朝廷非次擢用一人,此乃如臣等辈不举所闻之过也。伏见蜀人朝奉郎新差通判延州事何宗元,吏道详明,士行修饰,学古著文,颇适于用。近以所著《十议》示臣,文词雅健,议论审当。臣愚不肖,谓可试之以事,观其所至。谨缮写《十议》上进。伏望圣慈降付三省详看,如有可采,乞随才录用,非独以广育材之道,亦以慰答远方多士求用之意也。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如果我们以雅各布森的理论为工作语言,这段公文可以视为由以下辞项所构成的信息(message):元祐,川陕员缺,求用之心,何宗元,颇适于用,《十议》,三省详看,随才录用。假如把公文的写作者苏轼看作信息的发送者(addresser),此时的皇帝宋哲宗就是该信息的接收者(addressee),他们关注的辞项的类型并不相同,不同的关注点也显示出对信息的不同理解。“求用之心”与“颇适于用”体现了苏轼的拳拳之心。如果仔细比对这对辞项,我们将发现可以通过索绪尔对内在、对立性的探析和论述以及符号系统性以证明这种比对的必要所在。在讨论这对辞项的聚合关系时,索绪尔指出:恰是辞项间的对立决定了对特定辞项的选择,仅仅说人们选择某个辞项,“是因为它表示了人们所想要表达的意思,这是不够的。事实上,观念召唤的不是一种形式,而是一个整体的潜在系统,此一系统使得构成符号所必需的对立成为可能。”必须指明“用”字与其他相关联的辞项之间的对立性,这似乎就暗示了“用”字所来源的那个话语系统。如果想要揭示“用”字所传达的意义和内涵,是难以离开这种对立性和系统性的。归根结底,所选辞项的价值与辞项所在系统中所处的位置以及它与其它潜在选项的对立关系息息相关。如此一来就不难理解,苏轼公文中“求用”与“适用”究竟意味着怎样的微言大义。
苏轼的这篇公文有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当时的人才缺乏的形势,一是何宗元及其《十议》的优秀。正是这两个方面的铺陈,向宋哲宗表明了何宗元的可用和适用。从文风上看,苏轼一生抱负远大却屡屡不得志,屡经贬谪,加之其深厚的文学素养,形成了他简洁明了又笔端带情的文风,这篇文章开门见山,利索干净,正是其基本的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