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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审判中,证人拒证现象的普遍存在,对庭审制度的改革与司法公正的实现构成极大的威胁。证人拒证的根本原因在于刑事立法存在三大缺陷:证人作证的立法数量匮乏;证人作证的立法属性矛盾;证人作证的立法内容违背法理。在立法中补强证人作证的有关制度是解决拒证的关键,为此,必须强化证据学理论的研究,树立科学的诉讼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