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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三十余年使得中国现代的乡村秩序与生存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市场规则的渗透、小农经济的解体、城乡流动的多元、体制改革的深化都成为改变乡村秩序的因素。今日乡村,现代法治社会形态尚未建立,而是呈现出多种力量、多重秩序并存的“断裂”格局。乡土秩序的自给自足的封闭体系已经消解,村规民约的适用空间也在逐步萎缩,在强大的交通与传媒的影响下,中国乡村迎来了转型期的结构格局与秩序困惑:现代法治已经成为质朴村民无法回避的纠纷解决渠道,但与此同时乡土社会却没有给予法律制度充分的成长空间。这种天然的不匹配使得村民在面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