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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事合同通则2010》序言宣称,本通则可以作为解释国际、国内法律文件的工具。对于《通则》作为一种被解释法律文件之外的非立法性资源,它是如何有效地在司法过程中发挥解释国际国内法律文件的功能,现有成果缺乏一般性法理分析。只有结合《通则》的特别优势,从解释学、认识论、乃至法律观等法哲学的高度,多维度进行分析,才能更准确地勾勒软法解释硬法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