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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剑峰教授倾注毕生的精力从事老子哲学思想的研究。前些时候出版的他的专著《老子其人其书及其道论》,开始写作于一九五七年,到一九六三年已三易其稿;一九六六年又加修改,作为定稿,一九八○年又重校改一遍,直至一九八二年他逝世后,方付梓印行。这是一部比较全面系统地探究《老子》及其哲学思想的论著。它不拘于学术界已有的定论,勇于争鸣,自成一家之言。
老子其人其书及其道论,从司马迁以来都争论不休。现代儒家学派指控《老子》书是后人冒名顶替的著作;梁启超沿用日人斋藤堂之说,以六个可疑,断定《老子》书成于战国之末;冯友兰认为《老子》书为战国时之作品;罗根泽说《老子》的作者是太史儋;杨荣国说,《老子》书纯由后人袭取《庄子》之文而成。对于上述说法,詹著认为都不同意。他认为老子是陈人,约生活于公元前五七一至四七一年间。任于周,为征藏史,鲁昭公二十二年,周室内乱,王子朝“奉周之典籍以奔楚”,老子被免官而归于陈,又暂仕于鲁,与孔子过往甚密,又居于沛,晚年又居于陈,“楚灭陈”,老子遭亡国之痛,逃亡异国,死于秦。“老聃死,秦失吊之”。这就是詹著对老子的生活轮廓所作的描述。
作者认为《老子》书成于春秋之际,还根据《史记·老子传》和《孔子世家》,列出孔子世系表和老子世系表加以对照,查出孔子第十、十一代孙和老子第八、第九代孙同时;《老子传》上说的“官之玄孙”,玄,作远孙之解是有根据的。詹剑峰认为,梁启超以老子八世孙和孔子十三代孙同时来断定老子不能早于战国,以及一些学者所说的春秋无私人著述的论断是不能成立的。
作者认为老子的道是从“天地之气发展出来的”。老子是个掌管图书的史官,阅读很多古代书籍,具有文化知识和历史上兴亡治乱的知识。由于用“玄览”的方法,直觉到客观自然是有条理的发展变化的。所以老子是继承春秋时代的天道观,吸收先民中唯物的、辩证的思想,创造性的组成一个完整的体系。
詹著在评价老子的道论时,认为是唯物的,但另一方面也指出老子未能摆脱传统宗教观念,还有宗教的天道观的残余。他还认为,老子反对孔子的“正名论”,邓析的“刑名论”,而提倡“常名论”,反映了老子的辩证思维方法。
通常人们认为老子主张“无知”或弃智主义,詹著对此提出相反的看法,认为老子所说的“圣”、“智”、“慧”、“学”,其涵义绝不同于儒家或现代人脑中的概念。老子所说的“圣”是“前识”,“智”是巧伪。“前识”是邪伪之始。智慧实指奸巧诈伪。老子主张的“绝圣弃智”是反对统治者的巧伪、官学。老子并不主张“无知”,而是主张“有知”,有真知灼见。老子认识客观事物的方法有三:一曰“观”,二曰“明”,三曰“玄览”。“观”就是观察,“以物观物”:“明”就是要知常,明其事物发展的规律;“玄览”,就是把自然作为整体而统观之的认识方法。所以,作者认为老子的自然辩证观是古代哲学上的杰作。
作者在第三编“人法自然论”里,充分地论述了老子的人生哲学、政治哲学。老子代表了当时被压迫人民的利益,老子的政治理论并不是反映没落贵族的思想。老子的治术是:不贪,不欲,清静,节俭而浑厚,主张自耕农有“自富”和“自治”的权利。老子认为:“爱民治国”,应当不以私情临物,不以私意处事,而应尽自然之法则,任人民自己去做。老子政治学的总原理是“无为而无不为”。所以詹著认为,老子的世界观、社会观和人生观构成一个统一的整体,这就是老子哲学的宗旨。
老子其人其书及其道论,从司马迁以来都争论不休。现代儒家学派指控《老子》书是后人冒名顶替的著作;梁启超沿用日人斋藤堂之说,以六个可疑,断定《老子》书成于战国之末;冯友兰认为《老子》书为战国时之作品;罗根泽说《老子》的作者是太史儋;杨荣国说,《老子》书纯由后人袭取《庄子》之文而成。对于上述说法,詹著认为都不同意。他认为老子是陈人,约生活于公元前五七一至四七一年间。任于周,为征藏史,鲁昭公二十二年,周室内乱,王子朝“奉周之典籍以奔楚”,老子被免官而归于陈,又暂仕于鲁,与孔子过往甚密,又居于沛,晚年又居于陈,“楚灭陈”,老子遭亡国之痛,逃亡异国,死于秦。“老聃死,秦失吊之”。这就是詹著对老子的生活轮廓所作的描述。
作者认为《老子》书成于春秋之际,还根据《史记·老子传》和《孔子世家》,列出孔子世系表和老子世系表加以对照,查出孔子第十、十一代孙和老子第八、第九代孙同时;《老子传》上说的“官之玄孙”,玄,作远孙之解是有根据的。詹剑峰认为,梁启超以老子八世孙和孔子十三代孙同时来断定老子不能早于战国,以及一些学者所说的春秋无私人著述的论断是不能成立的。
作者认为老子的道是从“天地之气发展出来的”。老子是个掌管图书的史官,阅读很多古代书籍,具有文化知识和历史上兴亡治乱的知识。由于用“玄览”的方法,直觉到客观自然是有条理的发展变化的。所以老子是继承春秋时代的天道观,吸收先民中唯物的、辩证的思想,创造性的组成一个完整的体系。
詹著在评价老子的道论时,认为是唯物的,但另一方面也指出老子未能摆脱传统宗教观念,还有宗教的天道观的残余。他还认为,老子反对孔子的“正名论”,邓析的“刑名论”,而提倡“常名论”,反映了老子的辩证思维方法。
通常人们认为老子主张“无知”或弃智主义,詹著对此提出相反的看法,认为老子所说的“圣”、“智”、“慧”、“学”,其涵义绝不同于儒家或现代人脑中的概念。老子所说的“圣”是“前识”,“智”是巧伪。“前识”是邪伪之始。智慧实指奸巧诈伪。老子主张的“绝圣弃智”是反对统治者的巧伪、官学。老子并不主张“无知”,而是主张“有知”,有真知灼见。老子认识客观事物的方法有三:一曰“观”,二曰“明”,三曰“玄览”。“观”就是观察,“以物观物”:“明”就是要知常,明其事物发展的规律;“玄览”,就是把自然作为整体而统观之的认识方法。所以,作者认为老子的自然辩证观是古代哲学上的杰作。
作者在第三编“人法自然论”里,充分地论述了老子的人生哲学、政治哲学。老子代表了当时被压迫人民的利益,老子的政治理论并不是反映没落贵族的思想。老子的治术是:不贪,不欲,清静,节俭而浑厚,主张自耕农有“自富”和“自治”的权利。老子认为:“爱民治国”,应当不以私情临物,不以私意处事,而应尽自然之法则,任人民自己去做。老子政治学的总原理是“无为而无不为”。所以詹著认为,老子的世界观、社会观和人生观构成一个统一的整体,这就是老子哲学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