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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8年以来,风险投资开始成为我国的热门话题,并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全国多数省市先后开始了创建风险投资机制的尝试。
组建风险投资公司。风险投资公司需要网罗两种人才:一种是懂技术的专家,即某一领域有相当权威的技术顾问;另一种是懂市场、金融、经营的人才。风险投资公司的主要活动,首先是依靠这些人才聚集和管理风险投资资金,并组织对技术创新的创业活动。其次是实行一套能够调动风险投资管理者积极性,并同风险投资的创新利润高低命运与共的、以分红为主的高报酬分配制度。
筹集风险投资基金。结合我国实际,设立以政府为主导,财政部分出资,银行科技贷款适量安排,多元资金注入,规范动作管理的风险投资基金,是比较可行的做法。然后,风险投资公司可从如下渠道筹措资金:一是以股份制方式向社会法人募集;二是以进入资本市场方式向社会公开招股募集;三是允许风险投资公司发行科技发展建设债券等,广泛吸收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各方面的投资。此外,允许将适量保险金及其它长期资金投入风险公司运作,银行科技贷款以基准利率按长期贷款给风险投资公司作为启动资金不足的补充。还可以有计划有选择地引进适量外资;四是顺应金融财政体制改革深化,可在科技产业发展较快的经济地区,率先试行允许商业银行“购买”风险投资基金份额,或允许地方政府发行仅限于商业银行购买并可在商业银行之间转让的地方长期风险投资基金债券,筹措资金。
一般来说,一个风险投资公司,一年中提出申请参与投资的项目,大约有一万个左右,经过选择同意作初步接触的大约150个左右,大体上只占1.5%。在初步接触基础上作深入会谈的大约有24或25个,真正同意参股签约的不到10个,即不到全部申请项目的0.1%。即使选中了,合同执行中,发现投资效益和项目开发前景不理想而果断中止的,大约每年都有1个或2个。最后真正获得成功的,才是千里挑一的绩优企业。像美国风险投资公司80年代对生物工程企业CENETECH和近些年对因特网浏览器开发公司NETSCAPE的风险投资,在短期内获得数百倍的投资收益就是很有说服力的例子。
开辟风险投资“进退”市场。风险投资靠的是企业股票上市后,从十倍、二十倍甚至几十倍高增长的股票值或股权转让中收回资金。通过上市,能为投资公司提供“进攻退守”的两便渠道,因而必须开辟有利于风险投资“进退”的市场。为了支持中小企业和科技企业上市,许多国家都开设了第二市场,目的是为那些难以符合主板市场上市要求的企业,开辟一个向社会集资的途径。像美国的纳斯达克,就是一个以扶植中小企业和高新科技企业上市为主的市场。在这里,风险企业得到了现金的来源,风险投资家得到了其投资的回馈,投资人则获得巨额的资本增益。
制定风险投资政策。一是要明确把发展风险投资作为推动科技和经济发展,特别是高科技产业发展的基本政策,制定发展规划,并纳入国家中长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规划;建立专门政府机构或指定部门负责制定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和协调服务。二是制定有利于风险投资发展的激励政策。如资金注入政策、税收减免政策、优惠信贷政策、风险补偿政策、政府采购政策。三是要针对高科技风险企业的特点,修改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如修改《公司法》和《保险法》,允许管理等无形资产作价入股,鼓励保险基金进入风险投资领域。四是要制定风险投资管理方面的法规。如制定《风险投资管理条例》,以规范风险投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和运作,并保障风险投资公司在资金筹集、项目选择、知识产权维护和所有者权益转让等方面的利益,经试行并积累经验后,再着手制定《风险投资法》。
组建风险投资公司。风险投资公司需要网罗两种人才:一种是懂技术的专家,即某一领域有相当权威的技术顾问;另一种是懂市场、金融、经营的人才。风险投资公司的主要活动,首先是依靠这些人才聚集和管理风险投资资金,并组织对技术创新的创业活动。其次是实行一套能够调动风险投资管理者积极性,并同风险投资的创新利润高低命运与共的、以分红为主的高报酬分配制度。
筹集风险投资基金。结合我国实际,设立以政府为主导,财政部分出资,银行科技贷款适量安排,多元资金注入,规范动作管理的风险投资基金,是比较可行的做法。然后,风险投资公司可从如下渠道筹措资金:一是以股份制方式向社会法人募集;二是以进入资本市场方式向社会公开招股募集;三是允许风险投资公司发行科技发展建设债券等,广泛吸收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各方面的投资。此外,允许将适量保险金及其它长期资金投入风险公司运作,银行科技贷款以基准利率按长期贷款给风险投资公司作为启动资金不足的补充。还可以有计划有选择地引进适量外资;四是顺应金融财政体制改革深化,可在科技产业发展较快的经济地区,率先试行允许商业银行“购买”风险投资基金份额,或允许地方政府发行仅限于商业银行购买并可在商业银行之间转让的地方长期风险投资基金债券,筹措资金。
一般来说,一个风险投资公司,一年中提出申请参与投资的项目,大约有一万个左右,经过选择同意作初步接触的大约150个左右,大体上只占1.5%。在初步接触基础上作深入会谈的大约有24或25个,真正同意参股签约的不到10个,即不到全部申请项目的0.1%。即使选中了,合同执行中,发现投资效益和项目开发前景不理想而果断中止的,大约每年都有1个或2个。最后真正获得成功的,才是千里挑一的绩优企业。像美国风险投资公司80年代对生物工程企业CENETECH和近些年对因特网浏览器开发公司NETSCAPE的风险投资,在短期内获得数百倍的投资收益就是很有说服力的例子。
开辟风险投资“进退”市场。风险投资靠的是企业股票上市后,从十倍、二十倍甚至几十倍高增长的股票值或股权转让中收回资金。通过上市,能为投资公司提供“进攻退守”的两便渠道,因而必须开辟有利于风险投资“进退”的市场。为了支持中小企业和科技企业上市,许多国家都开设了第二市场,目的是为那些难以符合主板市场上市要求的企业,开辟一个向社会集资的途径。像美国的纳斯达克,就是一个以扶植中小企业和高新科技企业上市为主的市场。在这里,风险企业得到了现金的来源,风险投资家得到了其投资的回馈,投资人则获得巨额的资本增益。
制定风险投资政策。一是要明确把发展风险投资作为推动科技和经济发展,特别是高科技产业发展的基本政策,制定发展规划,并纳入国家中长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规划;建立专门政府机构或指定部门负责制定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和协调服务。二是制定有利于风险投资发展的激励政策。如资金注入政策、税收减免政策、优惠信贷政策、风险补偿政策、政府采购政策。三是要针对高科技风险企业的特点,修改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如修改《公司法》和《保险法》,允许管理等无形资产作价入股,鼓励保险基金进入风险投资领域。四是要制定风险投资管理方面的法规。如制定《风险投资管理条例》,以规范风险投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和运作,并保障风险投资公司在资金筹集、项目选择、知识产权维护和所有者权益转让等方面的利益,经试行并积累经验后,再着手制定《风险投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