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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8月31日印发《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实施细则》的通知(国质检监[2007]417号),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贯彻全国质量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结合实际情况,认真执行。这里就《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中的有关内容给予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