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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多重交易情形中特殊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问题,分析《物权法》第24条的内涵及其与第23条的关系,阐述登记在所有权保留交易中的意义。特殊动产本质上属于动产,其物权变动以交付为生效要件,登记作为对抗要件不导致物权变动的结果。在所有权保留交易中,登记的意义主要在于使买受人的期待权获得保障。