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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刑法中规定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朗罪在立法上存有重大缺陷,导致司法实践处境尴尬.更为重要的是,其规定导致了刑法体系的不协调,制约了对腐败行为的打击力度.因此,有必要在立法上和制度上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加以完善.在立法上,关键是要提高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法定刑.在制度上,应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同时,还应建立和健全金融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